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邕宁区市政设施维护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邕宁区市政设施维护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邕宁区市政设施维护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邕宁区市政设施维护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负责辖区内路幅红线宽度20米及以下市政道路及其所属市政路灯等附属设施的管理养护,按管理权限负责排水设施的管理养护工作;参与城区路幅红线宽度20米及以下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移交验收等技术性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市政道路的临时占用挖掘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排涝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邕宁区市政设施维护所成立于2005年8月,是南宁市邕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的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邕宁区市政设施维护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南宁市邕宁区市政设施维护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邕宁区市政设施维护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325.6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5.6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8.51万元,下降5.3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7.81万元,为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86.33万元,下降25.09%,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39万元,为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7.38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6.其他收入0.43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4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补助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差额形成的结余。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321.4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21.40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2.72万元,下降6.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03万元,主要用于市政所党建项目。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党建项目支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1.5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津贴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以及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保方面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5万元,下降7.34%,主要原因是人员缴费基数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类)8.5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7.78万元,下降47.64%。主要原因是人员缴费基数调整及缴纳不及时。
4.城乡社区支出(类)267.1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以及市政道路工程经费、城区市政路灯电费等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邕宁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3.99万元,下降4.98%,主要原因是例行节俭,日常经费支出减少,市政工程款支付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类)13.8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25万元,增加9.93%,主要原因是人员缴费基数调整。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0.28万元,主要用于抢险救灾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2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用于抢险救灾的应急支出。
7.结余分配 0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与上年持平。
8.年末结转和结余4.2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23万元,增长21150%,主要原因是未及时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邕宁区市政设施维护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7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90.39万元,下降6.6%。其中:基本支出201.15万元,项目支出52.58万元。
邕宁区市政设施维护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7.81万元,支出决算为25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03万元,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按需支出。主要用于党建项目支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7.06万元,支出决算为3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06%。具体情况如下:
1.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7.2万元,支出决算为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7%,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未及时发放各类津贴补贴。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和物业补贴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91万元,支出决算为19.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5%,基本完成年初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95万元,支出决算为8.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8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未及时缴纳职业年金支。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8.10万元,支出决算为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24%。具体情况如下:
1.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15万元,支出决算为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5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未及时缴纳职工医疗保险。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95万元,支出决算为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09%,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未及时缴纳其他医疗保险。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为在职人员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6.93万元,全年预算数为209.41万元,支出决算为199.7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5.39%。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6.93万元,支出决算为124.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6%,基本完成全年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各项支出以及支付市政工程农民工工资以及城区市政路灯电费,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南宁市邕宁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全年预算数为82.48万元,支出决算为75.4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1.4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市政工程农民工工资以及城区市政路灯电费年初未列入预算,年中追加预算指标。主要用于支付市政道路工程农民工工资及市政路灯电费等。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4.93万元,支出决算为13.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0%。具体情况如下: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4.93万元,支出决算为13.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0%,基本完成年初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1.1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6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47 %。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补发职工历年工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2.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11%。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节约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未及时发放退休人员的各类生活补贴。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邕宁区市政设施维护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67.3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7.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7.39万元。
邕宁区市政设施维护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7.39万元,超出年初预算67.39万元。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7.39万元,超出年初预算 67.3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7.39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根据城区指示支付市政工程款。主要用于支付历年市政工程欠款。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邕宁区市政设施维护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邕宁区市政设施维护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62%,比上年减少0.0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节约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3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邕宁区市政设施维护所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3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0%,基本与年初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市政道路维护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邕宁区市政设施维护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5.33万元,平均每辆1.7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8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1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2.81%;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357.24万元,执行数325.20万元,未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从完成情况来看,基本支出完成率达85.12%,项目支出完成率达99.20%,主要为历年工程款及城区市政路灯电费支出。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4年度项目4个,项目支出总额119.97万元。其中,本级项目4个,本级项目支出119.97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3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19.9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75%,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9.97%;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1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03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25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3 %;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对于绩效管理的经验不足,项目的部分成果没法用指标形式表示;下一步改进措施:在绩效考评指标的选择上进一步细化。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市政工程项目款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3.79万元,执行数为83.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财政指示在规定的时间按计划完成市政工程项目款的支付。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未开展部门评价。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度本单位没有项目支出被列为财政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邕宁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邕宁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邕宁区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