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子站 > 司法局 > 领导班子
关于调整城区司法局领导和区管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8-24 17:29 来源:司法局

南宁市邕宁区司法局

关于调整城区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

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法律援助中心,邕江公证处:

根据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如下:

一、工作分工

李  智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城区司法局全面工作。

主管中共邕宁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负责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财务工作。

联系蒲庙司法所。

莫  柳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负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普法与依法治理、禁毒、司法所建设、公共法律服务、机关工会、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社区矫正管理股(局)。

联系那楼司法所。

黄  燕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执法监督、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南宁市绩效考评邕宁区指标任务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秘书股、文件审查与法律事务股、行政复议应诉与执法监督股、法律援助中心。

联系百济司法所。

彭  文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人事财务、政务信息公开、文电、机要保密、督办、档案、执勤执法车辆及机关食堂管理、新闻宣传、信访、统计、综治维稳、扫黑除恶、人民调解、三大纠纷调处和确权、公证、人大政协提案办理、两违整治、安全生产、卫生健康、共青团、妇女儿童、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城区综合绩效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办公室、人事财务保障股、调处股、邕江公证处。

联系新江司法所、中和司法所。

 

二、实行AB岗工作制度

    李智同志与莫柳同志互为AB岗;

黄燕同志与彭文同志互为AB岗;

    互为AB岗的两位同志原则上不能同时出差。若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外出或因公不能互替,由办公室主任请示局长后,协调在岗其他局领导代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