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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邕宁区自然资源局2026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6-03-16 09:27 来源:邕宁区自然资源局


南宁市邕宁区自然资源局2026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3

一、南宁市邕宁区自然资源局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责和2026年主要工作任务 3

(一)主要职责 3

(二)2026年主要工作任务 6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8

(一)机构设置 8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8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8

(一)编制现状 8

(二)人员构成 9

第二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9

一、2026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9

(一)2026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9

(二)2026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9

(三)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0

二、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10

(一)2026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11

(二)202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11

三、202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13

(一)2026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13

(二)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13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4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14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4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1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14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4

(六)涉密事项处理说明 17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7

第四部分:南宁市邕宁区自然资源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18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18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18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18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8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8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1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8

十、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18

十一、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18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18

十三、2026年部门整体绩效申报表 18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南宁市邕宁区自然资源局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责和2026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自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城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组织实施城区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

3.负责城区自然资源权属管理。配合上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部门部门开展城区各类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依法保护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按权限开展自然资源权属纠纷调处。

4.在上级自然资源部门指导下,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内集体建设用地供地工作,具体包括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批准;设施农用地的审核备案等工作。负责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等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工作的管理,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征收工作。

6.负责城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提出的自然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

7.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落实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等,组织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

8.负责统筹城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组织开展矿业遗迹保护工作。

9.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实施城乡规划政策。负责城区规划范围内城乡规划实施的规划管理工作。根据管理权限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规划条件核实工作,负责审定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出具规划设计条件等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10.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监督各镇落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及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森林和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各镇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地)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12.根据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13.推动城区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和行业发展。负责统筹城区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的信息化工作,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负责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监督实施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14.负责城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城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15.组织城区造林绿化工作。开展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乡村绿化工作。组织开展完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兑现工作。负责建城区外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地)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16.负责城区森林,草原(地)、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执行城区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木采伐、林木运输、林业植物检疫、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等林业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天然林保护、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林木良种推广。指导城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对接上级业务部门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协助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

17.负责推进城区林业和草原(地)改革相关工作。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18.指导、监督城区各产业对森林和草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监督城区林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按上级部门要求开展城区林业综合开发、森林生态旅游、林下经济产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家林业产业标准。

19.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20.完成城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6年主要工作任务。

1.坚持党建引领,夯实事业发展基础。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首课制度,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依托多种学习形式,推动理论学习持续深化、取得实效。完善“学干融合”机制,在用地保障、规划审批、信访化解等一线岗位设立“党员先锋岗”,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开展作风建设,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自然资源干部队伍。

2.深化规划统筹,提升空间管控效能。坚持上位规划引领,加快推进蒲庙镇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实施,有序推进蒲庙镇牛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结合城区“十五五”发展规划,修改完善邕宁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指导各镇加快推进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做好国土空间规划支撑、靠前参谋工作。优化村庄规划管理,推动18个行政村(社区)纳入2025年邕宁区人工智能辅助编制村庄规划项目,印发《邕宁区村庄规划调整修改实施细则》《邕宁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动态调整完善规划内容,提升村庄规划的实用性。

3.强化要素保障,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持续开展“联系服务重大项目重点企业”专项行动,针对风电项目、高速公路等重大项目,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加快用地预审、报批等环节,确保项目及时落地。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继续推动符合条件的补充耕地、旱改水项目入库,确保重大项目用地占补平衡需求。

4.严守生态底线,加强自然资源保护。一是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加快推进邕宁区过渡期整改恢复方案落地实施,加快存量土地违法问题销号,常态化开展新增土地违法问题监测监察,守住耕地红线的同时落实农业空间布局优化、构建以优质耕地为主的耕地保护格局。二是强化林草湿生态管理和保护,更新形成2025年林草湿荒普查成果,严格执行“十五五”森林采伐限额,科学开展国土空间绿化,加大野生动植物、古树、国有林场资源监管,提高涉林执法威慑力,遏制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行为。三是严格开展矿业权整合和“小散乱”企业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推动保留的4家矿业权企业实现绿色化改造。

5.聚焦民生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围绕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把民生实事办进群众心坎里。通过巩固林木采伐审批突出问题整治成效,推动桉树人工商品林采伐审批改革及林权制度改革成果运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林木采伐指标紧缺、审批效率低等问题。强化信访维稳,化解矛盾纠纷,注重民生诉求闭环管理,通过“12345”热线、信访信箱等渠道收集群众意见,建立“问题台账+责任清单+销号机制”,切实提升诉求解决率及群众满意度。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 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本部门是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的正科级工作部门,加挂南宁市邕宁区林业局牌子,纳入邕宁区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本部门管理南宁市邕宁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南宁市邕宁区林业技术推广站2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南宁市邕宁区八里亭林场1个事业单位。

2.所属单位

本部门是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的正科级工作部门,加挂南宁市邕宁区林业局牌子,纳入邕宁区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312001  南宁市邕宁区自然资源局(一级预算单位)

2.312005  南宁市邕宁区八里亭林场(二级预算单位)

本部门仅有南宁市邕宁区八里亭林场一个二级预算单位。南宁市邕宁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南宁市邕宁区林业技术推广站为本部门管理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但非独立核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本部门(含下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共计4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1人;参公事业编16人;事业编13人。

(二)人员构成。

本部门(含下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在职实有人数共计44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参公事业编8人;事业编13人;聘用人员12人。离退休实有人数共计64人,其中:执行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退休人员5人;执行参照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退休人员14人;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退休人员(享受镇南关待遇)1人;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退休人员40人。

 

第二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6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6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26年部门总收入796.02万元,较上年1042.57万元减少23.6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96.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

(二)2026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6年部门总支出796.02万元,较上年1042.57万元减少23.65%。

1.2026年当年支出预算,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6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63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35.30万元;

(3)农林水支出229.37万元;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16.45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46.02万元;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24万元。

2.2026年当年支出预算,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①工资福利支出540.54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74.87万元;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7.47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

①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12.47万元;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0.67万元;

④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三)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6年部门总收入796.02万元,比2025年预算1042.57万元减少246.55万元,同比减少23.65%。收入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项目类预算。2026年部门总支出796.02万元,比2025年预算1042.57万元减少246.55万元,同比减少23.65%。支出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项目类预算。

二、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6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796.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796.02万元。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2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96.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96.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27.4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社保、各项补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51.2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社保、各项补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57.99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缴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28.99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单位部分职业年金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15.1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参公编制人员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9.9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人员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5.8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预算数为4.31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大额医疗统筹。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预算数为135.37万元。主要用于八里亭林场在编人员工资福利补助及公用经费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预算数为94.00万元。主要用于五合华侨林场人员工资福利及办公经费支出。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310.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5.90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双拥经费等专项经费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46.0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预算数为3.24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巡查员补助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202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202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26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7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55万元。2026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2.70万元。

(二)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70万元,比2025年预算2.77万元减少0.07万元,同比下降2.53%。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6年预算0万元,与2025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6年预算1.15万元,比2025年预算1.14万元增加0.01万元,同比增长0.8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在编人数变动。主要用于:接待必要的、有来函的来访单位或个人。

3.公务用车购置费2026年预算0万元,与2025年持平。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6年预算1.55万元,比2025年预算1.60万元增加0.05万元,同比增长3.1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在编人数变动。主要用于:1辆一般公务用车在机要通信及公益林管护、日常林场违法巡查等工作中产生的运行及维护费用。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4.87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25年预算77.45万元减少2.58万元,下降3.3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各项工资福利补助及公用经费随之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本部门政府预算采购预算总金额0万元,与2025年持平。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部门2026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主要是管理和维护林场日常巡山工作和日常管理业务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13。

(2)本级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6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5个,涉及金额103.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14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12。

(3)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一:项目名称:五合华侨林场人员工资福利及办公经费,预算资金94.00万元,2026年度绩效目标为解决五合华侨林场过渡期经费,由财政局按照原与华劲公司签订的协议标准审核划拨该场职工生活费和管理人员工资等经费,直至五合华侨林场改制结束。设4条数量指标:数量指标1.完成普通职工生活补助费发放,指标值为≥150人;数量指标2. 完成管理人员工资发放,指标值为≥1人;数量指标3. 完成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发放,指标值为≥1人;数量指标4.完成管理人员办公经费支付,指标值为≥4人。设1条质量指标:质量指标1. 职工社会保险费按时缴纳, 指标值为=100%。设1条时效指标:时效指标1.完成时间,指标值为当月发放数在下月 10 日前。设5条成本指标:成本指标1. 普通职工生活补助费发放标准,指标值为普通职工生活补助费发放标准;成本指标2. 管理人员工资,指标值为按城区人社局核定的工资发放标准;成本指标3. 管理人员办公经费,指标值为按城区规定标准;成本指标4.管理人员绩效工资,指标值为以城区领导批准的报告为准;成本指标5. 职工社会保险费缴纳,指标值为以每月社保部门出具的核定单为准。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1. 保障五合华侨林场人员生活水平,指标值为=100%。设1条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1. 职工满意度,指标值为≥90%。

2.预算绩效结果应用情况说明。

(1)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应用。

本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没有新申请财政资金安排且实施期内支出计划资金总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项目。

(2)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本部门对30个2024年度项目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为一等的项目29个,二等的项目1个,三等的项目,0个,四等的项目0个,结果应用情况如下:我局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完善资金支出和改进资金管理的重要依据,将绩效自评结果与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编制、项目资金安排等相结合。同时加强评价结果的应用,对有效支出安排预算、低效支出压减预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提升部门管理服务效能,并按照城区财政局的相关要求及时公开绩效评价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提高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效能。

本部门对1个2024年度项目开展部门评价:邕宁区2024年国土空间村庄规划项目,评价结果为“优”,结果应用情况如下: 我局将此次部门评价结果作为优化项目资金安排、提升项目绩效管理质效的重要依据,将评价结果与后续年度项目预算编制、资金统筹使用紧密衔接。坚持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对成效显著的项目强化资金保障,对评价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及时梳理整改,持续提升国土空间村庄规划工作的科学性与规范性。严格按照城区财政局相关要求,规范公开绩效评价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强化绩效管理约束,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管理服务水平。

本部门没有项目纳入2024年财政评价。

(六)涉密事项处理说明。

本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无涉密事项。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邕宁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邕宁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邕宁区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南宁市邕宁区自然资源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十一、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三、2026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