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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广西聚贤仁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6-06-16 09:30 来源:邕宁区人社局

邕人社许决(变)字〔2026〕1号

 

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西聚贤仁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法定代表人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出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同意你单位法定代表人由“李光明”变更为“杨正龙”(身份证号码:450*************19);

二、同意按原证号4501092023002,换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有效期限不变,仍为:2026年2月6日至2029年2月5日。

 

 

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