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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邕宁区委邕宁区人民政府 接待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5-10-29 17:00 来源:邕宁区委邕宁区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

南宁市邕宁区委邕宁区人民政府

接待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邕宁区委邕宁区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南宁市邕宁区委邕宁区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邕宁区委邕宁区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邕宁区委邕宁区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本单位是南宁市邕宁区主管全城区接待工作的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接待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2、负责城区党委、政府各项接待服务工作,协助完成城区四家班子领导交办的大型活动及大型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

3、负责协助、指导城区各部门相关接待工作,参与制定和解释本城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

4、完成城区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南宁市邕宁区委邕宁区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无内设机构,无所属下级单位。

  

  

第二部分:南宁市邕宁区委邕宁区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附件1:南宁市邕宁区委邕宁区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邕宁区委邕宁区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142.7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8.0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9.43万元,增长7.3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8.05万元,为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9.56万元,增长7.4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收入增加,2023年在职人数6人,退休人数1人,2024年在职人数8人,退休人数2人,在职人数新增2人,退休人数新增1人,导致人员经费收入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3年度决算数保持一致。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3年度决算数保持一致。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决算数保持一致。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决算数保持一致。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2023年度决算数0.1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收到一笔以前年度的年金退费,2024年度无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3年度决算数保持一致。

8.上年结转和结余4.6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78万元,增长61.8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能全部缴纳已收到的个人部分和单位部分的社保费和公积金。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142.7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6.8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0.04万元,增长7.9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95.0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城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78万元,增长1.91%,主要原因是新增在职人数2名,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1.1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在编职工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单位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和退休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83万元,增长15.42%,主要原因是新增在职人数2名,导致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7.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在编职工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缴费等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98万元,下降29.99%,主要原因是未能及时足额缴纳在职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4.住房保障支出(类)13.3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8.4万元,增长170.39%,主要原因是2023年6月份至12月份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在2024年度支付。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与2023年度决算数保持一致。

6.年末结转和结余5.8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16万元,增长19.9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能全部缴纳已收到的社保费和公积金。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邕宁区委邕宁区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8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0.06万元,增长7.93%。其中:基本支出136.69万元,项目支出0.2万元。

南宁市邕宁区委邕宁区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1.72万元,支出决算为13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1.03万元,支出决算为9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33%。主要原因为新增在职人员2名,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用于本部门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城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党建及双拥经费项目支出。

1.行政运行(项级)年初预算为80.83万元,支出决算为9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37%。主要原因是新增在职在编人员2名,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主要用于本部门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公车改革后按城区统一规定支出的车贴,按城区统一规定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级)年初预算0.2万元,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为按照规定支出党建及双拥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党建及双拥活动支出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0.7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2%。主要原因为新增在职在编人员2名,导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在编职工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单位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和退休费支出。

1.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级)年初预算数为2.4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5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未能全部支付。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公用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级)年初预算数为12.1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65%。主要原因是新增在职在编人员2名,导致在职在编职工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在编职工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级)年初预算数为6.0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5%。主要原因是新增在职在编人员2名,导致在职在编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在编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10.8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41%。主要原因是未能及时足额缴纳在职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在编职工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缴费等支出。

1.行政单位医疗(项级)年初预算数为4.9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1%。主要原因是新增在职在编人员2名,导致单位医疗缴费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在职在编职工行政单位医疗缴费。

2.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级)年初预算数为5.7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16%。主要原因是未能及时足额缴纳在职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级)年初预算数为0.0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在编职工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缴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9.1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84%。主要原因是2023年6月份至12月份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在2024年度支付。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支出(项级)年初预算数为9.1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84%。主要原因是2023年6月份至12月份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在2024年度支付。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6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类)126.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74%。主要原因为新增在职在编人员2名,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6%。主要原因是未能全部支付退休人员退休费。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类)9.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7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定额公用经费支出,在职在编人员食堂运转经费未能全部支付。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邕宁区委邕宁区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一致。

南宁市邕宁区委邕宁区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邕宁区委邕宁区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一致。

南宁市邕宁区委邕宁区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为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支出,本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一致。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2023年度决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支出,本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55万元,降低36.27%,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定额公用经费支出,在职在编人员食堂运转经费未能全部支付。比2023年决算数减少2.25万元,下降18.7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定额公用经费支出,在职在编职工食堂运转经费未能全部支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121.72万元,执行数138.05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产出指标中数量指标目标为支出按功能分类覆盖大于等于3类,实际完成值为3类,已完成;产出指标中质量指标目标为工作合格率、覆盖率大于等于95%,实际完成值100%,已完成;产出指标中时效指标目标为工作完成时间等于2024年度,实际完成值为2024年,已完成;产出指标中成本指标目标为支出成本大于等于121.15万元,实际完成值138.05万元,已完成。

效益指标中社会效益目标为通过接待、党建等活动展现本城区地方特色,已达成预期指标,已完成。

满意度指标中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为服务对象对接待办工作满意度大于等于95%,实际完成值100%,已完成。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1个,项目支出总额0.2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个,本级项目支出0.2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0.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单位只开展了1个项目,涉及金额较小,该项目执行情况良好,但无独立的项目管理制度,下一步将制定独立的项目管理制度,保障本单位项目顺利开展。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党建及双拥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2万元,执行数为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本部门党建、双拥工作正常进行。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单位只开展了党建及双拥这个项目,项目涉及金额较小,执行情况良好,但没有独立的项目管理制度。下一步改进措施:将制定独立的项目管理制度,保障党建及双拥经费项目顺利开展。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党建及双拥经费”等1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0.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执行情况良好,但没有独立的项目管理制度。下一步将制定独立的项目管理制度,保障党建及双拥经费项目顺利开展。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24年度不涉及财政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邕宁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邕宁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邕宁区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