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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邕宁区百济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5-11-05 10:00 来源:邕宁区卫生健康局


 

 

 

 

南宁市邕宁区百济镇中心卫生院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邕宁区百济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南宁市邕宁区百济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邕宁区百济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邕宁区百济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集医疗服务、防疫、妇幼保健为一体的一级甲等医疗单位和爱婴医院。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和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执行各项卫生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协助乡镇政府制定和组织实施基本医疗卫生保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中医基本诊疗服务、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等综合服务;开展疾病预防控制、计划免疫、职业卫生、精神卫生、慢性病管理、卫生宣传、健康教育与咨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协助处理等公共卫生服务;配合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辖区内村卫生所(室)的业务指导,对乡村医生和乡村妇幼保健人员进行相关技术培训;协助开展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等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1个,即南宁市邕宁区百济镇中心卫生院,下无直属机构。

第二部分:南宁市邕宁区百济镇中心卫生院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南宁市邕宁区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邕宁区百济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2641.1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41.1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0.08万元,下降0.3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74万元,为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6.5万元,下降29.95%,主要原因是财政未下达指标。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2516.33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1.16万元,增长2.08 %,主要原因是医院病人门急诊、住院人数增长,单位业务收入增长。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16.03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4.75万元,下降47.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事业、经营之外的收入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当年的收入能维持当年的支出。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2632.4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632.47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34.91万元,增长5.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卫生健康支出2628.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35.4万元,增加5.43%,主要原因业务量增加,项目推进,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上升。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7万元:主要用于南宁市离退休人员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49万元,减少12.07%,主要原因是财政下达指标减少。

3.结余分配 8.63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8.63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未及时下达2024年差额工资补助、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补助资金、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等,单位垫支部分财政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邕宁区百济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08.74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6.5万元,下降29.95%。其中:基本支出83.5万元,项目支出25.24万元。

南宁市邕宁区百济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6.07万元,支出决算为108.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19%。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37万元,支出决算为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4%。具体情况如下:

1.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支出。年初预算为11.37万元,支出决算为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1.4%。主要原因是财政未下达指标。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4.7万元,支出决算为10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17%。具体情况如下:

 

 1.乡镇卫生院年初预算84.7万元,决算支出79.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7%,主要原因是财政未及时下达指标。

   2.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0.69万元,主要用于春节慰问计生特殊家庭、一线医务人员工作经费。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24.3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卫人员经费支出。

4.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0.17万元。主要用于重大公卫人员经费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92%,预决算差异原因主要是财政未能及时下达指标。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邕宁区百济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预决算差异。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邕宁区百济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无预决算差异。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2024年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一般公务用车1俩;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25.24 万元,执行数25.24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数量指标、成本指标、质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均已按期完成。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按相关的授权审批,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审批程序,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真实、准确,此次绩效评价过程中未发现截留、挤占或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3个,项目支出总额25.24万元。其中,本级项目3个,本级项目支出25.24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3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25.2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考评指标的指标内容待完善;二是专业知识培训少。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基本公卫生服务项目指标内容;二是组织绩效管理培训,增强提高绩效管理业务人员绩效管理能力、专业素质和思想水平。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部门绩效评价。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财政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邕宁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邕宁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邕宁区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