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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准予设立行政许可决定书(广西新一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07-02 09:00 来源:邕宁区人社局


邕人社许决(立)字〔20254

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准予设立行政许可决定书


广西新一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延续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出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延续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按原证号4501092022004,换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有效期限:202598日至202897日。

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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