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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邕宁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6-07-08 08:10 来源:邕宁区农业农村局


一、事项名称

      涉及农业、水利行政服务事项

二、设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兽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拖拉机登记规定》《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三、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制定服务计划→开展服务。

四、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五、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宁市农业农村局或邕宁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邕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结果公开

    在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行政结果。

七、投诉举报

(一)投诉举报的方式及途径:投诉电话:0771-4791639

(二)投诉举报的受理条件及受理机构:对投诉举报调查核实后,属于本机关范畴的予以受理,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告知投诉人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三)反馈程序:投诉举报按照法定回复期限在法定权限内予以回复。对情况属实的,做出受理决定,书面或电话告知投诉举报人,对查无实据的,做出不予受理决定,书面或电话告知投诉举报人。 

八、咨询途径

咨询:南宁市邕宁区农业农村局

电话咨询:0771-4791639

信函咨询:南宁市邕宁区农业农村局

邮政编码:530299,联系电话:0771-4791639

九、监督和投诉渠道

(一)监督和投诉部门:南宁市邕宁区农业农村局 

(二)电话投诉:0771-4791639

(三)信函投诉:南宁市邕宁区农业农村局 邮政编码:530299。

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一)办公地址:南宁市邕宁区农业农村局(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彩虹路41号)

(二)联系电话:0771-4791639

(三)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12:00,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