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人社许决(变)字〔2026〕2号
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西美居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出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你单位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企业名称由“广西美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变更为“广西美居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4501092024001);
二、同意按原证号4501092024001,换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有效期限不变,仍为:2024年6月18日至2027年6月17日。
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