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邕宁区投资促进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南宁市邕宁区投资促进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邕宁区投资促进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邕宁区投资促进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有关投资促进、区域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拟订城区投资促进和区域经济合作发展战略和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城区投资促进目标任务,报城区政府批准后分解下达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统筹协调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的招商引资工作。研究、统计、分析城区投资促进工作情况。
(三)承担组织推进、统筹协调城区产业链、重大项目和科技创新成果招商的责任,具体负责有关重点目标、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资任务。
(四)组织城区重大投资促进活动。负责城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调查、研究城区招商引资、投资环境建设工作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做好投资环境建设的有关工作。负责与投资促进、招商引资业务相关的国内外客商、团组和投资促进机构的联系和服务工作。负责城区组织的国内外投资合作项目的洽谈、签约和跟踪、协调、服务工作。参与中国-东盟博览会等有关投资促进工作。
(五)统筹推进园区的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城区投资促进工作,组织拟订城区投资促进工作政策措施和承接产业转移招商引资工作措施。
(六)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区域经济合作、对口支援工作,负责城区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国内友好城市的联系工作。承办城区组团参加国内城市政府举办的涉及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区域经济合作的经贸活动。
(七)承担非政府投资项目、重点外来投资项目的投资促进工作。协调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实施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负责受理、协调和处理投资者非涉及党政机关公务人员的投诉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受理涉及城区营商环境建设、企业投诉举报。
(八)拟订外商投资发展战略和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负责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管理工作。依法督促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九)负责服务总部经济相关工作,承担总部企业认定等有关具体工作,协调落实有关优惠政策。
(十)负责建立与管理城区投资促进网站,推进网上招商工作。建立和管理城区招商项目数据库。组织开展招商引资项目的规划、包装推介等工作,协调做好招商项目储备工作。负责城区投资环境的宣传推介工作。
(十一)负责加强与投资促进机构、有关商会、协会的联系与交流。
(十二)完成城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决算单位为南宁市邕宁区投资促进局,内设局办公室、投促股。
第二部分:南宁市邕宁区投资促进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南宁市邕宁区投资促进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邕宁区投资促进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231.5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3.0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0.01万元,增长43.3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3.08万元,为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7万元,增长45.87%,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聘用人员3名,相对应的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预算收入增加;部分属于2023年招商引资费用延迟到2024年支付。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4.事业收入0.00万元。
5.经营收入0.00万。
6.其他收入0.0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18.4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3年度决算数一致。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231.5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13.0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0.01万元,增长43.3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21.9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外出考察、宣传推介、招商引资活动、办公耗材、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其他等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58万元,增长2.16%,主要原因是:①2024年新增聘用人员3名,相对应的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支出。
2.教育支出(类)6.37万元,主要用于调整支付招商引资费用,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3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筹措资金用于统筹支付招商引资费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2.3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的养老、职业年金、失业等保险,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8.69万元,增长63.57%,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能及时安排的部分社保缴费延迟在2024年支付。
4.卫生健康支出(类)12.1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的医疗、生育、工伤等保险,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85万元,增长128.52%,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能及时安排的部分医保缴费延迟在2024年支付。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37.42万元,主要用于调整支付招商引资费用,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7.42万元,主要原因是筹措资金用于统筹支付招商引资费用。
6.住房保障支出(类)12.7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及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8.1万元,增加172.71%,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能及时安排的部分公积金保缴费延迟在2024年支付。
7.年末结转和结余18.45万元,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与2023年度决算数一致。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邕宁区投资促进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213.0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7万元,增长45.87%。其中:基本支出144.29万元,项目支出68.79万元。
南宁市邕宁区投资促进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9.75万元,支出决算为21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0.96万元,支出决算为14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8%。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根据本局实际工作安排追加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4.45万元,支出决算为67.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17%。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根据本局实际工作安排追加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6.63万元,支出决算为2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36%,主要用于2024年度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等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根据本局实际工作安排追加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19.07万元,支出决算为2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25%。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71万元,支出决算为13.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4%。预决算存有差异主要原因是2023部分职工养老保险未能及时安排支付,延迟到2024年支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36万元,支出决算为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22%。预决算存有差异主要原因是2023年部分职工职业年金未能及时安排支付,延迟到2024年支付。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27万元,决算为12.18万元,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5.20万元,决算数7.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65%,预决算存有差异主要原因是2023年部分职工医疗保险未能及时拨付,延迟到2024年支付;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数6.01万元,决算数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2%,预决算存有差异主要原因是部分公务员医疗补助未能及时拨付。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预算数为0.06万元,决算数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9.53万元,决算为1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4.21%,其中: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53万元,决算为1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4.21%,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3年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未能及时拨付,延迟到2024年支付。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4.2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34.06万元,2024年度年初预算支出99.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1%,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3年部分社保未能及时拨付,延迟到2024年支付。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23万元,2024年度年初预算支出3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23%,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本部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应的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邕宁区投资促进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南宁市邕宁区投资促进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邕宁区投资促进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南宁市邕宁区投资促进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一致,预决算存有差异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相应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年初预算0.00万元,与2023年对比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年初预算0.00万元,与2023年对比一致。
2024年,南宁市邕宁区投资促进局自公车改革后未保留公务车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对比一致。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51万元,降低25.55%,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3万元,增加12.42%。预决算存有差异主要原因是:部分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延迟到2024年支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年初预算数130.96万元,当年预算数224.08万元,全年执行数213.08万元,预算执行率95.09%,得分99.51分,自评结果:一等。整体绩效目标为:1.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完成额:全年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完成额35亿元,其中制造业项目投资完成额15亿元。2.新签约项目数量及投资总额:全年新签约区外项目投资总额40亿元;新引进强优企业3家。3.实际使用外资:全年实际使用外资1000万美元。4.“项目为王”招商:全年新签约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16个,其中工业项目11个。主要成效为:完成引进新签约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项目17个,制造业签约项目15个,新签约区外项目总投资额62.97亿元,到位资金25.2934亿元,新引进强优企业7个,超额完成招商引资主体职能的目标任务。项目实施情况:超额取得预期效果,存在问题:无。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4个,项目支出总额68.785万元。其中,本级项目3个,本级项目支出68.785万元;对下级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级转移支付0.0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0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南宁市2020年实际利用外资奖励经费
南宁市2020年实际利用外资奖励经费项目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当年预算数37.42万元,全年执行数37.42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一等。主要产出为:用于发放南宁市2020年实际利用外资奖励经费。主要成效为:已完成发放南宁市2020年实际利用外资奖励经费。项目实施情况:项目达到预期目标,存在问题:无。
(2)2024年招商引资专项经费
2024年招商引资专项经费项目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当年预算数12.58万元,全年执行数12.5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一等。主要产出为:用于发放2024年招商引资专项经费。主要成效为:已完成发放2024年招商引资专项经费。项目实施情况:项目达到预期目标,存在问题:无。
(3)2024年一季度招商引资专项经费
2024年招商引资专项经费项目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当年预算数18.76万元,全年执行数18.7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一等。主要产出为:用于发放2024年一季度招商引资专项经费。主要成效为:已完成发放2024年一季度招商引资专项经费。项目实施情况:项目达到预期目标,存在问题:无。
(4)2024年党建及双拥经费
2024年党建及双拥经费项目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当年预算数0.2万元,全年执行数0.025万元,预算执行率12.5%,得分91.25分,自评结果:一等。主要产出为:用于开展2024年党建工作。主要成效为:已完成开展2024年党建工作。项目实施情况:项目达到预期目标,存在问题:无。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邕财通〔2024〕24号《南宁市邕宁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我局于2024年5月30日前完成了2024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共完成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1项及2024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4项。
在我局2024年度项目绩效管理工作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良好,项目运行满足目标预期,对项目起到了良好的监控作用,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绩效指标的设定,做好定量分析,做到取值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创新管理手段,从机制上对预算绩效管理和项目管理进行规范,逐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相关规定,我局如实反映绩效目标实现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邕宁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邕宁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邕宁区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