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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高龄津贴一次性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3-03-07 11:18 来源:南宁市邕宁区民政局


一、对象范围

持有南宁市行政区域户籍且年满80周岁以上老年人。

二、发放标准

80周岁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80元90周岁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150元100周岁10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400元11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800元。

三、申请流程

符合对象范围的老年人由本人(其子女或委托人)携带老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委提出申请,填写《邕宁区高龄津贴申请书》一式两份。

需要提供材料:

1.两张1寸免冠近期同底彩照;

2.第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备查);

3.高龄老人本人“广西农村信用社”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一份,并在复印件上用正楷字体清晰注明老人姓名和申请日期。

四、发放时间

每季度发放一次,即每季度末月通过银行发放。

五、咨询电话

蒲庙镇民政办:4723005,那楼镇民政办:4346463,新江镇民政办:4762061,百济镇民政办:4376790,中和镇民政办:4330433,邕宁区民政局养老股:4793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