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南宁市邕宁区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南宁市邕宁区委员会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南宁市邕宁区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南宁市邕宁区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南宁市邕宁区委员会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共青团的基本职能是: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
主要职责包括:
1.指导共青团组织发展和团员队伍管理、教育工作;培养、树立、宣传各条战线上的各类优秀青年典型。
2.负责组织指导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宣传报道;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负责青年志愿者工作。
3.负责开展青少年外事工作,加强对青年社团的指导和管理。
4.指导团组织围绕提高青年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技术素质开展工作。
5.组织青年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生产经营管理、岗位成才、科技开发、思想教育和文化活动。
6.指导农村团员青年学文化、学科技,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开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活动。
7.负责“希望工程”的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开展希望工程宣传教育、帮扶助教活动。
8.指导少先队工作,负责少先队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有利于少年儿童成长的活动。
9.协调社会各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维权工作,接受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投诉、举报,交有关部门查处,为受害者提供或寻求法律帮助。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南宁市邕宁区委员会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部门编制2名,其中:行政编制2名。实有财政供养(全额拨款)人数3人,其中:邕宁区团委本级行政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南宁市邕宁区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可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南宁市邕宁区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南宁市邕宁区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67.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4.2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1.42万元,下降14.4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24万元,为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24万元,增长3.7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本年基本支出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万元,为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城乡青少年事务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7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我委无独立的工会账户,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收到机关工委的报账收入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8.上年结转和结余3.3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4.86万元,下降81.60%,主要原因是执行以前年度支出预算,结转资金减少。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67.5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5.72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1.42万元,下降14.4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3.8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6.25万元,下降10.3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26万元:主要用于邕宁区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以及在职人员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31万元万元,下降4.7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部分社保费用支出未能完成支付。
3.卫生健康支出1.86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87万元,下降31.8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部分医保费用支出未能及时支付。
4.城乡社区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青少年事务社工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76万元,减少46.81%。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类)1.7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54万元,下降 23.8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部分公积金支出未能及时支付。
4.结余分配 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 0万元,增长 0 %。
5.年末结转和结余1.8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48万元,下降44.18%,主要原因是执行以前年度支出预算,结转资金减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邕宁区团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3.7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8万元,增长1.72%。其中:基本支出62.24万元,项目支出1.48万元。
邕宁区团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1.96万元,支出决算为6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8.64万元,支出决算为53.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90%。具体情况如下:
1. 20129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8.46万元,支出决算为52.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7.36万元,支出决算为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05%。具体情况如下: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61万元,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4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部分社保费用支出未能及时支付。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83万元,支出决算为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部分社保费用支出未能及时支付。
3.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1万元,支出决算为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7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部分社保费用支出未能及时支付。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27万元,支出决算为1.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88%。具体情况如下:
1.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53万元,支出决算为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8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部分医保费用支出未能及时支付。
2.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72万元,支出决算为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4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部分医保费用支出未能及时支付。
3.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2万元,支出决算为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数未有变动。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 212190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该预算由城区财政局统一做预算,主要用于青少年事务社工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87万元,支出决算为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93%。具体情况如下:
1.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87万元,支出决算为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9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部分住房公积金费用支出未能及时支付。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2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7.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6 %。预决算差异是社保基数调整,缴纳比例上升。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3.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41%。预决算差异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77%。预决算差异是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调整。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邕宁区团委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00万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邕宁区团委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预决算差异主要用于青少年事务社工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于2022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2022年持平。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2022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2022年持平。无公务用车运行费原因:我单位2016年4月份实行车改后,不再安排公务用车费用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2022年持平。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4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0.84万元,增长31.59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26元,增长185.87%。主要原因是:临聘人员工资福利费列入劳务费作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71.96 万元,执行数64.24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二等。从自评情况来看,2023年度我委各项职责履行良好,任务完成率高,部门整体支出效率高,资金使用规范有序,项目建设效果明显,达到了年初预定的预算绩效目标。
通过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掌握项目进展,资金使用,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取得的成效,总结经验,找准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支出项目绩效监管,规范财政资金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指导预算编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决策依据。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3年度项目2个,项目支出总额2万元。其中,本级项目2个,本级项目支出2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2023年度村团(总)支部书记“青春引擎”全员培训经费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青少年事务社工经费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因财力不足部分项目资金未按计划完成支出,支出进度不够,以及相应的项目产出数量不足;二是部分执行率较低,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实际与预期发生偏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早规划项目资金支出,按时拨付;二是结合上年完成值,合理设定目标值。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青少年事务社工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53.26 分,四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35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27.2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开展青少年事务工作,加强对青年社团的指导和管理;二是指导团组织围绕提高青年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技术素质开展工作。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相关目标内容的量化指标不够准确,不能准确反映项目产出数量与产出;二是部分执行率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结合上年完成值,合理设定目标值;二是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合理编制、细化预算,并根据实际情况科学设置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提高绩效目标设置的合理性、科学性。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青少年事务社工经费”1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二等,涉及资金 2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规范使用和管理的建议及措施,促使项目资金有效使用,推进项目资金年度计划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本部门2023年度无项目列入财政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邕宁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邕宁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邕宁区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