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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邕宁区投资促进局行政职权目录
发布日期:2018-10-22 09:44 来源:

 

 

 

单位名称

南宁市邕宁区投资促进局

主体性质

行政

机关

编制数

3

主体法律依据条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2、《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的通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下属机构

名 称

 南宁市邕宁区招商服务中心

主体性质

 事业单位

编制数

4 

派出机构

名 称

 

 

编制数

 

主体法律依据条款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7年第2号)第二条 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适用本办法。

2.《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实行备案管理的紧急通知》(桂商资发〔2016〕11号)外国投资者依法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投资领域不涉及特别管理措施),应当向所在地自治区、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海关特殊监管区申请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