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邕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法人)(特勤大队)2026.7.16-2026.7.31
发布日期:2026-07-31 17:34 来源:南宁市邕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处罚机关 处罚决定日期 罚款金额(万元) 是否简易处罚
1 广西海达建筑工程总公司 法人 91450109198522938K 当场处罚决定书(南邕综执当罚决字:0000224号) 施工车辆轮胎带泥污染城市道路案 广西海达建筑工程总公司施工车辆轮胎带泥污染城市道路的行为 违反了《南宁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南宁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罚款 依法对广西海达建筑工程总公司处以人民币壹仟叁佰贰拾元整(¥1320.00)罚款。 南宁市邕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7/22 0.132 是
2 广西海达建筑工程总公司 法人 91450109198522938K 行政处罚决定书(南邕综执决字:0000347号) 未经许可擅自运输建筑垃圾案 广西海达建筑工程总公司车辆桂AS6157、桂AZ7275在银峰路42号仓储地块实施未经许可擅自运输建筑垃圾的行为 违反了违反了《南宁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南宁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罚款 依法对广西海达建筑工程总公司处以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00)罚款。 南宁市邕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7/30 0.75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