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子站 > 人社局 > 财政管理
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5-10-29 09:00 来源:邕宁区人社局


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南宁市委和区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拟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2.拟订城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城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5.负责城区就业、失业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6.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城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城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制度;落实技能人才评价、激励措施。实施职业资格制度。贯彻落实南宁市各项人才政策,实施人才强区战略,配合开展高层次人才选拔、引进和培养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表彰奖励、评比达标表彰制度,会同相关部门承担城区表彰奖励、评比达标表彰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拟订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1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4.完成城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为执行政府财务会计制度的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财政拨款,内设机构6个,分别为办公室、工资福利股、人才事业股、编外人员管理股、人事档案股、财务股。所属全额事业单位有3个,均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为南宁市邕宁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南宁市邕宁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南宁市邕宁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由于3个事业单位没有设立独立的零余额账户,2024年度全部并入局本级做决算。

2.所属单位

我局下辖3个二级参公管理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财政拨款,分别为南宁市邕宁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公益一类)、南宁市邕宁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公益一类)、南宁市邕宁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公益类)。


第二部分: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1742.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20.32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1443.22万元增加299.21万元,增长20.7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36.1万元,为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3年度决算数1408.95万元增加227.15万元,增长16.12%,主要原因是补缴年社保、医保及公积金;二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项目支出由财政社保专户支出改为单位社保费汇缴专用账户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不使用政府性基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度比无变动

4.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度比无变动

5.经营收入0与上年度比无变动

6.其他收入84.2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2023年度决算数0.04万元增加84.18万元,增长210450%,主要原因是将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经费等纳入决算报告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与上年度比无变动

8.上年结转和结余22.1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7.88万元,增长422.70%,主要原因是部分职工社保公积金未能及时支付。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1742.4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734.94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1443.22万元增加299.21万元,增长20.7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走访慰问活动经费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组织部通过预算调整调剂经费给我局慰问党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609.0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其他就业补助支出、死亡抚恤、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1345.4万元增加263.66万元,增长19.60%,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标准、五险二金基数的调整;二是补缴年社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项目支出由财政社保专户支出改为单位社保费汇缴专用账户

3.卫生健康支出(类)57.3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职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长期护理险。较2023年度决算数24.54万元增加32.8万元,增长133.66%,主要原因补缴上年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和长期护理保险等社保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68.3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交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21.17万元增加47.18万元,增长222.86%,主要原因补缴上年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5.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度比无变动

6.年末结转和结余7.4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22.11万元减少14.62万元,下降66.12%,主要原因是未及时支付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和长期护理保险等社保缴费较上年少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0.75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1390.11万元增加260.64万元,增长18.75%。其中:基本支出819.26万元,项目支出831.49万元。

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42万元,支出决算为165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48%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660.95万元年初预算列支在局部门预算,但决算数列入社会保险基金决算,不列入部门决算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13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级)。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组织部通过预算调整调剂经费给我局慰问党员。主要用于支付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走访慰问活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497.93万元,支出决算为1609.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42%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660.95万元年初预算列支在局部门预算,但决算数列入社会保险基金决算,不列入部门决算具体情况如下:

1.2080101行政运行支出(项级)。年初预算为575.82万元,支出决算为553.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7%主要用于定额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伤保险、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外聘人员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208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级)。年初预算为18.90万元,支出决算为28.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69%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为2024年度应发补贴,实际发放的是2023年度补贴。主要用于补发2023年度“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贴。

3.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级)。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44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该科目做了预算调整。主要用于支付招录事业单位人员开展面试与考察工作产生的费用、支付产业领域急需紧缺青年人才生活补助及南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才安家费补贴

4.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级)。年初预算为64.93万元,支出决算为17.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35%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物业补贴独生子女补助、生活补贴遗属生活补助未能按时发放主要用于退休公用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医疗统筹物业补贴独生子女补助、生活补贴遗属生活补助

5.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级)。年初预算为62.09万元,支出决算为7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09%。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补缴上年欠缴费用。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级)。年初预算为31.05万元,支出决算为4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71%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补缴上年欠缴费用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7.2080702职业培训补贴支出(项级)。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8.54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该科目使用了上级下达的就业补助资金,而上级补助资金不列入年初部门预算主要用于岗位技能培训补贴经费、职业培训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自主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经费。

8.2080704社会保险补贴支出(项级)。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72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该科目使用了上级下达的就业补助资金,而上级补助资金不列入年初部门预算主要用于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9.2080705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项级)。年初预算为27.91万元,支出决算为41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3.31%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除了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和长期护理保险使用本级预算资金外,岗位补贴和其他险种社保补贴主要用于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和长期护理保险。

10.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级)。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2.66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该科目使用了上级下达的资金,而上级补助资金不列入年初部门预算主要用于农民工创业补贴、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一次性扶持补贴、“点对点”送工和乡村公岗专管员工资社保等经费、就业帮扶车间带动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就业补贴经费、农民工技能大赛经费。

11.2080801死亡抚恤(项级)。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6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该科目做了预算调整。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

12.2083001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级)。年初预算为56.27万元,支出决算为177.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6.07%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该科目使用了上级下达的资金,而上级补助资金不列入年初部门预算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和邕江上岸船民(渔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

13.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级)。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6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该科目使用了上级下达的资金,而上级补助资金不列入年初部门预算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

)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5.92万元,支出决算为57.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5%。具体情况如下:

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级)。年初预算为25.42万元,支出决算为37.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39%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补缴上年欠缴费用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缴费

2.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项级)。年初预算为30.22万元,支出决算为19.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97%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未能按时安排缴费资金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3.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级)。年初预算为0.28万元,支出决算为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6.57万元,支出决算为6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77%。具体情况如下:

1.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项级)。年初预算为46.57万元,支出决算为6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77%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补缴上年欠缴费用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9.2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3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7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补缴上年欠缴社保及公积金。其中:基本工资136.77万元;津贴补贴107.85万元;奖金142.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77.0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5.5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7.7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9.3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3万元;住房公积金68.35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7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6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外聘人员劳务费等未能足额拨付。其中:办公费 4.71万元;水费0.94万元;电费5.11万元;邮电费4.74万元;差旅费3.33万元;维修(护)费1.10万元;劳务费102.97万元;委托业务费0.81万元;工会经费 9.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2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6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51%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独生子女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退休)、物业补贴和遗属生活补助未能及时支付。其中:退休费11.75万元;生活补助 0.36万元。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0万元,下降100%

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6%,比上年减少0.2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没有发生公务接待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4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度比无变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4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上年度比无变动。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78%,比上年增加0.02万元,原因是维修费较上年少了,但油卡充值费较上年多主要用于开展劳动监察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2024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41万元,平均每辆0.41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0.24万元,原因是2024年没有发生公务接待事项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9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8.23万元,降低31.40 %,比上年决算数192.18万元减少21.25元,降低11.06%。主要原因是:是外聘人员劳务费等未能足额拨付;二是厉行节约,支出减少。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 %;2024年工程采购服务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开展劳动监察业务所需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调整1773.73 万元,执行数1641.87 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2024年度年初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除预算资金执行方面未能完成外,其余绩效指标均能如期完成预算资金执行未能完成主要原因当前财政收支矛盾凸显,我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二是财政紧张,部分经费暂未安排今后,我单位将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争取资金,提高资金执行率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21个,项目支出总额837.46万元。其中,本级项目21个,本级项目支出837.46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20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837.4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95.24%,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1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4.76%,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项目已经开展但财政资金紧张无法支付,导致预算执行率较低;二是开展部门整体绩效工作时发现部分绩效目标设置仍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加强部门单位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确保发挥预算资金支出效益。二是完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进一步细化和量化目标,以便于对专项工作进行有效指导、过程监控、精准评价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4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72万元,执行数为30.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4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项目共补助334人次;二是达到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扶持,积极落实灵活就业“两金”补贴政策,减轻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压力的社会效益。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财政资金紧张,补贴资金不能及时兑付,主要表现为2024年度支付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中包含了部分2023年度应当兑付的补贴,同时2024年度的补贴也未能全部支付到位,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群众的满意度。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积极协调争取资金兑付各项补助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2024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项目”1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30.7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4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项目”执行情况和绩效情况达到预期目标,项目实施情况总体良好,综合评分为100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度没有项目支出被列为财政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邕宁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邕宁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邕宁区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