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宁市邕宁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责和2026年主要工作任务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有关文化、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体育和旅游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统筹规划城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及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3.管理城区重大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活动。组织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和组织实施全域旅游、特色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
4.负责推进城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重点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监测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产业经济运行,负责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
5.负责推进城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城区公共文化服务、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全民健身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和公共体育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及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城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推动农村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6.推进城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协调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协助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指导行业职业教育及人才队伍建设。
7.负责推进城区文化旅游市场发展,负责对城区文化旅游市场经营、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协调管理文化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体育和旅游系统安全、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和指导城区假日旅游工作。
8.指导、监督城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文化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出版、体育和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9.指导城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参与组织大型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区域旅游活动。
10.指导管理城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发展。
11.组织实施城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培育文化创意、动漫等旅游新产品,推动文化旅游商品开发。
12.依照权限管理城区广播电视阵地,参与组织广播电视宣传活动,协调参与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13.负责对城区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按照上级要求推进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城区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14.负责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保护、传承和传播。
15.组织协调文物资源调查、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承担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合理利用和文物安全工作,指导协调辖区博物馆、文物管理等机构业务建设。
16.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17.统筹规划城区群众体育事业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18.统筹规划城区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19.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辖区内体育经营活动进行审批、登记、监督和管理,促进体育市场的健康发展。
2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21.完成城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6年是 “十五五” 开局之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紧紧围绕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锚定文体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目标,牢牢扭住稳投资、抓项目、促消费工作主线,实干担当、攻坚突破,奋力实现 “十五五” 发展良好开局。
1.激活文化创新动能。围绕“潮玩趣邕宁”核心IP,探索AI、VR/AR等技术,丰富节赛供给。持续扩大文化传播力,年内开展文体活动200场以上。争取2026年“广西三月三”主(分)会场落户灵龟山公园,年内开展“全民阅读”“全民健身”等群众活动200场以上。推动壮族抢花炮、蒲庙花婆节等非遗跨界联名,打造沉浸式情绪消费场景;推进蒲庙花婆节申报国家级非遗,联动周边景区打造“非遗+文体旅”活动。深挖新兴文化业态潜力,积极引进优质演出资源,打造滨水、户外特色演出品牌;结合邕宁文旅资源打造微短剧、短视频等数字文化内容创作。
2.维护广电领域安全。抓实侧钻岭、猫头岭2个广播电视发射台站日常运维管理,从严从细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全力确保广播电视安全、平稳、优质播出。严格规范广播电视播出秩序,聚焦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家电市场、电子产品维修点及城乡接合部、住宅小区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组织开展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及广播电视行业安全播出全面检查,强化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全流程监管。加大广电领域普法宣传力度,严厉查处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筑牢广电领域意识形态安全防线。持续推进应急广播平台规范化运维与高效应用,精准对接城区各单位需求,规范预警信息、应急信息、政策宣传信息等播出流程,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保障公共安全、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提供坚实的广电支撑。
3.提质文体旅商消费。推进邕江不夜港、米伦冰雪世界项目开业运营,大力发展航空研学、冰雪经济、无人机光影秀等新模式新场景,串联灵龟山公园、万达茂等景区资源,打造集休闲、美食、文化、运动于一体的沿江滨水文旅经济带。争取星舰太空舱度假营地等项目签约落地,培育户外特色民宿新产品,打造高品质旅居新体验。拓展“体育+”消费链,依托承办南宁解放日长跑赛的有利契机,办好区域自行车赛、马术邀请赛、“邕BA”邕宁主场等系列赛事,推进“票住餐”联动,形成“以赛促旅、以旅兴产”的良性循环。释放龙岗片区消费活力,谋划引进消费型龙头企业,助力存量商业企业优化招商、提升运营效益。力争全年接待游客、游客花费均实现增长10%以上。推动迎程酒店创建四星级旅游饭店、灵龟山公园创建国家AAAA级景区,配合推进全域旅游公路及配套设施规划,推动文旅品质提升。
1. 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南宁市邕宁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本级属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财政拨款,内设机构:办公室、文体股、财务股。
2.所属单位
南宁市邕宁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直属单位有3个,分别是南宁市邕宁区图书馆、南宁市邕宁区文化馆、南宁市邕宁区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南宁市邕宁区文物管理所),单位性质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全额财政拨款。
1. 206 南宁市邕宁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一级预算单位)
2. 206001 南宁市邕宁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本级(二级预算单位)
3. 206002 南宁市邕宁区图书馆(二级预算单位)
4. 206003 南宁市邕宁区文化馆(二级预算单位)
5. 206006 南宁市邕宁区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南宁市邕宁区文物管理所)(二级预算单位)
经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我局行政及事业单位编制32名,其中南宁市邕宁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本级行政编制5名,南宁市邕宁区图书馆全额事业单位编制8名,南宁市邕宁区文化馆全额事业单位编制9名,南宁市邕宁区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全额事业单位编制10名。
南宁市邕宁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实有财政供养人数66人,其中,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29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7人,退休人员30人。
1.南宁市邕宁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本级,实有财政供养人员22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5人,编外在职5人,退休12人;
2.南宁市邕宁区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实有财政供养人员10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8人,编外在职1人,退休1人;
3.南宁市邕宁区图书馆,实有财政供养人员19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7人,编外在职1人,退休11人;
4.南宁市邕宁区文化馆,实有财政供养15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9人,退休6人。
2026年部门总收入500.21万元,较上年减少7.3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0.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
(二)2026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6年部门总支出500.21万元,较上年减少7.39%。
1. 2026年当年支出预算,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318.2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3.81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29.59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38.58万元。
2. 2026年当年支出预算,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410.08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48.14万元。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32.99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9万元。
2026年部门总收入500.21万元,比2025年预算540.13万元减少39.92万元,同比下降7.39%。收入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核算口径及基数较上年有所调整。2026年部门总支出500.21万元,比2025年预算540.13万元减少39.92万元,同比下降7.39%。支出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核算口径及基数较上年有所调整。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500.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500.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0万元。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00.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00.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20701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101.51万元。主要用于:本局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城区统一规定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207010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预算数为64.56万元,主要用于:图书馆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城区统一规定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207010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预算数为79.12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馆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城区统一规定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预算用于文化馆免费开放城区配套资金。
(4)207019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预算数为4.5万元,主要用于:五镇和图书馆免费开放经费城区配套资金。
(5)207029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预算数为68.53万元,主要用于:文物管理所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城区统一规定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会议费等公用经费。
(6)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15.99万元,主要用于本局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费用。
(7)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22.4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二层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费用。
(8)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50.28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25.14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0)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4.9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16.12万元,主要用于局属二层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2.0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3)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预算数为6.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其他医疗缴费支出。
(14)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38.5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3.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2026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94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9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2026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0.94万元。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94万元,比2025年预算0.81万元增加0.13万元,同比增长16.05%。具体如下:
1.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6年预算0万元,与2025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6年预算0.94万元,比2025年预算0.81万元增加0.13万元,同比增长16.05%。原因主要是:核算口径及基数较上年有所调整。主要用于:开展公务接待。
3.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6年预算0万元,与2025年持平。
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6年预算0万元,与2025年持平。
202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5.84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25年预算16.7万元减少0.86万元,下降5.1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定额预算调整。
2026年本部门政府预算采购预算总金额0万元,与2025年持平。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即原邕宁县广播电视台61米铁塔。
(五)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13。
(2)本级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6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4个,涉及金额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12。
(3)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文化馆免费开放资金(非三保),预算资金2万元,2026年度绩效目标为通过开展全年免费开放工作,组织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等,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设1条数量指标:免费开放文化馆数量=1个;设1条质量指标:项目验收合格率≥95%;设1条时效指标:完成时间在12月31日前;设1条成本指标:经费超支率≤0%;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设1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2.预算绩效结果应用情况说明。
(1)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应用。
本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没有新申请财政资金安排且实施期内支出计划资金总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项目。
(2)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本部门对10个2024年度项目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为一等的项目8个,二等的项目2个,结果应用情况如下:根据自评发现的问题,我局进一步提高业务人员预算编制水平,提高我局项目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合理性。
本部门对1个2024年度项目开展部门评价:文化馆免费开放经费城区配套资金项目,评价结果为一等,结果应用情况如下:全面总结项目好经验,不断提升文化馆免费开放服务质量。
本部门没有项目纳入财政评价。
本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无涉密事项。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邕宁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邕宁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邕宁区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