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邕宁生态环境局
2019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邕宁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南宁市邕宁生态环境局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邕宁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邕宁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南宁市邕宁生态环境局属南宁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所属单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环境安全等工作,为辖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提供监测支持。
(二)负责邕宁区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完成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 000 邕宁区环境保护局(一级预算单位)
(二)00001 邕宁区环境保护局本级(二级预算单位)
(三)00002 邕宁区环境监察大队(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南宁市邕宁生态环境局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南宁市邕宁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731.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25.27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27.33万元,增长45.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21.85万元,为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26.03万元,增长45.5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生态环境网格化精准监控及决策支持系统购建等项目。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计算机技术中心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收入。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3.43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2.69万元,下降43.95%,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来源不稳定,没有可比性。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6.1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4万元,增长208.31%,主要原因是部分其他收入没有形成支出。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731.3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28.98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31.04万元,增长46.39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4.4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培训经费等。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89万元,增长72.9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安排的培训业务增多而增加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1.6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方面以及按行政机关(事业)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的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0.61万元,增长50.45%,主要原因一是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基数增加而导致支出增加;二是新增退休人员物业补贴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7.9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行政机关(事业)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等的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7.9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职工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由财政统一缴交,2019年度起由单位缴交。
4.节能环保支出(类)667.9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城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环保专项检查、办公用房和设备维护修缮、设备更新购置等方面的项目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375.32万元,增长128.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生态环境网格化精准监控及决策支持系统购建等项目。
5.农林水支出(类)4.1万元:主要用于城区脱贫攻坚工作开支的差旅费、结对帮扶经费等。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6.31万元,下降60.6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本局干部职工不再承担城区的贫困户脱贫帮扶任务,相应的差旅费等支出减少。
6.住房保障支出(类)12.6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0.96万元,下降7.07%,主要原因是本年机构改革,人员上划市局导致公积金支出减少。
7.其他支出(类)0.25万元:主要用于安排聘用人员春节慰问等方面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2.75万元,降幅较大,主要是聘用人员已安排绩效奖金,不再安排慰问金。
8. 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9.年末结转和结余2.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3.71万元,下降60.7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使用其他收入及历年结转和结余资金安排支出。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8.98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31.04万元,增长46.4 %。其中:基本支出246.68万元,项目支出482.3万元。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331.44万元,支出决算为72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75%。
(一)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4.4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培训经费等。
培训支出4.48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主要是根据需要追加了业务培训费。主要用于开展企业环境管理工作培训经费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21.9万元,支出决算为3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47%。主要用于本局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方面以及按行政机关(事业)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归口行政单位退休支出年初预算0.42万元,支出决算为16.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88.1%。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发放和补发的退休人员物业补贴及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等没有列入单位年初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31万元,年初预算2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91%。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由于人员工资调整及社保基数变动造成。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行政机关(事业)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预算12.52万元,支出决算为7.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41%。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行政机关(事业)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4.83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职工缴交的医疗保险没有列入本单位年初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行政机关(事业)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11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职工缴交的公务员医疗没有列入本单位年初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行政机关(事业)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四)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96.65元,支出决算为667.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15%。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环境保护工作任务、保障环保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城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环保专项检查、办公用房和设备维护修缮、设备更新购置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行政运行194.48万元,年初预算21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8%。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定额公用经费没能全部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48万元,年初预算16.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24%。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是业务增加而追加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完成相关环境保护工作任务、保障环保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办公用房和设备维护修缮、设备更新购置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3.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08.85万元,年初预算1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7%。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初财政部门压缩一般性支出,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厉行节约的要求,压减我单位部分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完成相关环境保护工作任务、保障环保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本局用于城区环境整治、开展保护群众健康专项行动等支出。
4.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支出1.24万元,年初预算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初财政部门压缩一般性支出,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厉行节约的要求,压减我单位部分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评审等支出。
5.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0.5万元,年初预算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67%。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初财政部门压缩一般性支出,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厉行节约的要求,压减我单位部分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6.其他污染防治支出209.51万元,年初预算5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5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实施的网格化精准监控及决策支持系统购建项目本年度只支付50%的进度款。
7.生态保护支出39.69万元,年初预算1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5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初财政部门压缩一般性支出,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厉行节约的要求,压减我单位部分项目支出。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8.农村环境保护支出68.22万元,年初预算24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0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初财政部门压缩一般性支出,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厉行节约的要求,压减我单位部分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类)支出决算为4.1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主要是根据城区政府安排的脱贫攻坚工作开支的差旅费、结对帮扶经费等。
其他扶贫支出4.1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是根据城区政府安排的脱贫攻坚工作开支的差旅费、结对帮扶经费等。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决算为12.62万元,年初预算为1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1%。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支出12.62万元,年初预算1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1%。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机构改革,人员上划市局导致公积金支出减少。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其他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25万元,主要用于安排聘用人员春节慰问等方面支出。
其他支出0.25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业务需要而追加的经费。主要用于安排本单位聘用人员春节慰问等方面支出。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9.5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9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98%。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由于人员工资调整及社保基数变动造成。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64%。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定额公用经费没能全部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支出16.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97.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放的本年度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物业补贴及缴交退休人员医疗补助费没有列入单位的年初预算。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19万元,年初预算数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比上年支出增加0.33万元,增长16.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8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年初预算数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9万元,年初预算数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9.47%。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年初预算数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89万元,年初预算数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7%,比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13.09%,主要原因是尽量压缩开支。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9年,本局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89万元,平均每辆1.8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31万元,年初预算数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81%,支出比上年增加0.22万元,增长244.4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接待任务增多从而导致支出增加。据统计,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次,32人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35万元,年初预算数35.4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5.64%。比2018年增加4.67万元,增长18.18 %。主要原因是机关开展的各项业务较去年增加,与业务相关的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费等各项费用也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3.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3.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9.9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4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抑尘用雾炮车2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2019年共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即生态环境网格化精准监控及决策支持系统,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00万元,占年初项目预算的46.35%。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通过对城区居民区、工业企业园区、港口、道路交通、建筑工地、区域边界、污染物传输通道等多种环境的监测,实现对大气环境的全覆盖式网格化精准监控,实现掌握区域内污染分布状况及空气质量变化趋势。我局按照城区财政的要不对该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结果显示,该项目实施对周边大气环境全覆盖式网格化精准监控,实现时时掌握区域内污染分布状况及空气质量变化趋势,相关的绩效目标能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我局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生态环境网格化精准监控及决策支持系统自评得分为100分。预算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对于绩效管理的经验不足,项目的部分指标制定得还不够详细,今后在绩效考评指标的设计上,有待完善。(二)建议改进措施。1.提高预算执行力度;2.强化预决算编制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科学核定、测算项目的立项与预算资金。
2019年度生态环境网格化精准监控及决策支持系统项目绩效评价评分表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四级指标(由被评价单位/参与评价第三方机构进行细化) | 指标解释 | 评分标准 | 主要核查资料 | 单位自评 |
合计 | 100 | 100 | ||||||
投入(10分) | (一)前期准备(10分) | 1.项目决策(5分) | 5 | —— |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规范性和可行性情况。 | 1.项目设立有据可依(如有政策文件规定或领导批示等),与国家、自治区、市县区相关政策相符的,得3分。项目设立无依据扣2分;发现一处与国家、自治区、市县区相关政策不符的扣1分。 2.项目具体明确,合理可行,且资金结构合理的,得2分。项目计划内容不具体或不具备可行性的,扣1分;资金结构不合理的,扣1分。 | 项目方案材料:如可行性报告、项目方案、项目招投标文件、部门预算文本等。 | 5 |
2.绩效目标设置(5分) | 2 | —— | 是否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于年初设定了项目绩效目标或者于年度追加预算时及时补编项目绩效目标(包括年度绩效目标和中期绩效目标) | 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于年初设定了项目绩效或者年度追加预算及时补编绩效目标,且目标编制完整(产出指标下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指标设置完整,效益指标下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指标至少填写一项,经常性项目和跨年度项目编制年度绩效目标的同时还需编制中期绩效目标),得2分;缺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部门预算文本及项目实施方案等。 | 2 | ||
3 | —— | 绩效目标设定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是否明确、合理、细化、量化,是否与资金安排额度相匹配,是否具有可实现性、可考核性、时效性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绩效目标设定、是否明确、合理、细化、量化;绩效目标设定是否与资金安排额度相匹配,在同等资金条件下,任务值不低于前2年实际工作任务;是否具有可实现性、可考核性、时效性等。以上全部符合得3分;有一处不符扣1分,扣完为止。 | 部门预算文本及项目实施方案等。 | 3 | |||
过程(40分) | (二)项目管理(12分) | 3.项目管理制度(2分) | 2 | —— | 是否制定项目管理办法或有可参照执行的项目管理办法。 | 制定项目管理办法或有可参照执行的项目管理办法,且项目管理办法合法、合规、完整,得2分;有项目管理办法,但存在不合法、不合规、不完整等情况的,扣1分;无项目管理办法得0分。 | 项目管理制度等。 | 1 |
4.制度执行有效性(5分) | 5 | ——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 | 1.项目实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的,得1分。 2.项目招投标、建设、监理、验收等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得4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 项目实施审批文件、招投标、建设、监理、验收等有关文件。 | 5 | ||
5.项目质量控制(3分) | 3 | —— | 项目实施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 | 1.资金使用单位建立或具有相应的质量管控制度,且执行良好的,得2分。 2.业务主管部门按规定对项目进行检查、监控的,得1分(需提供书面文件)。 | 质量控制相关制度、督查文件等。 | 3 | ||
6.项目档案管理(2分) | 2 | —— | 各项档案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 | 资金使用单位档案管理规范,各项档案资料完整的,得2分。 | 项目相关文件资料等。 | 2 | ||
(三)资金管理(23分) | 7.资金管理制度(2分) | 2 | —— | 是否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并执行良好。 | 资金管理制度健全,且经费使用合理的,投入有保障的,得2分;有一处不符合规定的,扣1分,扣完为止。 | 资金管理制度、会计凭证等。 | 2 | |
8.资金到位率(3分) | 3 | ——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于2017年6月底前全部到位的,得3分;于2017年6-9月底全部到位的,得2分;于2017年10月份到位的,得1分;2017年10月份以后才到位的不得分。(备注:1.项目资金为部分到位的,按资金得分情况乘于到位率计算分值。2.如另有党委、政府等关于资金到位情况的批文,从其批文。) | 项目资金拨付凭证 | |||
9.资金支出进度(6分) | 6 | —— | 预算支出进度=资金使用单位资金实际支出/预算额度*100%。 | 6月、9月和12月的支出进度达到时序支出进度的,分别得1分、2分和3分。若低于时序支出进度的,以“实际支出进度/时序支出进度*分值”计算得分。 | 项目资金拨付凭证 | |||
10.资金支出规范性(12分) | 3 | —— | 资金分配是否合规。 | 1.建立或具有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分配因素进行规范的,得1分; | 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拨付凭证、资金分配方案等 | 3 | ||
2.资金按照规范程序进行分配的,得1分; | ||||||||
3.资金在规定时间报送资金分配方案的,得1分。 | ||||||||
6 | —— | 资金支出是否合规。 | 1.资金支付履行审批程序和手续得2分;发现一处未履行审批程序和手续扣1分,扣完为止; | 资金拨付凭证等 | 2 | |||
2.资金管理、费用标准、支持对象等按部门预算批复的内容实施,得4分。如超范围、超标准,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每发现1个事项扣1分,扣完为止。 | 4 | |||||||
3 | —— | 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 1.分项目规范核算得1分;分项目核算但不规范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支出未分项目核算得0分; | 财务制度、会计凭证等 | 3 | |||
2.财务制度健全且执行良好的,得1分,没有建立财务制度得0分; | ||||||||
3.制定或具有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得1分,有内控制度但未实际执行扣0.5分,无内控制度得0分。 | ||||||||
(四)绩效评价管理(5分) | 11.预算绩效自评管理(5分) | 3 | —— | 是否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对项目开展自评,并对本评价指标表中一级指标“产出”、“效果”指标进行细化到四级指标。 | 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对项目开展自评,并对本评价指标表中一级指标“产出”、“效果”指标进行细化到四级指标,得3分;未开展自评或未细化“产出”、“效果”指标均得0分。 | 项目自评材料等 | 3 | |
2 | —— | 是否按照财政部门评价工作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项目自评材料,包括项目自评报告、评分表以及相应的佐证材料等。 | 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及时提供完整的项目自评材料得2分;每缺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项目自评材料等 | 2 | |||
产出(30分) | (五)项目产出(30分) | 12.产出数量(15分) | 15 | 大气网格化精准监控体系、噪声监控,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各一套 | 将实际完成任务量与绩效目标设定任务量进行对比,评价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 完成目标任务量95%以上(含95%)得15分,完成90%-95%得10分,完成85%-90%得8分,完成80%-85%得6分,完成75%-80%得4分,完成70%-75%得2分,完成70%以下得0分。 | 项目产出证明材料;财务产出证明材料。 | 15 |
13.产出质量(5分) | 2 | 对产业集聚区、企业、工地、等重点污染区域精准监控,实时掌握当地区域内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分析区域的污染特征,精准锁定区域污染源头。 | 符合绩效目标设定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基准水平。 | 达到标准得5分,基本达到标准按1-5分(不含5分)酌情给分,未达到标准得0分。 | 项目产出证明材料;财务产出证明材料。 | 5 | ||
2 | 利用大数据技术挖掘数据之间的关系,结合多种环境质量模型,甄别影响区域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及其污染贡献率,实现靶向治理和更精准的应急预警管控; | |||||||
14.产出时效(5分) | 2.5 | 完成时间2019年12月31日前 | 将批复的实施方案工作进度和实际工作进度对比,考核项目是否按计划的时间周期实施并完工。 | 按计划的时间周期实施并完工得5分,否则按0-5分(不含5分)酌情给分。 | 项目产出证明材料;财务产出证明材料。 | 5 | ||
2.5 | 完成率100% | |||||||
15.产出成本(5分) | 5 | 投入资金473.66万元 | 反映项目总体投入与计划投入情况。 | 成本控制率=项目财政总投入/预算数×100%,成本控制率≤100%得5分,每有一项成本控制率超过100%扣0.5分,扣完为止。,完成本控制较好得5分,超出实际成本按0-5分(不含5分)酌情给分。 | 项目产出证明材料;财务产出证明材料。 | 4 | ||
效果(20分) | (六)项目效果(20分) | 16.项目效果(15分) | 3 | 经济效益:借助科技手段,帮助管理部门精确锁定污染源头,将我城区有限的管理人员投入到切实有效的环境监管活动之中,提升管理效率,节约管理成本。 | 反映资金或项目实施直接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 | 达到设定的绩效目标得15分,基本达到按0-15分(不含15分)酌情给分. | 统计报表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本级党委政府公布的有关数据。 | 14 |
5 | 社会效益: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体现出我区的生态优势,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环境改善带来的效益,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 | |||||||
4 | 生态效益:生态环境网格化精准监控项目的建立,可以用监测数据体现邕宁区创建建设“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工作中的成果,对创建“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活动是一种支持。 | |||||||
3 | 可持续影响:创新监管模式,通过环境监控体系的实时网格化数据,系统一旦发现异常数据,通过手机APP、微信等方式自动推送至责任单位及主管部门,实现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满足政府定向管控、限时治理、及时见效的管理目标。 。 | |||||||
17.满意度(5分) | 5 | 项目直接受益人和基层实施人员调查满意度 | 考核项目直接受益人或基层实施人员满意度情况。 | 调查对象满意度90%以上(含90%)得5分,满意度80-90%(含80%)得4分,满意度70-80%(含70%)得3分,满意度60-70%(含60%)得2分,60%以下按0-1分酌情给分。 | 问卷调查 | 3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南宁市邕宁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邕宁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南宁市邕宁区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