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新闻宣传、信访、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本局财务、固定资产、后勤服务等工作;统筹、审核有关文稿、材料,组织起草全局性工作总结和计划类文稿;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工作,对接城区纪委监委驻本局纪检监察组;指导全城区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退休人员工作;负责物业、机关食堂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的财务核算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预算股
负责研究城区财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负责城区财政发展五年规划的编制、实施、监测、评估等工作;负责编制城区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牵头组织城区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审核、批复工作;汇总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工作;负责测算、跟踪城区“三保”运行情况;负责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接收及年终对账工作;拟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国库股
负责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工作;贯彻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和财政总会计制度;负责全城区财政性资金调度;负责本级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负责财政总会计核算、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债务股
负责城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办公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府性债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相关制度办法;组织实施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组织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行政政法股
负责城区行政单位(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序列部门的单位)和政法部门(公安局、司法局等)的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审核、资金拨付及绩效评价、管理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等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 ,强化财务管理和绩效目标落实。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教科文股
负责城区宣传、文化、旅游、教育、体育等方面的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审核、资金拨付及财政转移支付等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经济建设股
负责发改、科技、粮食、综合行政执法、投促、应急、住房城乡建设、经济信息、交通运输等方面的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审核、资金拨付及财政转移支付等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办理城区相关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有关政策,拟订相关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全城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负责代理记账的业务管理;负责协助开展会计人员管理、培训相关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社保股
负责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审核、资金拨付及财政转移支付等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城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股
负责新兴管委、土储中心、征迁中心相关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土地收储及出让、征地拆迁补偿相关费用审核及管理工作;负责管理财政票据;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新兴管委会等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审核、资金拨付及财政转移支付等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测绘、国家公园等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负责邕宁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收支、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资金预算管理,管理城镇住房保障和住房改革资金。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农业基财股
负责农业农村、水利、气象、乡村振兴、水库移民等方面的单位和乡镇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决算审核、资金拨付及财政转移支付等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衔接资金;统筹财政涉农资金的整合工作,拟订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及措施,指导和推动改革工作;编制农村综合改革预算,管理农村综合改革资金;承担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筹措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基层财政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财政监督股
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对城区各预算单位的财务收支以及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等政策法规、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负责财政行政执法监督和依法行政考核;拟订邕宁区本级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采购监督工作;负责城区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管理,负责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受理和处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二、财政预算绩效考评中心
承担预算绩效评价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指标数据库建立等事务性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三、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负责组织开展国库集中支付培训及日常拨付管理工作。组织财政经济运行信息数据库建设有关工作,建设并维护支付信息系统;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做好城区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统一发放,以及按规定上报工资统计报表相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补贴有关工作;研究制定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的财政相关配套政策;负责对财政支付机构和收付系统内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局机关机房的日常管理,负责城区支付系统、财政内网、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等系统的运维管理。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四、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负责对城区本级财政投资工程项目预算、竣工结(决)算进行评审工作;负责城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审核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变更费用审核;负责城区本级财政投资评审相关办法、制度的起草和修订工作;负责财政投资评审协作中介单位的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五、国有资产和金融服务中心
负责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我局管理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城区政府授权,履行政府出资人职责;协助我局开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及保值增值监管工作,承担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清产核资、资产统计、国有资产处置和产权交易等基础管理;负责组织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承担金融管理方面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协助我局开展城区金融方面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实施城区政府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管理;拟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财政管理制度,承接城区防范非法集资相关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