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邕宁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2025-05-15 17:25 来源:邕宁区人大

邕宁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常委会法工委)

1.负责向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属于本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议案;

2.负责检查城区有关部门对法律、法规以及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并对普法和法制教育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3.协助城区人大常委会办理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有关工作;

4.对属于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与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5.答复城区人大常委会和有关部门询问的有关法律方面的问题;

6.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有关工作;

7办理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邕宁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委)

1.负责向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属于本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议案;

2.提出对邕宁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对城区人民政府提出的计划调整方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审查报告;

3.提出对邕宁区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对城区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审查报告;提出关于邕宁区城区本级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4.协助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决议、决定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5.审议邕宁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邕宁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议案、质询案,提出审议意见;

6.办理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邕宁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1.负责向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属于本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议案;   

2.负责检查城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事务、应急管理、退役军人事务、群团组织等社会建设工作部门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的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3.审议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有关社会建设方面的质询案,听取受质询机关对质询案的答复,向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审议报告;

4.协助城区人大常委会对本委员会有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5.接待处理与本委员会职能有关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6.办理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邕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1.负责对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汇总、整理、分析,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作出决策部署提供建议和预案;

2.负责城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及人大机关其他重要会议的具体筹备;

3.负责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文件、工作计划、总结和领导重要讲话文稿的起草工作;

4.负责人大常委会机关文电的收发、登记、分办、催办、立卷、归档等文书管理,做好机要保密工作;

5.负责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行政事务管理、人事管理、机关绩效管理、财物管理,协助做好机关党建工作;

6.负责做好城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

7.认真处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8.负责城区人大新闻宣传、信息报送工作;

9.办理常委会、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邕宁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与环资城建工作委员会

1.负责对城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农业、农村、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等工作以及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2.对农业、农村、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人大常委会决策参考;

3.负责城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议题的准备工作;

4.办理城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议案、质询案;

5.接待、处理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群众来信来访;

6.办理常委会、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邕宁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与民族工作委员会

1.负责对城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教科文卫与民族工作以及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2.对教科文卫与民族方面的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人大常委会决策参考;

3.负责城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议题的准备工作;

4.办理城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议案、质询案;

5.接待、处理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群众来信来访;

6.办理常委会、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邕宁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1.负责城区人大换届选举和代表补选、辞职和罢免等工作,指导各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2.负责本城区内的自治区、南宁市和城区人大代表的联系、组织、服务工作;

3.负责收集、整理城区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并做好交办、转办和督办工作;

4.按常委会的要求安排代表视察和组织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

5.协助城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

6.接待和处理代表的来信来访,反映代表的意见和要求;

7办理常委会、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