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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邕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
发布日期:2017-05-02 15:37 来源:

   

   

(1)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城区党委、政府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城区机关有关会议、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3)负责城区机关办公区和住宅区的车辆管理、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美化绿化等物业管理,以及基建和有关维修项目的申报、实施、验收等工作。

(4)负责对城区机关办公楼、宿舍楼、铺面、周转房等机关国有资产,以及机关各部门闲置办公设备的调配和管理。

(5)负责城区机关食堂的管理工作。

(6)负责对城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

(7)负责对城区车辆做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应急、机要通信用车和行政执法用车保障工作。
(8)完成城区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