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邕宁区百济镇人民政府
机关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主要职责
一、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1.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务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人大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办、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内部审计、绩效考评、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组织协调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干部教育培训和党员教育等工作。
3.财政经济办公室。负责工业、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经贸、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业发展、财政、交通运输、统计、乡村振兴、村级集体经济、规划建设、征地拆迁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配合开展市场监管相关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民政、就业和社会保障、科技、教育、卫生健康、食品安全、医疗保障、文化、旅游、体育、广播影视、库区移民、物业管理及志愿者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城市综合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工作。
5.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含消防)、安全生产、禁毒、武装、信访、法治宣传、纠纷调解安全稳定、平安创建等工作;指导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
镇人民代表大会、纪检监察、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按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设置作为上级机关派驻在镇的机构。
二、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1.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承担自然资源、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征地拆迁、交通运输等事务性工作。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稳定、平安创建等事务性工作。承担项目建设等事务性工作。依据职责承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应急救援工作。依据职责开展信访、纠纷调解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农业服务中心。承担农业、林业、水利、产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畜牧、农机等事务性工作。承担乡村振兴及防返贫相关事务性工作。依据职责承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应急救援工作。依据职责开展信访、纠纷调解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便民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承担精神文明建设、移风易俗、就业创业、民政、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教育、卫生健康、科技、文化、广播影视、体育、旅游、扶残助残、志愿者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办理本级和经授权、委托行使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承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权益保障、信访接待、信息采集统计等事务性工作。依据职责承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应急救援工作。依据职责开展信访、纠纷调解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4.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上级依法下放权限,以授权委托机关名义开展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工作;承担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相关工作;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统筹协调开展联合执法。负责消防工作站日常工作。依据职责承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应急救援工作。依据职责开展信访、纠纷调解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