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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邕宁区应急管理局年度检查频次上限
发布日期:2026-01-20 17:25 来源:邕宁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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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企业类别 执法检查频次 依据 备注
1 列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的重点检查企业 每年至少1次 《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应急〔2025〕11号)
2 高危行业领域 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 年度内累计不超过2次 《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应急〔2025〕11号)
3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 年度内累计不超过4次 《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应急〔2025〕11号)
4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 年度内累计不超过8次 《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应急〔2025〕11号)
5 未进行标准化定级的企业 年度内累计不超过12次 《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应急〔2025〕11号)
6 非高危行业领域 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 年度内累计不超过1次 《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应急〔2025〕11号)
7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 年度内累计不超过2次 《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应急〔2025〕11号)
8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 年度内累计不超过4次 《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应急〔2025〕11号)
9 未进行标准化定级的企业 年度内累计不超过6次 《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应急〔2025〕11号)
10 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监控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等 不受频次上限限制 《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应急〔2025〕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