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管办发〔2026〕5号)的有关工作要求,我局组织邕宁区各有关单位对本级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梳理,汇总形成《邕宁区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
附件:邕宁区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南宁市邕宁区政务服务局
2026年9月28日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政府主办
南宁市邕宁区委宣传部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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