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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邕宁区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5-10-23 10:34 来源:工商联

南宁市邕宁区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邕宁区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南宁市邕宁区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邕宁区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邕宁区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参与有关全区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参政议政。

2.引导会员积极参加国家经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促进社会全面发展。

3.做好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4.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提倡爱国、敬业、守法,提高会员素质,培养积极分子队伍。

5.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6.引导会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先富帮后富,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7.为会员提供信息和科技、管理、法律、会计、审计、融资、咨询等服务。

8.开展工商专业培训,帮助会员改进经营管理,完善财会管理、照章纳税,提高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

9.组织会员举办和参加各种对内对外展销会,交易会,组织会员出国、出境考察访问,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10.增进与香港特区及台湾、澳门地区和世界各国工商社团及工商经济界人士的联系和友谊,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的发展,协助引进资金、技术、人才。

11.为会员提供有关证明,协调关系,调解经济纠纷。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南宁市邕宁区工商业联合会是正科级、全额财政拨款单位,无内设机构。

2023年南宁市邕宁区工商业联合会决算报表由1个单位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是城区工商联机关本级。


 第二部分:南宁市邕宁区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链接附件:南宁市邕宁区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邕宁区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63.3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0.9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22万元,增长10.8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81万元,为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64万元,增长4.62%,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和卫生健康支出收入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1.14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14万元,主要原因是南宁市总商会转来2019年—2022年民营企业劳动关系监测问卷调查经费和2020-2023民营企业调查点工作经费和劳务费。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1.7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71万元,下降29.10%,主要原因是及时支付职工个人的社保、职业年金和公积金。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61.6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1.67万元 ,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94万元,增长12.6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0.91万元:主要用于南宁市邕宁区工商业联合会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工商联工作任务、保障工商联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邕宁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参政议政等的项目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61万元,增长4.1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晋级晋档和职务工资提标。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的生活补助、物业服务补贴、公务员医疗补助等退休费开支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缴费开支。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38万元,下降3.25%,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和压减退休人员费用开支。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84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5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8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6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67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54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3.9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88万元,增长92.16%,主要原因是:医保缴费基数调整和压缩部分医疗保障费用开支。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7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63增加0.8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01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02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类)5.5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81万元,增长225.44%,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和压缩公积金缴费开支。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5.5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81万元。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1.7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71万元,增长29.10%,主要原因是及时支付职工单位和个人的社保、职业年金和公积金。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邕宁区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5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79万元,增长10.58%。其中:基本支出60.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南宁市邕宁区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2.00万元,支出决算为6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6.81万元,支出决算为39.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04%。主要用于南宁市邕宁区工商业联合会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工商联工作任务、保障工商联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支行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6.81万元,支出决算为39.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0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晋级晋档和职务工资提标。

2.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调减项目开支。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6.71万元,支出决算为1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8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的生活补助、物业服务补贴、公务员医疗补助等退休费开支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缴费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9.11万元,支出决算为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20%。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没有发放退休人员物业服务补贴、生活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退休)等退休费。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6万元,支出决算为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22%。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年初预算为2.53万元,支出决算为3.67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06%。主要原因是补缴上年度职工职业年金、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69万元,支出决算为3.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5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07万元,支出决算为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47%。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厉行节约,缩减调整开支。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60万元,支出决算为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15%。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厉行节约,缩减调整开支。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2万元,支出决算为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没有增加人员,大额医疗统筹基数不变。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80万元,支出决算为5.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74%。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80万元,支出决算为5.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74%。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补缴历年公积金费用。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5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51 %。预决算差异的原因:基本工资、资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比预算支出增加9.58万元;津贴补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比预算减少支出1.05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14%。预决算差异的原因: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支出与预算支出持平;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比预算减少支出2.63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6%。预决算差异的原因:缩减调整退休人员物业服务补贴、生活补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退休费支出比预算减少支出7.27万元。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邕宁区工商业联合会(局、办)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南宁市邕宁区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邕宁区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南宁市邕宁区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0人因公出国(境)及0公车购买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费用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0人因公出国(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局、办)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万元,原因是本单位已无公务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已无公务车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本单位全年无公务接待活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63万元,降低21.70%,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决算支出与预算支出持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2.6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62.00万元,执行数59.81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南宁市邕宁区工商业联合会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抓好意识形态建设,全年共撰写和上报信息115条(篇),获华声晨报采用3条,自治区工商联采用71条,南宁市工商联采用106条,城区融媒体采纳2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担当作为,搭建交流平台,高质量服务企业,推动代表议政建言,全年提交21篇提案,提高履职能力,指导成立农业产业商会,促进商会完善各项制度建设;深化清廉民企建设,促进提质增效。督促企业及商会代表廉洁从业、诚信守法,加强“红线”意识与“底线”意识,推动企业信用建设,共有17家企业会员荣获纳税信用3连A;弘扬传统美德,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组织会员企业捐赠物资26.71万元开展相关慰问活动和“百商行动无偿献血传爱心”活动。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1个,项目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个,本级项目支出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该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00%,占项目支出总额0万元。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严不强,主动开展意识欠缺;二是资金使用计划制定不够完善;三是研究成果数量和质量有待提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结合绩效目标管理,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具体工作的操作和执行,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二是加强资金使用的计划安排,完善资金执行绩效考核目标,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加强对绩效目标数量和质量提升的研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工商联党建和双拥工作经费项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0.10万元,全年执行数0.00万元,预算执行率0.00%,自评得分80分,自评结果:二等。主要产出为:年内,工商联党组高质量开展3次活动。一是清明节期间组织开展弘扬红色文化“清明祭英烈”活动;二是5月下旬,组织非公企业会员代表开展廉洁教育活动;三是“七一”期间进商会开展上党课和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工作合规率100%。经费支出0元。主要成效为:通过活动丰富党组活动内容和形式,引领民营企业永远跟党走,进一步促进辖区内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稳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辖区内民营企业对工商联党组工作满意度96%以上。项目实施情况:较好量完成预定的工作任务。存在问题:财政困难,压缩开支,无法完成年初预算任务。改进措施:加强谋划,及早做好推进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联系,努力落实项目工作经费到位。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工商联党建和双拥工作经费项目”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 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年内,工商联党组高质量开展3次活动,较好量完成预定的工作任务。由于财政困难,压缩开支,无法完成年初预算任务。

(四)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度我部门没有项目支出被列为财政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邕宁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邕宁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邕宁区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