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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邕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3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4-10-29 12:53 来源:邕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目    录

 

第一部分:邕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邕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邕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邕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是城区人大常委会的综合办事机构,主要职能是:(一)对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汇总、整理、分析,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作出决策和部署工作提供科学的、具有前瞻性的建议和预案。(二)对城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所作决定、决议事项以及常委会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并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三)承接好与上级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联系,沟通好与城区“一府一委两院”办公室及城区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协调好城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之间的工作联系,联系好与各镇人大的工作关系,协助好机关党支部抓好党建工作,负责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对外联系和宣传工作。(四)做好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文件、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领导讲话等文稿的起草工作以及相关文件汇编编印工作。(五)做好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的会务服务工作,以及城区人大常委会指导联系镇人大的相关服务工作。(六)负责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行政事务管理、财物管理和接待服务工作,安排好常委会领导的公务活动;负责机关文书管理和人大印鉴的管理等工作;做好机关老干部工作。(七)认真处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八)办理常委会党组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以及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邕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机关的性质是行政单位,属于一级预算单位,经费管理方式是财政全额拨款,部门预算单位构成1个。

人大机关设有一室六委,即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农业农村与环资城建工作委员会和教科文卫与民族工作委员会。

第二部分:邕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南宁市邕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附件1)

第三部分:邕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570.3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59.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451.98万元增加118.41万元,增长26.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4.62万元,为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428.43万元增加126.19万元,增长29.45%,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在职人员晋级晋档、绩效调标提高;二是2022年根据城区工作安排,调整财政拨款收入。

2.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2022年持平。

3.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2022年持平。

4.本部门没有事业收入,与2022年持平。

5.本部门没有经营收入,与2022年持平。

6.其他收入4.67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城区其他单位转入编外人员的公用经费、伙食费等。较2022年决算数11.31万元减少6.64万元,下降58.7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编外人员公用经费部分下达指标到一体化,没有转账至基本户。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2022年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11.09万元,为以前年度上级机关及本城区有关单位划拨专项资金及公用经费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12.24万元减少1.15万元,下降7.09%,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转结余经费支出日常公用费用。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570.39万元,其中本年度支出539.2万元,较2022年决算数440.89万元增加98.31万元,增长22.3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89.53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机关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机关的日常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耗材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较2022年决算数295.37万元增加94.16万元,增长31.88%,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在职人员晋级晋档、绩效调标;二是2022年根据城区工作安排,调整财政拨款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6.2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和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等。较2022年支出91.29万元增加24.93万元,增长27.31%,主要原因是有一名老同志去世,支付抚恤金费用。

3.卫生健康支出(类)18.11万元:主要用在职职工单位部份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在职职工和离退休公务员医疗补助、长期护理险、大额医疗保险的支出。较2022年支出29.03万元减少10.92万元,下降37.62%。主要原因:有人员调出、未及时缴纳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类)15.3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支出22.83万元减少7.49万元,下降32.81%,主要原因:有人员调出、未及时缴纳住房公积金。

5.结余分配0.00万元,与2022年持平。

6.年末结转和结余31.1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继续使用的资金及编外单位人员和临聘人员的公用经费,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2年结转结余11.09万元增加20.1万元,增长181.24%,主原因是:未及时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公积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6.97万元,较2022年支出427.82万元增加109.15万元,增长25.51%。其中:基本支出431.03万元,项目支出105.94万元。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1.3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3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97.4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377.9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8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2.48%。具体情况如下:

1.2010101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数为293.91万元,支出决算312.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7%,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晋级晋档以及社保、医疗保、公积金基数调高。主要用于人大机关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机关的日常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耗材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

2.20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85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上级转移支付项目,主要用于开展市人大代表活动费用。

3.2010104人大会议(项),年初预算数为41.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73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9.34%,基本完成年初预算。主要用于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城区人民代表大会。

4.2010107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29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举办人大代表培训班经费报城区组织部做年初预算,不放在本部门做预算,主要用于举办城区人大代表培训班费用。

5.2010108代表工作(项),年初预算数为4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41万元,完成预算数的45.14%,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调剂18.4万到各镇人大。主要用于开展城区人大代表活动工作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数为107.54元,支出决算数为116.22万元,完成年初数的108.07%。具体情况如下: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数为49.9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1.9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43.97%,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有一名退休人员去世以及退休生活补助标准提高。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物业补贴、抚恤金、遗属生活补助和离退休公务员医疗补助。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8.3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4.0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88.74%,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出,养老保险缴费减少及部分养老保险未及时缴纳。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缴纳。

3.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19.1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2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53.25%,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出及部分职业年金未及时缴纳。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职业年金缴纳。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37.0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1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为17.0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8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45.93%,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及部分基本医疗保险未及时缴纳。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职工基本医疗费。

2.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数为19.8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1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50.93%,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及部分公务员医疗补助未及时缴纳。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公务员医疗补助。

3.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0.1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1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大额医疗统筹。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26.6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9.0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210201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为28.7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34万元,完成年初数的53.30%,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人员调出及部分公积金未及时缴纳。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公积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1.0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301工资福利支出352.64万元,年初预算数为365.6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6.43 %,预决算差异主要是人员变动以及部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公积金未及时缴纳。

(二)302商品和服务支出40.64万元,年初预算数为56.25万元,完成预算数的72.25%,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子,节约公用经费支出。

(三)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75万元,年初预算数为45.49万元,完成预算数120.50%,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提高。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61.88%,比上年增加0.6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公务接待人次比去年增多。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9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与年初预算0.00万元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6万元的61.88%,比上年增加0.61万元,增长160.53%。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较上年多。2023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次,人次7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数0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6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56.25万元减少15.61万元,下降27.75%,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1.15万元,下降21.53%,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节约各项公用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551.32万元,调整预算数645.27万元,执行数545.33万元。从自评情况来看,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完成了全年人大机关工资福利、个人家庭补助发放及机关日常办公运转支出,召开了邕宁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常委会会议,开展了闭会期间代表年中及年终代表视察、代表培训等代表活动,开展了人大代表执法检查、调研业务及参与城区中心工作,完成了全年各项绩效指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5.6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3年度项目4个,项目支出总额105.94万元。其中,本级项目4个,本级项目支出105.94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4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05.9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填报质量有待加强,绩效目标量化程度不高,绩效目标编制不够完整,部分绩效指标设置还不够合理。二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于资金使用的预算执行进度控制需要加强。三是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机关内部财务约束监督机制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机关干部支出绩效意识;二是积极做好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三是设置更加合理绩效指标,合理编制并严格执行项目预算。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3年度人大代表活动项目自评得分为97 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3万元,调整预算数34.99万元,执行数为25.26万元,完成预算的72.19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了全年组织城区人大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及参加各种形式的征求意见会、座谈会、人大代表建议意见督办等工作,达到了年初绩效目标。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指标设立科学性、合理性有待提高,项目经费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合并开展部分代表活动工作,节约项目经费开支。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预算精准度,合理安排项目经费预算,完善项目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项目绩效指标结合项目明细具体设置,尽可能全面、客观的反映项目产出及效果,年中根据预算执行情况适时调整预算指标或将预计剩余预算指标及时交回财政统筹使用。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人大业务会议、人大代表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及骨干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韦癸酉去世抚恤金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94万元(含其它应收应付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严格按照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内容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使财务管理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财务工作进一步公开、透明。本部门绩效项目支出数量4个、自评数量4个、自评覆盖面100%。自评结论为4个项目一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平均分99分。

4.财政绩效评价评价结果。

本部门没有项目被纳入本年度绩效再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南宁市邕宁区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邕宁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邕宁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