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桂农厅发〔2025〕9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补充耕地报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6〕7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城区工作实际,我局将开展南宁市邕宁区2025年非项目类第一批次补充耕地入库工作。现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报价:
一、采购名称
南宁市邕宁区2025年非项目类第一批次补充耕地入库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补充耕地潜力筛查
1.根据2025年度土地利用变更成果、历年年度变更成果数据、历年遥感影像、耕地质量等级库,提取地类符合要求的图斑。
2.根据补充耕地实施要求,叠加各类数据、剔除不符合要求的图斑后,整理形成2025年第一批次补充耕地数据库,移交农业农村部门开展耕地质量验收。
(二)补充耕地核定报备
1.将符合核定入库要求的补充耕地地块信息录入广西系统,通过系统数据预检后,开展100%实地核查工作,整理出符合入库的耕地地块。
2.按照补充耕地入库要求,制作拟入库地块分辨率优于0.2米的高清正射影像图。
3.按照补充耕地入库要求,通过广西国土云,对完成种植的拟入库补充耕地地块进行外业实地举证。
4.按照补充耕地报备入库要求,整理邕宁区收集相关材料,并在广西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填报储备库和核定入库相关信息。
三、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具有相关非项目类补充耕地工作经验。
四、单位报价时间
凡满足条件的单位可于2026年9月1日18:00前将报价函、报价预算明细表等材料密封送达我局,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做无效文件处理。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工、谢工
联系电话:0771-4761932
联系地址:南宁市邕宁区彩虹南路238号二楼201办公室
南宁市邕宁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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