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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5-10-28 09:45 来源:邕宁公安分局

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主要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为行政单位,下辖5个机关科室,6个派出所、11个大队,2个警务站。

局机关科室为政治处、纪检监察室、指挥(情报)中心、办公室、信访科;派出所为蒲庙派出所、龙岗派出所、新江派出所、百济派出所、那楼派出所、中和派出所;大队为刑侦综合大队、责任区刑侦大队、特巡警大队、治安大队、禁毒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经济文化保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法制大队、网络安全大队、人口管理大队;警务站为新兴警务站、万达茂警务站。

    第二部分: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附表(1-9)

第三部分: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5802.3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802.3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54.76万元,增长8.5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94.12万元,为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73.03万元,增长8.89%,主要原因是增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邕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5.40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没有安排相关的项目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

5.经营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8.28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14万元,增长626.3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上级公安机关直接拨款项目。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9.6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01万元,增长45.47%,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结余。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5795.2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795.22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42.90万元,增长8.2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5441.38万元:主要用于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各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公安工作任务、保障公安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公安专项建设、大型安保活动开支、办公用房和设备维护修缮、设备更新购置等方面的项目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453.93万元,增长36.46%,主要原因是增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

2.教育支出0.8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培训方面支出。此项目是2023年新增项目。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82万元:主要用于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31.65万元,下降70.65%,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将部分支出列入公共安全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59.42284.69万元:主要用于分局按国家规定支付的与医疗卫生有关的人员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25.27万元,下降79.13%,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将部分支出列入公共安全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72.7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29.54万元,下降75.93%,主要财政未支付全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9.6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70万元,增长398.96%,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结余。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94.1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73.03万元,增长8.89%。其中:基本支出1920.70万元,项目支出3873.42万元。

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375.19万元,支出决算为532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62%。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4375.19万元,支出决算为544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34%。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支出年初预算为4295.19万元,支出决算为327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21%。主要原因是调整支出科目。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74.33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部分行政运行支出以及经费追加。

3.执法办案年初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692.5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没有列入年初预算。

(二)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培训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为0.83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追加该科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0.8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为81.22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退休人员支出到该科目。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为67.75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下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为71.84万元。主要原因财政下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四)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4.6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为59.42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下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2.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为72.77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下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20.7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912.19万元,年初基本支出预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社保、医保、公积金等经费由市财政局转移支付。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51万元,年初基本支出预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下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年初基本支出预算为0万元。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5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1.18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2.5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2.5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1.18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24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8辆,全年运行费支出52.50万元,平均每辆1.8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8.5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无基本支出项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8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4375.19万元,执行数5795.22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完成年初预定的产出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和成本指标,达到预期的社会效益、满意度指标。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17个,项目支出总额5303.94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7个,本级项目支出3873.41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1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2475.2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46.67%,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57.06%;2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2320.4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43.75%,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35.52 %;2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372.4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7.02%,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4.56 %;2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135.7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2.56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2.86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相关人员对项目绩效管理工作不熟悉。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一个重点项目自评得分为80.89分,二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17.62万元,执行数为1374.23万元,完成预算的59.2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时完成其他人员相关工资、奖金、补贴的发放。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相关人员对项目绩效管理工作不熟悉。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分局其他人员经费”一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17.6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设立有据可依,项目具体明确,合理可行,且资金结构合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合理、细化、量化,项目执行过程中,能严格参照执行的项目管理办法执行,项目产出达到项目预期,项目效益达到项目预期。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本部门没有项目被纳入本年度绩效再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邕宁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邕宁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邕宁区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