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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简介
发布日期:2017-04-06 15:41 来源:邕宁区政法委

  中共南宁市邕宁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是城区党委领导全城区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是协助城区党委、人民政府领导全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办事机构,城区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610办),为城区党委、人民政府防范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常设办事机构。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城区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城区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

 

中共南宁市邕宁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城区党委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制订维护政治以及社会安定稳定的方案和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确保政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研究制订贯彻落实党委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维护政治稳定以及社会安定的措施,及时向城区党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一定时间内的政法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检查,抓好贯彻落实。
(三)组织、协调、指导城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四)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公正司法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严肃执法,维护司法公正的具体措施。
(五)组织、协调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六)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七)组织政法战线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办法,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
(八)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九)负责督促、协调、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权制的贯彻落实。
(十)组织制定辖区各部门、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考核标准和考核细则,并组织检查、考核和验收。
(十一)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信息、统计、信访和督查督办工作,对分析研究提出工作思路、任务和对策。
(十二)主管见义勇为奖励基金会及见义勇为的评审;主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简报、通报;加强与城区综治成员单位的联系,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乡(镇)综治委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贯彻落实,完成综治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十三)负责有关防范和处理及其它邪教组织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问题的调查研究,分析形势,总结工作经验,为城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十四)负责向城区党委、人民政府报告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中的重要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指导乡(镇)和辖区单位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协调有关反邪教的社会宣传工作。
(十五)负责城区党委、人民政府有关处理法轮功及其他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作;承担邕宁区处理发轮功问题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与协调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十六)承办城区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