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部门预算
目 录
一、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责和2026年主要工作任务
第四部分: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责和2026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南宁市委和区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拟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政策并组织实施 。
(2)拟订城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城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
(4)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5)负责城区就业、失业信息引导 ,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
(6)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
(7)牵头推进城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城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 、使用制度;落实技能人才评价、激励措施。实施职业资格制度 。贯彻落实南宁市各项人才政策,实施人才强区战略,配合开展高层次人才选拔、引进和培养工作 。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 、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表彰奖励、评比达标表彰制度,会同相关部门承担城区表彰奖励、评比达标表彰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 ,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 点问题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
(12)拟订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 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13)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 作实施监督管理。
(14)完成城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15)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2026年主要工作任务。
(1)积极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一是依托零工市场、服务站等,充分发挥就业服务公共平台、“邕宁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等作用加大岗位推送力度,促进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实现就业。二是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招聘会活动,促进城乡劳动者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2)持续落实就业帮扶政策。一是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合理开发和规范管理。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无法外出务工的脱贫人口上岗就业,增加收入。二是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积极做好退出公益性岗位人员、返乡回流人员、“雨露计划”毕业生和脱贫家庭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的就业帮扶,及时落实就业帮扶措施,帮助有就业意愿人员尽快就业。三是加强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宣传力度,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就业帮扶车间申请补贴,做到应补尽补。
(3)加快进度完成各项指标任务。一是完成三项就业再就业指标。压实各镇、社区工作责任,针对广西“数智人社”系统现有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加强摸排、岗位推送,对有就业意愿未实现就业的人员及时开展帮扶,助推其实现就业。二是加大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多渠道扩大各项就业创业政策传播范围,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人员申领相关补贴,重点加强创业担保贷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政策宣传,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任务。
(4)探索人工智能+赋能就业。依托就业服务站(零工市场)和广西“一库一平台”(广西就业资源信息库、广西“数智人社”就业创业平台),配合南宁市打造全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实现纵向连通上级平台、横向畅通第三方平台、融合南宁市数据平台等多方资源,通过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向企业和群众精准推送企业招聘、求职登记、技能培训、直播带岗等各类就业服务。探索“人工智能+就业”应用,配合南宁市搭建“15分钟”就业服务券信息化系统,实现线上线下就业服务站数据实时同步;根据零工市场和服务站点各网点收集的数据信息,利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实现精准匹配和推送、招工与求职双向互动。力争到2027年每个镇都建有1个一级就业服务站,在重点村(社区)建设二级就业服务站(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重点群体服务量少的村(社区),依托现有办公场所或服务窗口设置二级自主服务站。
(5)扎实做好养老保险工作。依托广西人社厅数智人社平台、广西人社APP、广西人社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做好待遇资格审核、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城区、乡镇、村委三级联动,精准触达每一位待遇领取人员,提供多渠道服务,确保符合条件领取待遇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待遇。积极动员被征地农民组织参保,持续推进被征地农民参保、补贴申请工作;积极对接用地业主,加快补贴资金落实进度;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为被征地农民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做好内控管理,不断强化风险意识,及时处理疑点信息,做到月清年清。确保各级配套资金按时到位,做好资金按时足额发放的保障工作。
(6)持续推进人事人才工作。一是强化人事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配套政策,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考核奖惩、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职称评审等环节管理服务,按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年度评比表彰、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和定期奖励材料审批存档工作,稳步推进各单位新一轮岗位聘用和递补,做好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岗位计划收集审核及年度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完成2026年县级评比表彰项目申报实施备案工作。二是落实落细各项人才政策。及时组织开展2025年高层次人才健康体检,审核申报青年人才生活补贴、急需紧缺人才补贴等人才福利,确保各项人才待遇、补贴、奖励等政策精准申报、应享尽享。三是强化人才服务及档案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人才工作相关政策,继续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服务和跟踪回访2025年高校毕业生的档案接收、转递、就业推荐、职业指导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为执行政府财务会计制度的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财政拨款,内设机构6个,分别为办公室、工资福利股、人才事业股、编外人员管理股、人事档案股、财务股。
2.所属单位
所属全额事业单位有2个,分别为南宁市邕宁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公益一类)、南宁市邕宁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公益一类),均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财政拨款。由于2个事业单位没有设立独立的零余额账户,2026年度全部并入局本级做预算。
1.401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级预算单位)
2.401001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级预算单位)
本部门仅有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一个二级预算单位。
经核定,我局行政及事业单位编制28名,其中,行政7名,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18名,后勤控制数3名。
编制内实有人数24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员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在职人员14人,工勤编制在职人员3人。实有退休人员24人。其他人员合计27人,其中,遗属人员2人,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25人。
2026年部门总收入640.56万元,较上年下降76.4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0.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
2026年部门总支出640.56万元,较上年下降76.42%。
1.2026年当年支出预算,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3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76.37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类)27.79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类)36.40万元。
2.2026年当年支出预算,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482.86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64.97万元。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29.31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
①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5万元。
②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61.92万元。
2026年部门总收入640.56万元,比2025年预算2,717.10万元减少2,076.54万元,同比下降76.42%。收入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部门预算工作安排,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区配套资金不再列入我局部门预算,改为列入政府预算。2026年部门总支出640.56万元,比2025年预算2,717.10万元减少2,076.54万元,同比下降76.42%。支出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部门预算工作安排,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区配套资金不再列入我局部门预算,改为列入政府预算。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640.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640.56万元。
本部门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本部门202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40.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40.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415.37万元,主要用于: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外聘人员经费和党建及双拥经费。如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城区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按照城区财政局制定的分类分档公用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工会经费、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为34.5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物业服务补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独生子女费、大病医疗统筹、公务员医疗补助、遗属生活补助、公用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为42.9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单位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为21.5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单位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为32.38万元,主要用于: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长期护理保险、大额医疗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款)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为29.54万元,主要用于:邕江上岸船民(渔民)基本养老保险城区配套补助资金。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为19.8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为7.7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为0.2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大病医疗统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为36.4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三、2026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66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6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2026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0.66万元。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66万元,比2025年预算2.83万元减少2.17万元,同比下降76.68%。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6年预算0万元,与2025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6年预算0.66万元,比2025年预算1.30万元减少0.64万元,同比下降40.0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在编人员4人调出2人退休,经费预算有所减少。主要用于:局本级及所属二层单位发生的公务接待活动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2026年预算0万元,与2025年持平。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6年预算0万元,比2025年预算1.53万元减少1.53万元,同比下降10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后,原邕宁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编实有车辆同步划转到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4.97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25年预算减少21.53万元,下降24.8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由于退休人员2人死亡、在编人员4人调出2人退休,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有所减少。
2026年本部门政府预算采购预算总金额2.7万元,同比减少2.43万元,下降47.37%。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7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主要用于采购打印复印纸。
本部门2026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与2025年持平。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1.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13。
(2)本级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6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3个,涉及金额63.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42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12。
(3)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一:邕江上岸船民(渔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项目,预算资金29.54万元,2026年度绩效目标为按期兑现政府给予的上岸渔(船)民养老保险补助,有利于保障上岸渔(船)民的晚年生活,对社会稳定起到一定作用。设2条数量指标:数量指标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人数,数量指标2.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人数;设1条质量指标:邕江上岸船(渔)民补助发放准确率;设1条时效指标:发放补助及时率;设1条成本指标:补助标准控制率;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保障上岸船(渔)民退休后老有所依;设1条满意度指标:申领补助的上岸船(渔)民满意度。
2.预算绩效结果应用情况说明。
(1)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应用。
本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新申请财政资金安排且实施期内支出计划资金总额50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项目0个。
(2)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本部门对21个2024年度项目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为一等的项目20个,二等的项目1个,结果应用情况如下:通过开展绩效评价,能够有效推动财政资金分配与部门履职成效挂钩,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良性机制,同时为预算编制提供了科学依据,促使部门从“重投入”转向“重产出”。今后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加强部门单位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确保发挥预算资金支出效益。二是完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进一步细化和量化目标,以便于对专项工作进行有效指导、过程监控、精准评价。
本部门对1个2024年度项目开展部门评价:为2024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项目,评价结果为一等,项目实施情况总体良好,结果应用情况如下:通过开展绩效评价,总结项目实施的成功经验,为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水平,提供决策依据。今后改进措施:加强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学习,掌握各项指标值的设置范畴,将绩效指标的设置进一步细化量化。
本部门有0个2024年度项目开展了财政评价:本部门没有项目纳入2024年财政评价。
(六)涉密事项处理说明。
本部门2026年部门预算无涉密事项。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邕宁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邕宁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邕宁区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