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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邕宁区财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5-10-28 09:10 来源:南宁市邕宁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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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南宁市邕宁区财政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南宁市邕宁区财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邕宁区财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邕宁区财政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二)拟订城区财税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城区财政分配方案,参与制定各项城区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三)承担城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城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城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城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城区和城区本级预算草案及预算执行情况,向城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

(四)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资金管理工作。

(六)负责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七)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城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八)负责管理和监督城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参与拟订城区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九)负责管理会计、资产评估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有关问题。

(十一)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十二)制定财政投资评审规章制度。

(十三)承担财政性投资的基本建设、能源、交通、农田水利、综合开发、城市基础建设、大型修缮工程、技术改造、科技三项费用、财政贴息或补贴、国土资源勘查、教育投入等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评审工作。

(十四)承办城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南宁市邕宁区财政局下设4个二层机构主要为:财政预算绩效考评中心、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国有资产和金融服务中心。

南宁市邕宁区财政局本级下设局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事财股、经济建设股、农业基财股、综合股、债务股、财政监督股9个股室。

 

 

 

 

   第二部分:南宁市邕宁区财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南宁市邕宁区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邕宁区财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9054.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014.4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093.87万元,增长208.6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76.64万元,为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185.22万元,增长40.99%,主要原因是2024年“桂惠贷”项目利息费用补贴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80.21万元,为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857.71元,增长21589.82%,主要原因是专项债收入增加,其中3900万元专项债用于南宁市汽车铝零部件制造基地项目;900万是2024年第一批金融专项债,用于“桂惠贷”项目利息费用补贴。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6.其他收入57.56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7.56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原财政稽查队撤销,其专户内资金根据安排转入国库,后续由我部门接手开展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工作,将其列为其他收入与支出。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8.上年结转和结余40.0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3.4万元,增长503.77%,主要原因是上年使用结余资金减少。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9054.4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036.1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146.77万元,增长212.7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168.5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财政专项检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公用房和设备维护修缮、设备更新购置等方面的项目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28.58万元,增长12.36%,主要原因是:1.年度内有新招录人员;2.本部门二层机构评审中心新增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的项目支出,用于项目咨询服务费,包括定点预算编制、预算审核、工程结算审核服务费等。

2.科学技术支出(类)29万元,主要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5.83万元,增长120.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房设备维护、财政工作相关的系统运行维护等追加费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35.9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方面以及按行政机关(事业)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8.78万元,增长33.17%,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招录人员2人以及部分职工正常晋升,导致相关社保经费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78.9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行政机关(事业)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等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6.01万元,增长25.44%,主要原因是新增职工单位部分医疗保险费用支出增加。

5.城乡社区支出(类)1010.4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等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987.92万元,增长4390.76%。主要原因是:1.划拨2024年(农村宅基地)自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2.“桂惠贷”项目利息费用补贴支出。

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0.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工业和信息产业的发展。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700.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对平台公司的新增注册资金。

7.金融支出(类)2247.65万元,主要用于金融等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421.9万元,增长172.19%,主要原因是2024年“桂惠贷”项目利息费用补贴增多。

8.住房保障支出90.1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2.26万元,增长88.17%,主要原因是新增职工单位部分公积金费用支出增加。

9.其他支出39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900万元,主要用于南宁市汽车铝零部件制造基地项目专项债支出。

10.债务还本支出195万,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95万元,主要用于“桂惠贷”项目利息费用补贴。

11.债务付息支出80.5万,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80.5万元,主要用于专项债和一般债的发行服务费。

    12.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13.年末结转和结余18.2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88万元,下降41.3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已使用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邕宁区财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098.9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232.02万元,增长42.97%。其中:基本支出1184.67万元,项目支出2914.26万元。

南宁市邕宁区财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26.95万元,支出决算为411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5.5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55.56万元,支出决算为111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91%。具体情况如下:  

1.2010601行政运行支出(项级)。年初预算为676.12万元,支出决算为65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8%。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形成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根据财政部门厉行节俭的要求,压减日常行政运行支出。

2.201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级)。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13.7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完成相关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用于行政事业企业财务管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政法治建设、年度部门决算、财政票据印刷、办公用房和设备维护修缮、设备更新购置等方面的项目支出。形成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年内根据实际需要,发生相关必要的财政业务经费支出。

3.2010650事业运行支出(项级)。年初预算为179.44万元,支出决算为243.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64%。主要用于工资性支出等项目,形成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1.本部门下属机构评审中心的项目咨询服务费增加;2.新招录事业在编人员以及职工正常增资及社保基数增加。

(二)科学技术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9万元,主要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方面的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2060499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级)。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9万元,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房设备维护、财政工作相关的系统运行维护等追加费用。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20.24万元,支出决算为235.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4%。具体情况如下: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级)。年初预算82.9万元,支出决算为9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11.28%,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退休人员工资基数变动。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级)。年初预算91.56万元,支出决算为98.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7.11%。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行政机关(事业)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的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社保基数变动。

3.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级)。年初预算45.78万元,支出决算为45.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9.72%。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行政机关(事业)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职业年金的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社保基数变动。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2.47万元,支出决算为78.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2%。具体情况如下:  

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级)。年初预算30.1万元,支出决算为29.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8.17%,主要用于本单位的职工医疗保险缴费。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社保基数变动。

2.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级)。年初预算7.39万元,支出决算为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3.52%,主要用于本局二层机构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国有资产和金融服务中心的职工医疗保险缴费。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社保基数变动。

3.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项级)。年初预算35.93万元,支出决算为3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5.83%,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社保基数变动。

4.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级)。年初预算9.06万元,支出决算为7.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0.46%,主要用于本单位的职工的大病医疗统筹保险缴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社保基数变动。

(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4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级)。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42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安排划拨2024年(农村宅基地)自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笔费用属于年度内新增事项,在年初预算编制时未能预见。随着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推进,根据相关政策要求,本年度确需安排该项支出,以保障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因此该项费用在决算中据实列支。

(六)金融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247.6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170302利息费用补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247.65万元,主要用于“桂惠贷”项目利息费用补贴。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为项目支出,未列入年初预算。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8.67万元,支出决算为9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34%,具体情况如下:

1.2210201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8.67万元,支出决算为9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34%。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基数变动,缴交的公积金也随着变动。

(八)债务还本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310399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5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第二批金融专项债,用于桂惠贷历年欠款支付。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安排,该项目未列入年初预算。

(九)债务付息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320301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29万元。主要用于支出一般债券的发行服务费。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安排,该项目未列入年初预算。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4.6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89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13%。预决算差异较小,说明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超出预算的部分主要原因是:2024年因机构改革,财政所撤销,部分人员于年中划归属本局管理,因此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54.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38%。预决算差异较大,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基本支出中的定额公用经费未完全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36%。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各项补助经费支出减少。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邕宁区财政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4880.2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857.71万元,增长21589.82%。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4880.21万元。

南宁市邕宁区财政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880.21万元。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00万元。主要用于“桂惠贷”项目利息费用补贴。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为专项债项目支出,未列入年初预算。

(二)其他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900万元。主要用于南宁市汽车铝零部件制造基地项目支付。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安排项目支出未列入年初预算。

(三)债务付息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0.21万元。主要用于债券发行服务费。预决算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安排项目支出未列入年初预算。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邕宁区财政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南宁市邕宁区财政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比上年减少0.5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0.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2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2%,比上年减少0.53万元,原因是在2023年度的基础上,更加贯彻厉行节约的精神,且全年未发生大型的公务用车维修,公务用车相应支出减少。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评审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南宁市邕宁区财政局及其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25万元,平均每辆0.2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3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6.65万元,降低18.36%,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44.7元,降低41.1%。主要原因是:积极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本部门下属二层机构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拥有1辆公务用车用于开展日常评审业务;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1226.98万元,执行数8547.59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部门整体支出在面临远超预算的实际任务需求时,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高效、精准地完成了年度核心工作目标。主要产出方面,各项计划任务均按时、保质、超量完成,有效保障了重点领域的资金需求。在效果目标方面,支出效益突出,有力支撑了相关领域战略目标的实现,政策实施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公众满意度与获得感持续增强,整体绩效表现优异。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23个,项目支出总额7386.54万元。其中,本级项目23个,本级项目支出7386.54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23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7386.5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设计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评价指标设置和证据收集有待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在总结项目支出评价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工作措施,完善和细化指标内容,力求更加科学合理,精准编制预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至少选择一个重点项目做具体说明):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关于划拨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人民银行端业务咨询和运维费用”项目自评得分为100 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执行数为4.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本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确保了人民银行端划拨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咨询响应及时与系统运行稳定,但在自评中发现主要存在部分问题响应与解决的时效性偶有波动,其原因在于部分复杂疑难问题的研判流程与跨部门协调机制有待优化;下一步将重点通过梳理完善内部知识库、明确分级分类处理标准等措施,着力提升问题处理的标准化水平与协同效率。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组织对“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服务费”等23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均为一等,涉及资金7386.5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98.12分,较好完成本年度绩效指标。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邕宁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邕宁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邕宁区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