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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邕宁区总工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5-10-29 11:36 来源:邕宁区总工会

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邕宁区总工会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南宁市邕宁区总工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邕宁区总工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邕宁区总工会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加强职工教育,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的政治素质,为改革、发展、稳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2.积极开展“源头”参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检查和监督劳动保护条例的实施,维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实施送温暖工程,搞好困难(特困)职工的帮扶和金秋助学工作以及劳模的走访送温暖、送清凉慰问活动。

3.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厂务公开”制度,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

4.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加强各级工会的组织建设,特别是新经济组织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会组织建设,确保职工队伍的稳定。

5.组织职工开展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活跃职工文化生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6.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认真做好职工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

7.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及上级工会有关财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8.加强女职工工作,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9.完成城区党委、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任务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设置有:①办公室;②职工权益保障部;③职工基层工作部;④邕宁区职工服务中心;⑤财务和资产管理部;⑥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部分:南宁市邕宁区总工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南宁市邕宁区总工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南宁时邕宁区总工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78.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8.0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02万元,下降6.0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09万元,为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02万元,下降6.0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开支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78.0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8.0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02万元,下降6.0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9.2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发放。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1.82万元,下降3.57%,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开支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00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养老保险开支。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80万元,下降22.02%,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的社保开支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4.63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医疗保险开支。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04万元,下降18.34%,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的医疗保险开支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7.26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开支。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65万元,增长57.4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开支增加。

5.结余分配 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邕宁区总工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78.0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02万元,下降6.04%。其中:基本支出78.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邕宁区总工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3.51万元,支出决算为78.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5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8.53万元,支出决算为49.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发放。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具体情况如下:行政运行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8.53万元,支出决算为49.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开支的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32.48万元,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3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社保开支,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社保开支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1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43%。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经费开支的减少。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66万元,支出决算为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2%。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养老保险经费开支的增加。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83万元,支出决算为3.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4%。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职业年金经费开支的减少。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7.10万元,支出决算为4.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2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保开支。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保开支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13万元,支出决算为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07%。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医疗保险经费开支的增加。

2.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94万元,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49%。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开支的减少。

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3万元,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类)年初预算5.74万元,支出决算为7.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4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开支。

1.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74万元,支出决算为7.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48%。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的开支的减少。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0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8 %。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工资福利开支的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81%。预决算差异原因为公用经费开支的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61%,预决算差异原因为退休费开支减少。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邕宁区总工会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邕宁区总工会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邕宁区总工会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0。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0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邕宁区总工会、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93.51万元,执行数78.09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总体良好。部分指标未完成,主要是时效指标:经费发放完成时效未达到预定目标,主要原因是部分款项未及时支出。改进措施: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提升预算执行率。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4年度无项目支出,因此无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组织对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一等。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总体良好。部分指标未完成,主要是时效指标:经费发放完成时效未达到预定目标,主要原因是部分款项未及时支出。改进措施: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提升预算执行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邕宁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邕宁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邕宁区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