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宁区多举措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2021-12-07 19:00        来源:民宗局
【 字体: 大 中 小 】

今年来,邕宁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民族团结一家亲 同心共建中国梦”为主题,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保持高标准谋划、高起点推动、高质量发展,呈现民族团结进步、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以政治责任引领民族团结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邕宁区各部门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认真履行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的政治责任,做到“四个纳入”,即: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党组)、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城区、各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城区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为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顺利开展,邕宁区及时调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紧紧围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实施方案,推动邕宁区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丰富学习活动形式,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宣传

邕宁区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将民族宗教政策知识学习列入本级党组织理论学习的重要学习内容。引导各镇、各单位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作用,扩大各类学习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同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设立咨询台、座谈交流等传统形式,宣传民族团结相关政策法规知识。如:要求各相关部门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列入本级党组织理论学习的重要学习内容;制定《邕宁区2021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学习月活动方案》等相关活动方案,要求各部门结合部门业务实际开展活动。确保人人学习,人人宣传,使相关单位干部职工学习民族政策法规常态化、制度化,形成不断学习、主动学习、自愿学习的良好习惯。2021年,邕宁区共制作197版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板报,开展985场相关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座谈会等活动,发放3000份民族团结宣传材料,回收23242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应知应会知识网络答题卡,开展两次“同心文化”三下乡活动。

三、强化“九进”活动,注重以先进示范带动民族团结

坚持将民族团结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场所、进连队、进商业街区、进家庭(以下简称“九进”)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主渠道、主阵地,形成“九进”活动常态化机制。我城区按照“九进”活动创建标准,做好各级各类示范点的选树和打造工作。通过“三结合一主动”做好民族团结“九进”工作。一是结合邕宁区各类节庆活动开展民族团结。邕宁区是节庆活动比较多的城区,如“二月二抢花炮”、“壮族三月三”、“蒲庙花婆节”、“那连赛巧节”等传统节庆活动。辖区各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民俗活动,邕宁区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融入其中,形成具有邕宁特色的民族工作。二是结合各单位职能特点,在开展日常工作中融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如:邕宁区税务局将民族团结工作与聚力“事合、人合、心合、力合”的征管体制改革“四合”要求相结合,在开展税收工作的同时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落实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中取得扎实效果,推进民族团结和谐稳定。三是结合专项绩效评比及各项评优评先,督促各单位积极开展民族团结工作。坚持示范带头引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四是主动了解城区实际情况,选定条件较好的点进行升级打造,以点带面,做到人人争做民族团结模范,处处盛开民族团结之花。截至目前,邕宁区共有25个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2个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四、强化民生保障,始终以经济发展促进民族团结

实施“民族团结+乡村振兴”行动,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物质基础。一是资金扶持有重点,紧密围绕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目标任务,坚持“科学选项,择优扶持”的原则,确保所选项目的可行性、特色性。二是资金使用有规划,认真做好资金项目入库、使用计划,早部署,早安排,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管,跟踪问效。三是资金投入有效果,要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发挥专项资金的最大效益,真正把资金用到点上、用出效果。2021年我城区获得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共40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29万元,自治区资金50万元,市本级资金25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用于辖区内脱贫村5条产业道路建设,总计7.1公里,持续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五、强化基层治理,努力以法治建设保障民族团结

坚持学法、普法、执法三位一体,不断强化法律意识、增强法治思维、提高法治能力,持续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进程。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区法》和《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加大民族政策法规贯彻情况监督检查。依托“民族团结宣传月”等各类活动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普法活动,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不断加强城市社区民族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巩固南宁市荣获“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成果。指导蒲庙镇红星社区民族之家、那元社区民族之家和南宁市体育局、南宁市城管局共同建设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工作。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主办

南宁市邕宁区委宣传部承办

网站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桂公网安备 45010902000013号

桂ICP备20002163号

网站标识码:450109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