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邕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邕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邕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邕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邕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是城区人大常委会的综合办事机构,主要职能是:(一)对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汇总、整理、分析,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作出决策和部署工作提供科学的、具有前瞻性的建议和预案。(二)对城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所作决定、决议事项以及常委会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并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三)承接与上级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联系,协调与城区“一府一委两院”办公室及城区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协调城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之间的工作联系,联系与各镇人大的工作,协助机关党支部抓好党建工作,负责人大及常委会的对外联系和宣传工作。(四)负责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文件、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领导讲话等文稿的起草工作以及相关文件汇编编印工作。(五)负责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的会务服务工作,以及城区人大常委会指导联系镇人大的相关服务工作。(六)负责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行政事务管理、财物管理和接待服务工作,安排好常委会领导的公务活动;负责机关文书管理和人大印鉴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老干部工作。(七)认真处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八)办理常委会党组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以及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邕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机关的性质是行政单位,属于一级预算单位,经费管理方式是财政全额拨款,部门预算单位构成1个。
人大机关设有一室六委,即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与环资城建工作委员会和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与民族工作委员会。
第二部分:邕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南宁市邕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附件1)
第三部分:邕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592.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61.2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559.3万元增加1.99万元,增长0.3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1.16万元,为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554.62万元增加6.54万元,增长1.18%,主要原因:2024年在职人员晋级晋档以及人员变动。
2.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2023年持平。
3.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2023年持平。
4.本部门没有事业收入,与2023年持平。
5.本部门没有经营收入,与2023年持平。
6.其他收入0.12万元,为“财政拨款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具体为返回订书款和抢险救灾奖励。较2023年决算数4.67万元减少4.55万元,下降97.43%,主要原因:根据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编外人员公用经费需下达指标到一体化系统,不再转账到基本户。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2023年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31.19万元,为上年度财政拨款未及时缴纳的部分医疗保险、社会保险资金及编外人员公用经费等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11.09万元增加20.10万元,增长181.24%,主要原因:部分医疗保险、社会保险未缴纳。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592.47万元,其中本年度支出564.31万元,较2023年决算数539.2万元增加25.11万元,增长4.6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70.34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机关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机关的日常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耗材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较2023年决算数389.53万元减少19.19万元,下降4.9%,主要原因:人事变动,单位人员调出及人员退休。
2.教育支出(类)6.99万元,主要用于举办城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骨干代表培训班费用,包括食宿费、授课费、交通费、材料费等。
3.科学技术支出(类)4.32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信息化建设视频会议系统维护费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3.99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机关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和机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等。较2023年决算数116.22万元减少22.23万元,下降19.13%,主要原因:部分社保及离退休人员补助没有资金按时缴纳、发放。
5.卫生健康支出(类)40.2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单位部份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在职职工和离退休公务员医疗补助、长期护理险、大额医疗保险的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18.11万元增加22.15万元,增长122.31%,主要原因:补缴了2023年度未缴纳的部分医疗保险费用。
6.住房保障支出(类)48.4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15.34万元增加33.07万元,增长215.58%,主要原因:用于缴纳2024年1-11月住房公积金,并补缴了2023年6-12月公积金,而2023年度只缴纳了1-5月的公积金。
7. 结余分配0.00万元,与2023年持平。
8.年末结转和结余28.1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继续使用的资金及编外人员和临聘人员的公用经费,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3年结转结余31.19万元减少3.03万元,下降9.71%,主要原因:支付了编外人员和临聘人员的部分公用经费及缴纳了部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3.11万元,较2023年决算数536.97万元增加26.14万元,增长4.87%。其中:基本支出490.82万元,项目支出72.29万元。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1.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6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05.8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334.0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6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0.51%。具体情况如下:
1.2010101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数为267.7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08.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0%,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晋级晋档、工资调标以及补缴纳2023年个人部分社保、医保、公积金。主要用于人大机关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机关的日常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耗材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
2.20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数为2.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4.00%,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上级转移支付项目,主要用于瓯文人大代表联络示范项目工程建设和开展人大机关党支部活动费用。
3.2010104人大会议(项)年初预算数为29.2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6.10%,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调剂4.00万元到各镇人大补选城区人大代表,主要用于召开会议及补选城区人大代表。
4.2010106人大监督(项)年初预算数为5.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27.80%,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调剂2.23万元到各镇人大补选城区人大代表以及坚持过紧日子减少工作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开展人大执法检查和人大专题调研租车、发放无固定收入人员误工补助等。
5.2010108代表工作(项)年初预算数为3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6.97%,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调剂3.91万元到各镇人大补选城区人大代表,主要用于开展城区人大代表活动工作等。
(二)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9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5803培训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99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举办人大代表培训班经费报由区委组织部做年初预算,不列入本部门预算,主要用于举办城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骨干代表培训班费用。
(三)科学技术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60499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32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智慧南宁人大信息化建设视频会议系统维护费报由城区发改科技局做年初预算,不列入本部门预算,主要用于人大信息化建设视频会议系统维护。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124.6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3.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75.40%。具体情况如下: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数为59.1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8.68%,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未及时支付部分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物业补贴、离退休公务员医疗补助。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43.6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23.77%,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补缴纳了2023年第四季度单位部分养老保险。
3.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21.8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8.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32.39%,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补缴纳了在职人员2023年6-12月单位部分职业年金。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40.3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9.75%。具体情况如下:
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为17.8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1.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21.43%,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补缴了在职人员2023年6-12月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及长护险。
2.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数为22.3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2.42%,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部分公务员医疗补助未及时缴纳。
3.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1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大额医疗统筹。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32.7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8.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47.82%。具体情况如下:
2210201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为32.7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8.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47.82%,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补缴在职人员2023年6-12月单位部分公积金。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0.8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301工资福利支出435.07万元,年初预算数为358.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21.36 %,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补缴2023年部分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医疗保险、公积金等。
(二)302商品和服务支出49.75万元,年初预算数为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2.99%,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子,节约公用经费支出。
(三)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1万元,年初预算数为5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23%,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未及时支付部分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物业补贴、离退休公务员医疗补助等。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26.00%,比上年减少0.6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次较上一年度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与年初预算0.00万元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5万元的26.00%,比上年减少0.60万元,下降60.61%,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较上一年度减少。2024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次,人次31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数0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7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53.5万元减少3.75万元,下降7.01%,比上年决算数40.64万元增加9.11万元,增长22.42%,主要原因是人大日常业务工作增加、单位办公设备使用年份长维修费用较多以及订阅有关人大业务书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8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531.8万元,调整预算数648.17万元,执行数563.11万元。从自评情况来看,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了全年人大机关工资福利、个人家庭补助发放及机关日常办公运转支出,召开了邕宁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人大常委会会议,开展了闭会期间代表年中及年终集中视察、代表培训等代表活动,开展了人大代表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及参与城区中心工作,完成了全年各项绩效指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8.18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8个,项目支出总额72.29万元。其中,本级项目8个,本级项目支出72.29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7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71.6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87.5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9.16%;1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61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2.5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84 %。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预算年度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不够细化;二是预算绩效目标申报指标不够完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不够清晰,任务不够明确;三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于资金使用的预算执行监管还需要加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机关干部支出绩效意识,积极做好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完善项目绩效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年度任务及工作目标、项目实施时间、项目实施进度,为项目有序实施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和项目监管,在实施过程中加强管理,严格验收、手续和资料的收集管理,确保项目绩效达到预期目标。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4年度人大代表活动项目自评得分为98 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0万元,执行数为26.09万元,完成预算的86.97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了组织城区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及参加各种形式的征求意见会、座谈会、人大代表建议意见督办等工作,达到了年初绩效目标。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指标设立科学性、合理性有待提高,项目经费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主要原因一是调剂部分经费到乡镇用于补选城区人大代表;二是坚持过紧日子,合并开展部分代表工作,节约项目经费开支。
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预算精准度,合理安排项目经费预算,完善项目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项目绩效指标结合项目明细具体设置,尽可能全面、客观的反映项目效果。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人大业务会议、人大代表工作等8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29万元,评价结果为7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71.68万元,1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6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严格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内容开展工作,使财务管理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公开、透明。本部门绩效项目支出数量8个、自评数量8个、自评覆盖面100%。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没有项目被纳入本年度绩效再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南宁市邕宁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邕宁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邕宁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