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子站 > 人社局 > 行政公示 > 行政许可
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准予设立行政许可决定书(广西林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6-05-27 09:10 来源:邕宁区人社局

邕人社许决(立)字〔2026〕6号

 

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准予设立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西林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审批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出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发给《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证件编号:(桂)人服证字〔2026〕第0109000313。

职业中介活动业务范围:1、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2、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3、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职业介绍信息服务;4、组织开展现场招聘会;5、开展高级人才寻访服务。

 

 

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