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政发〔2021〕7号
南宁市邕宁区百济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南宁市邕宁区百济镇对自治区绩效考评2020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直管双管单位:
根据南宁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要求,为做好2020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涉及百济镇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现将《南宁市邕宁区百济镇对自治区绩效考评2020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宁市邕宁区百济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5日
邕宁区百济镇对自治区绩效考评2020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方案
根据南宁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宁市对自治区绩效考评2020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南绩办〔2021〕16号)及南宁市邕宁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邕宁区对自治区绩效考评2020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邕绩发〔2021〕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邕宁区百济镇在自治区绩效考评2020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
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和提高我镇服务质量为目标,进一步明确我镇的职责任务,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妥善解决群众关切问题,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整改内容和措施
南宁市绩效办通过社会评价大数据系统最终反馈我镇2020年度社会评价建设性意见建议共2条,非建设性意见建议共1条。其中,我镇在年内可以解决或取得明显成效的建设性意见建议共2条,内容不具体、不了解情况、不符合实际或需要长期努力才能完成的非建设性意见建议1条。详见《自治区绩效考评2020年度社会评价建设性意见建议邕宁区责任分解表》(附件1)及《自治区绩效考评2020年度社会评价非建设性意见建议邕宁区责任分解表》(附件2)。
三、组织实施步骤
(一)分解落实责任。明确整改责任分工,对涉及我镇职能的意见建议进行初步梳理,经调查摸底、逐一分析后汇总形成建设性意见建议和非建设性意见建议报区委区政府督查考评办。
(二)制定整改方案。按建设性意见建议、非建设性意见建议两类分别制定整改内容:
一是针对建设性意见建议(附件1),要认真分析和研究,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和原因,按照有量化的工作任务、有可操作的推进路线图、有明确的时间表、有具体的责任主体、有可以检验的成果形式的“五个有”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整改措施;
二是对于非建设性意见建议(附件2),通过加强对政策的宣传和解释沟通,努力争取群众对我镇及城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我镇于2021年4月30日将制定建设性意见建议的整改措施、非建设性意见建议的情况说明上报区委区政府督查考评办。
(三)积极落实整改。我镇结合实际,对照整改目标,倒排工作进度,分阶段部署,落实整改工作,并且要按时填报完整、详细的整改进度,上报区委区政府督查考评办。
(四)总结整改成效。对年度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包括采取的措施、整改成效、群众满意度情况等进行总结后,形成整改工作完成情况总结,按照要求于2021年12月5日前报送区委区政府督查考评办。
(五)公布整改情况。于2021年5月10日前将单位的整改方案及2021年12月10日前将整改工作完成情况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其它媒体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截取相关网页图片及展示内容的首页归档。
(六)强化考评。积极做好自治区及南宁市绩效考评察访核验备查准备工作,将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对由于工作不力、整改效果差,也将在单位年度绩效考评中视情况扣分。
四、整改要求
(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做好整改工作
综合研判,深入分析意见产生的根源,有针对性提出改进措施,结合我镇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项目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对意见中数量比较集中、涉及面广,年内可以解决或取得明显成效的问题,统一设置为重点整改目标,向社会公开承诺,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对需要长期努力才能完成整改的意见,列入长期整改工作目标,持续跟踪推进,持续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
(二)积极落实整改,提升整改工作总体效果
积极推进整改工作,加强跟踪回访,全面掌握动态,通过“晒清单”“报账单”等方式推动整改落实,解决一件销号一件。对需要多个部门联合整改的项目要加强统筹,合力推进;对检查发现的整改漏项、进度缓慢等问题及时跟进;对整改不力的,进行重点监督指导,问效直至问责,推动整改工作的全面落实。
(三)回应合理诉求,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要深入实际、广泛调研,切实在整改中摸实情、找真相。密切关注群众愿望诉求,对指向明确、留有联系方式的意见,要及时联系沟通,同步告知意见承办情况;对受客观条件限制短时间内难以解决的,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当事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因当事人不了解政策而反映的意见,要耐心解释,取得理解。通过细致扎实的群众工作,有效回应各种关切,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围绕民意调查新特点,创新整改工作成效宣传
积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及宣传解释工作,及时解答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深入基层走访、电话访问等方式向广大群众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意见整改工作“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让意见整改真正取信于民,真正把“让人民评判、让人民满意”落到实处。
整改监督电话:0771--4376005
附表:1.自治区绩效考评2020年度社会评价建设性意见建议邕宁区百济镇责任分解表
2.自治区绩效考评2020年度社会评价非建设性意见建议邕宁区百济镇责任分解表
3.自治区绩效考评2020年度社会评价建设性意见建议
邕宁区百济镇整改措施表
4.自治区绩效考评2020年度社会评价非建设性意见建议邕宁区百济镇情况说明表
公开方式:此件主动公开
邕宁区百济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4月25日印发
附件1
自治区绩效考评2020年度社会评价建设性意见建议邕宁区百济镇责任分解表
序号 | 系统编号 | 编号 | 意见建议内容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109542 | 120200011000092 | 南宁市邕宁区百济镇百济村里的农耕路大部分都是泥路,希望政府帮助把农耕路拓宽并做水泥硬化。 | 扶贫科技局 百济镇 | |
2 | 109341 | 120200010900196 | 南宁市邕宁区百济镇南华村那西水库用于灌溉农田,2017年左右建成的通往田地主水沟属于豆腐渣工程,建成第二年就漏水,实现不了灌溉。已向上反映很多次,至今多年无法解决,建议马上修好。 | 农业农村局 百济镇 |
附件2
自治区绩效考评2020年度社会评价非建设性意见建议邕宁区百济镇责任分解表
序号 | 系统编号 | 编号 | 意见建议内容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109388 | 120200010 100043 | 南宁市邕宁区百济镇屯王村村民在山上养殖,但是养殖地没有生产用电,希 望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帮养殖户拉生产用电到山上。 | 南宁邕宁供 电局 百济镇 |
附件3
自治区绩效考评2020年度社会评价建设性意见建议邕宁区百济镇整改措施表
序号 | 系统编号 | 编号 | 整改内容 | 整改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部门 | 分管领导 | 责任人 |
1 | 109542 | 120200011000092 | 南宁市邕宁区百济镇百济村里的农耕路大部分都是泥路,希望政府帮助把农耕路拓宽并做水泥硬化。 | 2020年我镇组成工作组对于各村所上报的32条道路项目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对于符合政策的道路项目,在2020年共实施了27条,共38.5公里,总投资2276.854万元,已全部竣工投入使用。2021年共核查各村上报道路项目19条,目前已确定由南宁市邕宁区农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业主负责实施百济社区南阳坡那万至坛平道路硬化项目、屯林村屯苏坡至屯林坡道路硬化项目共2.26公里,总投资123.8万元,预计2021年内完工,解决覆盖近叁百亩水田的农耕泥路问题。 | 2021.12.31 | 扶贫科技局 百济镇 | 李昌汇 | 陈丽全 |
2 | 109341 | 120200010900196 | 南宁市邕宁区百济镇南华村那西水库用于灌溉农田,2017年左右建成的通往田地主水沟属于豆腐渣工程,建成第二年就漏水,实现不了灌溉。已向上反映很多次,至今多年无法解决,建议马上修好。 | 为解决那西水库渠道渗漏问题,我镇主动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并配合城区单位部门做好勘测设计和项目申报等工作,目前,正在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项目,待上级有关部门落实资金后,才能进一步落实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 2021.12.31 | 农业农村局 百济镇 | 何小白 李昌汇 | 黄全建 陈丽全 |
附件 4
自治区绩效考评2020年度社会评价非建设性意见建议邕宁区百济镇情况说明表
序号 | 系统编号 | 编号 | 整改建议内容 | 对该项意见建议的情况说明 | 责任部门 | 备注 |
1 | 109388 | 120200010 100043 | 南宁市邕宁区百济镇屯王村村民在山上养殖,但是养殖地没有生产用电,希望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帮养殖户拉生产用电到山上。 | 经排查,目前百济镇屯王村所有农产品产业园百济镇政府均已安排铺设好生产用电设备,并未存在没有生产用电情况,且群众本人实际也并未在山上进行养殖,不存在没有生产用电情况。 同时,如个人养殖地需生产用电,群众均可向分管当地的供电所申报拉电申请,但经当地供电所核查,近三年也都未收到屯王村群众提交需申请拉设生产用电事宜。 因此,该意见建议内容并不属实。 | 南宁邕宁供 电局 百济镇 | 扶贫科技局 百济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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