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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5-10-29 10:54 来源:邕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负责办理南宁市人民政府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文电。

(二)协助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城区人民政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负责城区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四)研究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区各部门请示城区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根据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有关事项,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督促检查城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南宁市人民政府、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城区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全城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代表城区人民政府主持召开重点项目建设日常协调例会,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八)协助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城区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九)收集、编辑、报送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

(十)负责城区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一)做好接待和行政事务工作,为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服务。

(十二)负责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全城区政务服务、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十三)承担城区相关外事侨务工作职能。

(十四)办理城区人民政府和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围绕城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长期性问题开展跟踪研究和超前研究,为城区政府提供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为制定城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区域发展政策提出建议。

(十六)接收委托参与或组织对有关部门单位拟定的发展规划进行研究和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七)负责编制城区人民政府年度重点研究课题计划。

(十八)组织或参与城区经济社会方面重大决策的可行性论证,为城区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十九)起草或参与起草重要文件、文稿。

二、机构设置情况

邕宁区政府办机关本级为行政单位,1个下属事业单位,均为财政全额拨款。

邕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党政机关。

邕宁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二:《收入决算批复表》

表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批复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

(详见附件:南宁市邕宁区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783.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88.5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9.93万元,增长3.9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8.52万元,为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1.11万元,增长8.53%,主要原因是在编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不涉及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0.9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抽调及调转人员公用经费不转基本户,只在一体化系统中划转指标。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不涉及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95.3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22万元,下降3.27%,主要原因是支付往年未及时支付资金。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783.8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88.52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9.93万元,增长3.9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59.98万元:主要用于邕宁区政府办公室本级及其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为办公正常运转所开支的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事业运行方面支出。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7.3万元,下降9.32%,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调出,人员减少等。

2.教育支出(类)4.71万元:主要用于邕宁区党政办公室业务骨干培训。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76万元,主要原因是培训班人员较上年度规模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7.2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和管理方面的支出,以及邕宁区本级及下属单位按国家规定缴交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4.6万元,增长15.77%,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增加,导致该项支出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49.76万元:主要用于邕宁区本级及下属单位按国家规定缴交的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保险支出。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0.88万元,增长72.30%,主要原因社保基数增加,导致该项支出增加;缴纳2023年部分月份未及时缴纳的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保险。

5.农林水支出(类)5.00万元:驻村工作队长经费,用于驻村工作。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11万元,增加461.80%,主要原因是核算科目调整,2024年驻村工作队长经费列入该科目核算。

6.住房保障支出(类)61.8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6.89万元,增加147.68%,主要原因公积金基数增加,导致该项支出增加;缴纳2023年部分月份未及时缴纳的公积金。

7.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2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无结余分配。

8.年末结转和结余95.3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发生支付。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8.5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4.11万元,增长8.53%。其中:基本支出591.81万元,项目支出96.71万元。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59.71万元,支出决算为591.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82.40万元,支出决算为45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29%。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增加。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室运转等。

1.2010301行政运行(项级)。年初预算为298.05万元,支出决算为384.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01%。主要原因在编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2.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84.35万元,支出决算为7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1%。主要原因是经济下行影响,各项费用节约使用等。

3.2013201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4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经费跟随人员变动,本级单位不做预算。

(二)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71万元。主要原因是培训经费由组织部门统一做培训预算。主要用于党政办公室系统业务骨干培训。

2050803培训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71万元。主要原因是培训经费由组织部门统一做培训预算。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1.55万元,支出决算为107.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6%。主要用于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和管理方面的支出,以及本级及下属单位按国家规定缴交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7.32万元,支出决算为6.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未及时支付。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1.38万元,支出决算为63.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91%,主要原因是补缴未及时支付的养老保险。

3.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85万元,支出决算为3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71%,主要原因是补缴未及时支付的职业年金。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1.48万元,支出决算为49.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96%。主要用于邕宁区本级及下属单位按国家规定缴交的其他社会保障保险支出。

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8.71万元,支出决算为3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51%,主要原因是补缴未及时支付的医疗保险。

3.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2.59万元,支出决算为1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77%,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未及时支付。

4.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18万元,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22%,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医保基数增加。

(五)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万元,主要原因是核算科目调整,2024年驻村工作队长经费列入该科目核算。

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 ,支出决算为5.00万元,主要原因是核算科目调整,2024年驻村工作队长经费列入该科目核算。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4.28万元,支出决算为6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48%。主要用于邕宁区政府办公室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缴交的住房公积金支出。预决算差异原因是补缴未及时支付的住房公积金。

2210201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4.28万元,支出决算为6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48%。主要原因是补缴未及时支付的住房公积金。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1.8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3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22 %。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福利待遇等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6%。主要原因是经济下行期间节约使用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预决算差异原因是部分补助未及时支付。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无预算,与去年一致。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无预算,与去年一致。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暂无“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无预算,与去年决算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年初无预算,原因是公车划转由后勤中心管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04万元,原因是我单位无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7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6.64万元,降低23.31 %。主要原因是:工作内容增加;支付往年未及时支付经费;比2023年增加10.2万元,增长22.89%。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等方面。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10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671.02万元,执行数688.52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本单位主要承担办文、办会、协调、调研、后勤保障、督查、收集信息、重大项目、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信息公开等工作,通过部门整体支出,提高了政府办事效率和公信力,提高了办文办会办事效率。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10个,项目支出总额96.71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0个,本级项目支出96.71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0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96.71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年初对工作把握不全面,导致年中追加;二是预算数不准确导致支出进度不达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把握当年重点工作,完善工作内容;二是严格预算项目金额。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政府中心业务工作项目自评得分为99.37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1.75万元,执行数为48.48万元,完成预算的93.6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强化办文办会办事效率,协助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参与中心工作推进落实,稳步推进文稿撰写、政务公开、信息报送,搞好后勤保障、值班应急等各项工作。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虽然编制了项目预算,也确定了开支标准和开支金额,但是也有些开支事项没有预算在内造成支出超预算。下一步改进措施:合理编制并严格执行项目预算,积极做好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邕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8.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一等,得分98.16。本单位主要承担办文、办会、协调、调研、后勤保障、督查、收集信息、重大项目、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信息公开等工作,通过部门整体支出,提高了政府办事效率和公信力,提高了办文办会办事效率。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没有项目被纳入本年度绩效再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邕宁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邕宁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邕宁区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参考对口中央部门决算公开内容确定;所属单位公开格式可参考部门公开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