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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邕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及联系方式
发布日期:2026-01-20 17:58 来源:南宁市邕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机构名称:南宁市邕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东196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工作日)

办公电话:0771-4791359

邮    编:530200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劳动保障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以及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拟订城市管理、劳动保障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综合整治、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和 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市管理、劳动保障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综合整治、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方面资金使用计划,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专项年度资金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依法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城市广场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乡规划管理、城乡建设管理、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劳动保障方面全部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 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涉及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除 外);行使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部分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 的行政强制措施(涉及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除外)。

(五)按照市与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职责分工,承  担相关行政处罚工作。负责按规定行使邕江河道管理范围内水利、河道、环保、渔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六)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综合协调相关工作,牵头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劳动保障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综合整治、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长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城市治理联合执法和扬尘治理,以及城市管理相关重大难点问题的综合整治工作。

(七)开展城市管理、劳动保障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 统筹协调、监督考核和教育培训。负责职责范围内综合行政执法 队伍的规范化建设管理。

(八)负责城市管理、劳动保障等领域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宣传工作。

(九)负责城区本级城市管理、劳动保障等领域行政执法和 城市管理领域新技术引进,数字化、智慧化城市管理平台的运用和管理。

(十)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城市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工作。负责户外广告设施、城市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处置的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辖区内路幅红线宽度20米及以下市政道路及其所属市政路灯等附属设施的管理养护,按管理权限负责排水设 施的管理养护工作。参与城区路幅红线宽度20米及以下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移交验收等技术性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市政道路的临时占用挖掘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按管理权限负 责排涝工作。

(十二)负责城区级城市公园、道路、广场等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指导城区建成区单位庭院、居住庭院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城区建成区内古树名木保护管理。

(十三)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城市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环境卫生设施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统筹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监督城区各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城市广场、公园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相关城市公园、城区级广场设施维护管理及游园秩序维护等工作。

(十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六)完成城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