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区直机关工委主要职责是:
(一)在区委的领导和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的指导下,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城区直属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指导城区直属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统战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三)加强理论武装,指导城区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四)对城区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城区直属机关各党组织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
(五)指导城区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区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六)督促指导城区直属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所属机关党组织班子成员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七)指导城区直属机关下属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工作。
(八)领导城区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九)了解掌握城区直属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城区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