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子站 > 党史研究室 > 财政管理
南宁市邕宁区史志办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5-10-27 16:00 来源:邕宁区史志办


 

南宁市邕宁区 史志办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邕宁区史志办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邕宁区史志办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邕宁区史志办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邕宁区史志办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负责邕宁区各个历史时期党史资料的征集、研究、编写、宣传,编辑出版地方党史资料丛书;负责地方党史资料使用和宣传的鉴别、核实和审阅工作;承担各种党史专题的征集和撰写工作;参与邕宁区党委组织开展的党史重大纪念活动。

(二)负责邕宁区本级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的组织编纂、管理、开发利用;拟订本级地方志编纂的政策、规定及规划;拟定本级地方志编纂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级地方志资料的征集、编写、审定工作;组织整理旧志,收集、整理各种地情资料;组织邕宁区各镇志、村(社区)志的审查验收、备案;指导邕宁区各行业志书、专业志书、行业年鉴的编纂;开展地方志业务培训工作。

3.承办城区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4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即中共南宁市邕宁区委党史研究室(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部分: 邕宁区史志办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南宁市邕宁区史志办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邕宁区史志办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192.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8.9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75万元,下降2.4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8.95万元,为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3.35万元,下降6.9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去年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去年持平。

4.事业收入0万元,与去年持平。

5.经营收入0万元,与去年持平。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2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没有同级非财政部门转入的办公经费。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与去年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13.7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9.87万元,增长255.04%,主要原因是新增固定资产导致本年结余增加。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192.6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68.85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75万元,下降2.4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20.89万元:主要用于邕宁区史志办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项目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22万元,增长5.4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5.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养老社会保险费支出和退休人员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1.95万元,下降55.7%,主要原因是减少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退休人员去世抚恤金)。

3.卫生健康支出(类)9.2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55万元,增长62.6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13.3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33万元,增长122.3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与去年持平。

6.年末结转和结余23.8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0.1万元,增长73.51%,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比财政拨款支出多。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邕宁区史志办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85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4.44万元,下降7.88%。其中:基本支出154.91万元,项目支出13.94万元。

邕宁区史志办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9.76万元,支出决算为168.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9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2.08万元,支出决算为12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6%。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支出(项级)。年初预算为112.08万元,支出决算为106.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各项经费支出。

2.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级)。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13.9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1.97万元,支出决算为2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89%。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级)。年初预算为28.76万元,支出决算为4.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7%,主要原因是未能按时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级)。年初预算为15.48万元,支出决算为14.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9%。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级)。年初预算为7.74万元,支出决算为6.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0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1人,减少职业年金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4.10万元,支出决算为9.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39%。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单位医疗(项级)。年初预算为6.34万元,支出决算为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5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1人,减少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2.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级)。年初预算为7.7万元,支出决算为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29%。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级)。年初预算为0.06万元,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61万元,支出决算为1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73%。具体为住房公积金(项级),年初预算为11.61万元,支出决算为1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7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4.9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3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2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因此工资福利支出略微有变化。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94%。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办公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退休费开支。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邕宁区史志办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去年持平。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邕宁区史志办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去年持平。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万元,比上年减少0.16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去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去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0.16万元,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1.12万元,降低34.06%,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77万元,降低7.60 %。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和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189.76万元,执行数168.85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我单位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总体良好,确保《邕宁年鉴(2024)》当年编纂年内出版,实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1个(抚恤金项目),项目支出总额13.94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个,本级项目支出13.94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3.9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该项目能按财政局的通知及时拨付。

(2)2024年我部门无相关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抚恤金项目”1 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13.9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能及时根据项目进度申请经费,并根据财政局安排的资金及时拨付,经费执行率为100%。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度我部门没有项目支出被列为财政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邕宁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邕宁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邕宁区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