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农局〔2022〕4号
关于印发《邕宁区2022年度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农林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城区农业服务中心: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强2022年度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函〔2022〕10号)要求,为做好邕宁区2022年度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结合我城区实际情况,制定了《邕宁区2022年度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宁市邕宁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报: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抄送:城区安委办
南宁市邕宁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1月19日印发
邕宁区2022年度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
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农业部《拖拉机登记规定》、《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强2022年度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函〔2022〕10号)要求,结合我城区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明确指导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高度责任感统一思想。做好邕宁区2022年度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对于提高机手群众的安全意识,提高机车安全性能,消除事故隐患,减少和预防事故,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因此,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成立邕宁区2022年度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全建 局长
副组长:莫恒威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由各镇农林水利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城区农业服务中心抽调人员组成。城区农业服务中心抽调人员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主体力量,负责检验的前期准备和检验工作的具体实施。各镇农林水利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领导,组织落实有关人员做好宣传发动群众工作,安排好检审场地,维护工作秩序,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协助做好检验工作。
二、严格把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关
(一)按照“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标准GB16151-2008《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有关规定,按照NY/T1830-2009《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理检验技术规范》的检验流程、检验项目和方法要求,采用人工和设备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检验,充分发挥农机安全技术检测线和移动式农机安全技术检测装备、便携式制动仪等检测设备的作用,切实把好安全技术检验关。
(二)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其拖拉机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必须在有效期内。
(三)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应当按照农业行业标准NY/T2612-2014《农业机械机身反光标识》的规定,粘贴经农业部公布的符合行业标准的机身反光标识。
经总检合格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按规定签注行驶证,核发全国统一的检验合格标志。总检不合格特别是安全技术检验不合格或者拖拉机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在有效期内、未按规定粘贴机身反光标识的,一律不得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要将年度检验信息及时录入全区农机监理业务管理系统,做好检验台账和档案管理工作。
三、全面落实免费监理
要按照财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4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取消部分经营服务收费的通知》(桂价费〔2016〕45号)通知的要求,全面免征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收取任何费用。
四、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
(一)工作任务
2022年拖拉机年检任务是拥有量65%,目前我城区拥有量是1924台(到期报废741台),年检任务为769台(蒲庙拥有量216台,年检任务为144台,新江拥有量103台,年检任务为70台,百济拥有量182台,年检任务为116台,那楼拥有量482台,年检任务为317台,中和拥有量185台,年检任务为123台),年检率是今年自治区绩效考核内容。
(二)时间安排
2022年2月至11月最后一个星期(具体见附表1)。
(三)年检要求
1.凡是2022年3月前到期年检(不能提前三个月),未参加年检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凡参检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要提前做好清洁保养、车况良好,各项技术参数、性能达到《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理检验技术规范》规定。办理入户注册的,带上身份证复印件、购车发票及合格证。根据《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理技术规范》,要确保车身颜色与原注册登记时一致。
2.凡非法改装的多功能拖拉机要恢复原来入户时尺寸和外形方可参加年检。
3.凡参加年检的拖拉机按法律规定要参加保险,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须粘贴车身反光标识。
4.凡不参加年检的拖拉机不得上路行驶,凡不按规定办理年审换证的驾驶员,不准驾驶作业,违者按有关法规给予处罚。
5.农机监理人员在进行检审工作时,要着装整齐、挂牌上岗、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热情对待机手群众,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按国家标准进行检验,严把检验质量关,要保质保量地完成年检任务。
附表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检审时间安排
中 和 | 2月23日、3月22日、4月27日、5月24日、6月20日、7月29日、8月22日、9月27日、10月24日、11月24日 |
百 济 | 2月24日、3月25日(红星)、4月25日、5月27日(红星)、6月21日、7月26日(红星)、8月23日、9月30日(红星)、10月25日、11月23日(红星) |
那 楼 | 2月22日、3月21日、4月26日、5月23日、6月22日、7月27日、8月26日、9月29日、10月26日、11月21日 |
镇 龙 | 2月21日、3月23日、4月28日、5月25日、6月23日、7月28日、8月25日、9月28日、10月27日、11月22日 |
新 江 | 2月25日、3月24日、4月29日、5月26日、6月24日、7月25日、8月24日、9月26日、10月28日、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