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邕宁区人工影响天气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4-11-01 09:29 来源:南宁市邕宁区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邕宁区人工影响天气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南宁市邕宁区人工影响天气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邕宁区人工影响天气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邕宁区人工影响天气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南宁市邕宁区人工影响天气中心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有关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气象灾害防御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城区人工影响天气和气象灾害防御的发展规划;负责建设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专业队伍和作业点;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负责人工影响天气技术研究和作业装备的管理、安全技术检测;负责人工影响天气技术研究和作业装备的管理、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承担城区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南宁市邕宁区人工影响天气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部门编制3名,实有人数3人。

  

第二部分:南宁市邕宁区人工影响天气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表格详见附件:南宁市邕宁区人工影响天气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邕宁区人工影响天气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39.5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9.5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04万元,增长21.6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55万元,为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04万元,增长21.65%,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无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无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无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39.5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9.5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04万元,增长21.6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63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75万元,增长15.37%,主要原因是增加1名在职在编人员。

2.卫生健康支出(类)2.7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2.5 %。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28.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及单位日常运行维持经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02万元,增长26.91%,主要原因是气象装备保障维护经费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2.7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35万元,增长14.34 %,主要原因是增加1名在职在编人员。

5.结余分配0万元,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与2022年度决算数保持一致。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与2022年度算数保持一致。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邕宁区人工影响天气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5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04万元,增长21.65%。其中:基本支出35.04万元,项目支出4.52万元。

南宁市邕宁区人工影响天气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7.12万元,支出决算为39.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93%。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74万元,支出决算为5.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53%。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方面的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67%。预决算差异原因:本年度部分社保费用未能及时支付。

2.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5万元,支出决算为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89%。预决算差异原因:本年度部分年金费用未能及时支付。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89万元,支出决算为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6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 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84万元,支出决算为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5%。预决算差异原因:本年度部分医保费用未能及时支付。

2.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5万元,支出决算为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29%。预决算差异原因:本年度部分医保费用未能及时支付。

(三)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3.11万元,支出决算为28.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74%。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及单位日常运行维持经费。

1. 气象事业机构(项)年初预算为30.05万元,支出决算为2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48%。预决算差异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2. 气象装备保障维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原因:增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运行费用支出。

3. 其他气象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6万元,支出决算为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50%。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37万元,支出决算为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79%。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37万元,支出决算为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79%。预决算差异原因:本年度部分公积金费用未能及时支付。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5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2.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60 %。预决算差异原因:本年度部分社保费用未能及时支付。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88%。预决算差异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无“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47.12万元,执行数39.55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我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各项绩效指标均已完成,部门整体支出效率高,规范资金使用管理,达到预算绩效管理目标。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我部门2023年度项目0个,无项目自评。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度无重点项目。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23年度无项目列入财政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邕宁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邕宁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邕宁区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