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 村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成年流动人口外出婚育证明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成年流动人口外出婚育证明办理
二、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三、办理程序:
申领并填写《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申请表→带齐申办材料→到户籍所在地镇(街)人口计生办办理。
四、设定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
五、申报提交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村(居)委会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
3.近期免冠照片(夫妇合照或未婚单人照)
4.已婚育龄妇女避孕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单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七、申请条件: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外出前须办理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
(一)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离开地级以上市的区是否需要办理《婚育证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
(三)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
(四)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
《婚育证明》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发证机关)办理。
申领《婚育证明》,应当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并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三)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八、办理地点:邕宁区那楼镇那楼街386号
九、办理时间:(工作日内)8:00-12:00 15:00-18:00(夏季);
8:00-12:00 14:30-17:30(冬季)
十、联系电话:0771-4345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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