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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邕宁区那楼镇镇龙卫生院 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5-11-05 10:00 来源:邕宁区卫生健康局

附件1:

 

 

 

 

南宁市邕宁区那楼镇镇龙卫生院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邕宁区那楼镇镇龙卫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南宁市邕宁区那楼镇镇龙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邕宁区那楼镇镇龙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邕宁区那楼镇镇龙卫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本辖区的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订,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负责本辖区的基本医疗服务;

(三)负责本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               

(四)负责本乡镇辖区内的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五)负责对本乡镇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六)负责承办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或事项;负责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南宁市邕宁区那楼镇镇龙卫生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南宁市邕宁区那楼镇镇龙卫生卫生院,下无直属机构。


第二部分:南宁市邕宁区那楼镇镇龙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南宁市邕宁区那楼镇镇龙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邕宁区那楼镇镇龙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533.3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33.39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97.8万元,下降15.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05万元,为南宁市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6.65万元,增长33.04%,主要原因是①本年度公共卫生服务补助22.4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4.12万元,增长169.51%。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0.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1万元,增长10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南宁市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5万元,下降100%,主要是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南宁市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4.事业收入457.63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92.57万元,下降16.82%,主要原因是:

(1)门诊收入202.43万元,较2023年决算数相比,减少12.34万元,下降5.75%。

(2)住院收入255.20万元,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80.24万元,下降23.92%。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4.96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63万元,下降11.27%,主要原因是利息收入0.12万元,上级部门邕宁区疾控中心拨入经费0.23万元,市第二妇幼拨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经费0.70万元,邕宁区残联拨入经费2.85万元,邕宁区拨入公益日众筹款0.06万元,广西博宁建设有限公司捐款0.80万元,广西创鹏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捐款0.2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业务收支未亏损,不需要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517.3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17.30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6.70万元,增长17.4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1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较2023年减少0.63万元,下降86.3%。

2.卫生健康支出(类)517.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及正常业务支出,较2023年度增加102.33万元,增长24.67%,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长48.23%,商品和服务支出下降29.1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下降97.36%,精神科建设项目支出5万元,增长100%。

3.城市建设支出(类)0万元,较2023年减少25万元,下降100%。

4.结余分配5.07万元,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较2023年度减少181.77万元,下降97.29%。主要是乡镇卫生院非财政拨款结余分配5.07万元,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5.07万元。

6.年末结转和结余11.02万元,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较2023年度增加3.75万元,增长193.35%。主要是“乡聘村用”乡村医生社保缴费未支付。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邕宁区那楼镇镇龙卫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7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9.39万元,增长18.63%。其中:基本支出54.79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南宁市邕宁区那楼镇镇龙卫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9.79万元,支出决算为59.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1万元,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和物业补贴

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1万元,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和物业补贴。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9.69万元,支出决算为59.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本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及正常业务支出:

1.乡镇卫生院(项)年初预算为36.72万元,支出决算为3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人员经费31.72万元,为乡聘村用工资支出,精神科建设项目支出5万元。

2.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42万元,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人员经费0.42万元,为2024年一线医务人员春节慰问金。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45万元,支出决算为2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人员经费22.4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障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临聘人员工资)。

4.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1万元,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人员经费0.1万元,为2023年重大传染病肿瘤随访登记绩效工资。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7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4.6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46.72万元;绩效工资5.5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万元;其中,生活补助为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邕宁区那楼镇镇龙卫生院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5万元,下降100%。

 南宁市邕宁区那楼镇镇龙卫生院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邕宁区那楼镇镇龙卫生院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六、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2024年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下达指标共4个,总指标共27.97万元,批复计划金额27.97万元,已支付金额27.97万元,指标完成率达到100%。本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27.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4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组织对2024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组织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精神科建设项目”“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目”等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①部门项目自评共4个,其中:4个项目执行率为100%,总体自评总体得分400分,平均100分。

②自评为“一等”项目4个。

2.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为400 分。全年预算数为27.97万元,执行数为27.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预算完成率为100%的有4个项目;二是预算完成率为80-99%的有0个项目;三是预算完成率为60-79%的有0个项目;四是预算完成率为50-69%的有0个项目;五、预算完成率为50%以下的有0个项目,均为完成率0%。

项目自评得分为400分。全年预算数为27.97万元,执行数为27.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预算完成率为100%的有4个项目;二是预算完成率为80-99%的有0个项目;三是预算完成率为60-79%的有0个项目;四是预算完成率为50-69%的有0个项目;五、预算完成率为50%以下的有0个项目,均为完成率0%。

3.绩效再评价情况。

2024年度我部门共有1个部门整体支出、4个项目支出被列入绩效再评价。其中:

(1)部门整体支出的综合评价得分为400分,等级为一等的4个项目。

A项目的综合评价得分为400 分,等级为一等的4个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邕宁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邕宁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邕宁区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