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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邕宁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3-10-27 16:06 来源:南宁市邕宁生态环境局


   

第一部分:南宁市邕宁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南宁市邕宁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邕宁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邕宁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协助邕宁区做好辖区内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环境安全等工作,为邕宁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提供监测支持。

二、机构设置

南宁市邕宁生态环境局是南宁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行政编制4名。领导职数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


第二部分:南宁市邕宁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南宁市邕宁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邕宁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我局2022年度总收入74.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4.58万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46.79万元,下降76.7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58万元,为南宁市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46.79万元,下降76.79%,主要原因是2022年城区财政紧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项目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南宁市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南宁市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二)我局2022年度总支出74.5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4.58万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46.79万元,下降76.7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4.58万元,支出决算为74.5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环境保护工作任务、保障环保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城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环保专项检查、办公用房和设备维护修缮、设备更新购置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46.79万元,下降76.79%,主要原因是2022年城区财政紧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项目支出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我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58万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46.79万元,下降76.79%其中:基本支出74.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我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4.58万元。

(一)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4.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节能环保支出(项级)。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4.5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环境保护工作任务、保障环保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城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环保专项检查、办公用房和设备维护修缮、设备更新购置等方面的项目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由于机构改革,本单位不属于城区预算单位,不做部门预算,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追加经费。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3.93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由于机构改革,本单位不属于城区预算单位,不做部门预算,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追加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完成相关环境保护工作任务、保障环保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本部门用于城区环境整治、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支出。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5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0.65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支出费用追加的人员绩效奖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93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支出费用追加的聘用人员劳务费及管理费等。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我局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我局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公务执法用车1辆,已到报废年限无法使用,未产生相关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上年支出数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上年支出数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上年支出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报废公务执法用车1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主要原因本部门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由于我局为城区非预算单位,没有独立编制年初部门预算,因此没有开展该项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南宁邕宁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南宁邕宁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南宁市邕宁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