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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城区司法局领导和区管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4 11:25 来源:司法局

 

 

 

邕司发〔2022〕1号

 

南宁市邕宁区司法局

关于调整城区司法局领导和区管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法律援助中心,邕江公证处: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城区司法局领导和区管干部工作进行分工调整,现将局领导和区管干部工作分工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分工

熊远权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城区司法局全面工作。

主管中共邕宁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负责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财务工作。

联系蒲庙司法所、中和司法所。

莫  柳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负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普法与依法治理、社区矫正、综治维稳、扫黑除恶、禁毒、机关工会、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社区矫正管理股(局)。

联系那楼司法所。

黄  燕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法律事务和行政执法监督、法律援助、南宁市绩效考评邕宁区指标任务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秘书股、文件审查与法律事务股、行政复议应诉与执法监督股、法律援助中心。

联系百济司法所。

彭  文  副局长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人事财务、政府信息公开、文电、机要保密、督办、档案、执勤执法车辆及机关食堂管理、新闻宣传、信访、统计、公共法律服务、三大纠纷调处和确权、公证、司法所建设、人大政协提案办理、两违整治、安全生产、卫健(疫情防控)、共青团、妇女儿童、创城、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城区综合和五个专项绩效等方面的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办公室、人事财务股、调处股、邕江公证处。

联系新江司法所。

黎  沄  二级主任科员  

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政府法律顾问等方面的工作。  

协助黄燕副局长开展其他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陆耀榜  二级主任科员  

负责城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案件调解、处理的具体工作,参与城区交办的其他矛盾纠纷的调处和指导工作。

协助彭文副局长开展其他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韦盛青  四级主任科员

负责调处股日常工作。负责城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负责城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案件调解、处理的具体工作。参与城区交办的其他矛盾纠纷的调处和指导工作。

协助彭文副局长开展其他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陆  琦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主持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全面工作。

负责服务惠民、司法救助等工作。协助黄燕副局长开展其他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实行AB岗工作制度

熊远权同志主持城区司法局全面工作,若因开会、出差、请假或其他原因无法到岗的,由莫柳同志代行其职责;

    莫柳同志与韦盛青同志互为AB岗;

黄燕同志与黎沄同志互为AB岗;

彭文同志与陆耀榜同志互为AB岗;

    互为AB岗的两位同志原则上不能同时出差。若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外出或因公不能互替,由办公室主任请示局长后,协调在岗其他局领导、区管干部代行职责。   

                              

                              南宁市邕宁区司法局

                            2022年3月3日

 

 

 

 

 

 

 

 

 

 

 

公开方式:此件公开发布

                                                         

抄报:南宁市司法局、邕宁区委组织部、邕宁区委政法委。

南宁市邕宁区司法局办公室                   2022年3月3日印发

抄送:城区法院、城区检察院、市公安局邕宁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