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各类行政事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安全保障;负责机关权责清单、规范性文件的编制和调整;负责机关文秘、后勤、上传下达、接待、保密、依法行政、政策法规、政务公开、绩效考评、内控、计划生育、节能减排、大事记编纂、文档管理、印章管理、会务安排、公车管理等行政管理和服务;负责组织综合材料的任务分解及汇总、整理、撰写;承担机关重大决策事项的服务和跟踪督办;协调办理城区其他部门单位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议;负责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提案;负责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负责统筹指导城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拟订城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统筹指导所属单位基层党的组织建设、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文明校园创建和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统战、工青妇、民族团结、宗教、教代会和关心下一代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德育教育教学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宣传工作干部、思想政治课教师、心理咨询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校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做好党内统计以及有关情况的报告、汇报、党务信息上报工作;涉及党务方面的评优评先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玉 桦,联系电话:0771-4724821
(二)基础教育股:负责全城区基础教育的统筹管理,指导全城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组织实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落实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的政策。组织实施基础教育办学标准,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推进教育改革、质量提升和科学评价。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中小学校设置、撤销、更名、调整等事项,统筹指导城区民办教育管理工作,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负责基础教育学历学籍管理、初中毕业证书的验印工作。执行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课程资源目录、经自治区审定的地方教材和教辅资料。负责普通中小学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开展课后服务工作,配合做好校外教育工作。负责全城区少数民族教育统筹管理工作。指导城区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工作。负责城区社区教育工作。负责城区语言文字工作。组织实施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规划。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组织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推广普通话。指导普通话师资培训、普通话水平和汉字应用水平培训和测试工作。指导城区各类学校开展语言文字活动。负责城区语言文字资源数据采集管理。承担城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所属中小学校章程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负责教育政策信息的收集、分析研究工作。统筹协调所属中小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有关工作。配合做好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组织保障工作。负责制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计划并开展招生工作。做好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各初中学校完成高中送生任务。统筹协调全城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校外教育、科技活动。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祝婷,联系电话:0771-4724851
(三)项目办:负责所属单位有关基本建设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总体规划编制和布局调整;负责编制城区教育系统基本建设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基本建设统计报表;负责组织实施局本级基建项目全过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立项、规划选址、用地手续、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总平面图、建筑设计方案、工程规划、施工图设计、招标控制价、施工许可等项目前期工作材料的编制、评审和报批,组织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进度控制、工程检测、设计变更、竣工验收、结算决算等项目施工过程管理,以及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整理归档等项目后期档案管理;负责指导、监督所属单位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实施危房改造、改(扩)建、校舍维修、水电维修、校园绿化等基本建设项目,并参照局本级基本建设项目要求进行全过程管理和服务;负责指导、监督以及所属单位的工程和与之相关的服务的采购;负责城区教育系统基本建设绩效考评信息系统汇总、上报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韦文术,联系电话:0771-4725731
(四)教育督导办公室:承担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对城区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协助城区人民政府指导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组织对城区中小学、幼儿园示范性学校建设进行督导检查和达标评估验收及复查;督促指导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教育发展水平和教育质量监测。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梁秋梅,联系电话:0771-3482152
(五)人事股:负责指导中小学校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干部队伍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建设工作,指导城区中小学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教育系统人才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任免工作以及因公出国、赴港澳台人员的政审和因私出国、赴港澳台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培训工作。会同城区有关部门指导中小学校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培训、年度考核、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工资福利政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城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职称改革、人才评价等工作。制订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教职工评优评先工作。负责指导教师对外交流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资待遇审批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资待遇审批工作。负责中小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等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原民办、代课教师管理工作,负责教育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日常工作。负责全城区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指导所属各级各类学校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受理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以及败坏党风的行为检举、控告案件;负责教育系统的行风评议工作和协助做好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协助局党政办做好党风廉政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粟世纯,联系电话:0771-4724862、0771-4703615
(六)计划财务股:负责城区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发布工作;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计划;负责统计全城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有关工作;负责指导所属单位国有资产、预决算、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政府采购(部门集中采购)等工作;指导、监督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二层机构财务、医疗、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韦凤喜,联系电话:0771-4719380
(七)安稳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股:负责所属单位安全稳定工作、信访工作;指导中小学及幼儿园的安全稳定工作、安全监督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负责学校的安全教育、法治教育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网络舆情监控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教师队伍稳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国防教育工作。组织落实有关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卫生健康教育、国防教育的指导性意见和教学设施及专业、学科、课程教材建设标准;组织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教学交流活动;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中小学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学生军事理论课教学、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及相关活动;负责城区中小学幼儿园环境卫生、疾病防控、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开展校园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承担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日常管理工作,开展学生营养改善专项检查。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对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及计财科。
负责人:雷建国,联系电话:0771-4715461,0771-3482153

打印


桂公网安备 45010902000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