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南宁市邕宁区教育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宁市邕宁区教育局
2025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宁市邕宁区教育局
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9〕42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南宁市邕宁区商事制度改革暨“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邕宁区2025年度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度抽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自治区、南宁市及城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有关部署,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依托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标准化、规范化,确保教育领域“一单两库”建立率100%、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100%、抽查计划按期完成率100%、抽查检查执行率100%、检查结果及时录入率100%。
二、抽查事项
本年度随机抽查依据《南宁市邕宁区商事制度改革暨“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邕宁区2025年度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对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三、名单抽取
(一)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
(二)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匹配,实施检查。
四、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城区教育局基教股牵头制定“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使用情况检查”2025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和抽查工作指引,并牵头组织实施检查。(完成时限:2025年11月14日前)
抽查工作计划要100%全覆盖城区教育局抽查事项清单,并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开展。要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被抽查概率。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严重违法违纪记录的主体,可以适当提高抽查比例。抽查工作指引应当规范检查内容和方式,统一抽查标准和检查流程,强化检查结果公示运用,进一步增强业务指导的可操作性。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选派相关业务股室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
(二)检查结果公示
城区教育局各相关股室要严格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规定检查时限要求开展检查,杜绝出现任务超期执行问题。按照随机抽查实施细则和工作指引,规范检查行为,保障检查实效。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双随机抽取过程均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操作,确保全程留痕。抽查任务完成检查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或相关网站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抽查对象为公办学校和非营利性学校等非市场主体的,通过邕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完成时限:长期)
(三)加强档案管理
城区教育局各相关股室要及时收集整理和保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计划、“一单两库”、抽查情况、公示情况等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要统一格式标准,规范建立档案,并指定专人负责。同时,要将档案材料制作成电子文档的格式进行储存,实现抽查档案标准化和信息化管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向城区联席办(设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或更新档案资料,确保备查档案资料内容齐全、标准统一、材料真实。(完成时限:长期)
(四)强化抽查结果运用
城区教育局各股室要抓好抽查检查结果的运用,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加大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约束力度,将其纳入主体的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监管的基础性地位,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自律意识和自觉性,提升随机抽查效能和震慑力。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监管范围的违法行为,要及时通报或移交有关部门;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查处。要加大对抽查检查结果的统计分析,提升对教育领域倾向性、普遍性问题的发现能力,有针对性实施定向抽查,消除风险隐患。(完成时限:长期)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每年列入国务院专项督查,自治区政府绩效考核、优化营商环境指标评估内容之一,要深刻认识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时完成抽查计划,确保全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协同推进,强化保障。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按照方案的要求细化制定相关项目抽查工作指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环节的工作任务。
(三)加强培训,强化宣传。要采取适当方式,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促指导,以督查促问题发现、以督查促整改落实。要重点强化对抽查计划的制定与落实、按时限完成结果录入、发现问题的后续处理等环节的督查,坚决克服方案制定不认真、现场检查走过场、纸上填报、结果录入审核把关不严等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现象。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营造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请城区教育局各相关股室于2025年11月28日前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统计表》(附件3)报送局党政办,以便汇总上报城区联席办(直发电子邮箱ynqjyj58@163.com)。未尽事宜,请联系党政办,联系人:赖铭琴,联系电话:4715458。
附件:1.南宁市邕宁区教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检查工作指引
2.南宁市邕宁区教育局2025年度随机抽查计划表
3.“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统计表
附件1
南宁市邕宁区教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检查工作指引
——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使用情况检查
一、抽查事项
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使用情况检查
二、抽查对象产生方式
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抽取
三、执法检查人员产生方式
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抽取
四、检查内容和方法
(一)学校的教材征订单检查。查看是否未按国家和自治区中小学教材征订和管理要求,征订未经审定的地方课程教材(查看教科书是否在自治区下发的广西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内)。
(二)学生的教材使用情况检查。随机进班查看学生是否使用未经审定的地方课程教材(查看教科书的封面是否标注有“教育部××××年审定”或“经××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年审查通过”等字样)。
五、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三十九条 国家实行教科书审定制度。教科书的审定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未经审定的教科书,不得出版、选用。
第五十七条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四)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二)《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
第五条 国家实行中小学教材审定制度,未经审定的教材,不得出版、选用。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出现以下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影响,由上级或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停止违规行为,并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对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列入负面清单;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使用未经审定通过的教材。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材管理细则》(桂教规范〔2020〕4号)
第五条 中小学教材实行审定制度,未经审定的教材,不得出版、使用。
第二十四条 自治区组织编写的地方课程教材,经广西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核通过并经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后,列入自治区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细则,出现以下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影响,由上级或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停止违规行为,并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对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列入负面清单;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使用未经审定通过的教材。
六、结果公示
检查结果应当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适当途径向社会公示。已实施检查但未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此次抽查。公示网址如下:
(一)邕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专栏:http://www.yongning.gov.cn/yw/gsgg/
(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
https://gxqyxygs.scjdglj.gxzf.gov.cn:8443/nb/sydq/loginSydqAction!sydq.dhtml
附件2
南宁市邕宁区教育局2025年度随机抽查计划表
|
序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名称 |
检查方式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检查主体 |
抽查比例 |
计划抽查检查时间 |
备注 |
|
1 |
南宁市邕宁区教育局2025年双随机抽查计划 |
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使用情况检查 |
不定向抽查 |
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九条和《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形。 |
中小学使用的地方课程教材 |
城区教育局 |
20% |
11月 |
附件3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统计表
(202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类别 |
已开展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数量 (户) |
抽查结果公示数量(户) |
双随机抽查案件数(件) |
案件处罚金额(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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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系统 |
专业系统 |
部门网站 | |||||
|
单位部门抽查信息 |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备注:1.为防止重复统计,抽查批次、抽查数量和公示数量由联合抽查发起部门统计,案件、罚没金额由参与部门分别统计;
2.涉及市场主体的抽查检查结果必须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其他抽查检查结果可通过部门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
南宁市邕宁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11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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