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政发〔2020〕8号 签发人:陈丽全
南宁市邕宁区百济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邕宁区百济镇2020年防贫对象排查及动态监测分析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及驻镇单位:
为确保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及今后一段时期,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在坚持“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减少贫困存量的基础上,着力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和新增致贫,经研究,现将《邕宁区百济镇2020年防贫对象排查及动态监测分析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宁市邕宁区百济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5日
邕宁区百济镇2020年防贫对象排查及
动态监测分析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扶贫办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决胜脱贫攻坚若干措施的通知》(桂开办发〔2020〕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巩固脱贫成果精准防贫实施办法》(桂扶领发﹝2020﹞2号)及《南宁市防贫监测分析工作方案》等文件有关精神,结合百济镇实际,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及今后一段时期,为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在坚持“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减少贫困存量的基础上,着力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和新增致贫,现制定百济镇2020年防贫对象排查及动态监测分析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利用信息手段,建立防贫和帮扶落实及脱贫成果监测分析机制,对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将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纳入帮扶范围,推动各单位、各村(社区)采取联动机制、精准施策,防止返贫和新的致贫。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防贫重点人群动态监测管理
防贫对象动态监测管理:结合城区实际,在2019年脱贫攻坚“回头看”专项行动和扶贫对象动态管理中认定的脱贫户和边缘户基础上,进行动态更新。
防贫对象排查:(1)防贫对象:防贫对象包括脱贫监测户(主要是指家庭年人均收入在5000元以下,并且存在返贫风险的已脱贫户)及边缘户(主要是指家庭年人均收入在5000元以下,存在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2)认定程序:“线上、线下”同步排查,对拟纳入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的名单,按照村评定、乡镇审核、县级审定步骤纳入,并在指定的系统中“亮灯”预警。
(二)防贫重点人群帮扶措施分析及评估
对认定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由城区扶贫指挥部按照不同的返贫、致贫风险,分门别类“开单”给各有关部门,并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工作核心,开展对防贫重点人群各项帮扶措施落实的数据分析,评估重点人群获得帮扶后效果。其中,脱贫监测户由帮扶联系人跟踪,边缘户由驻村工作队跟踪。
(三)防贫重点人群风险消除和预警分析
对纳入防贫重点人群库的重点对象,跟踪管理一年,重点跟踪防贫举措的落实,帮助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跟踪管理期结束后,对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返贫致贫风险已消除,并按照村评定、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审核完成后,取消重点关注,退出防贫重点人群库;对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返贫致贫风险仍未消除的,则继续重点关注和跟踪管理,直至返贫致贫风险消除为止。期间组织各相关单位(专责小组)和各村(社区)开展风险分析和预警分析并上报乡镇及城区扶贫指挥部,为决策作参考。
(四)脱贫成果监测分析
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工作核心,开展作为巩固脱贫成果对象的脱贫户(含2014、2015年退出户)的各项相关指标数据监测分析。
三、工作安排
(一)防贫重点对象排查认定程序及标准
1.防贫对象排查认定程序。根据自治区及南宁市要求,2020年3月-12月,每月组织各单位(专责小组)及各村(社区)按照“线上线下”同步排查的程序对防贫的重点对象进行排查一次。
(1)“线上排查”:从2020年3月起,协助城区教育、卫健、医保、人社、住建、水利、民政、残联等部门做好“线上排查”工作;“线下排查”:从2020年3月起,每月5日前由驻村工作队员或村“两委”干部组织屯(组)长,对照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认定的标准进行排查并采集相关信息(信息采集表详见附件1、2),将拟纳入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管理的人员名单,通过广西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逐级上报,在系统中“亮灯”预警。
(2)对比拟定建议名单。从2020年3月起,每月10日前接收由城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线上线下”同步排查出的名单及返贫致贫情况进行对比,如“线上”“线下”情况一致,则列为脱贫监测户或边缘户建议名单;如不一致,再反馈给各各村(社区),由各村(社区)驻村干部、村干部组织核实相关情况,确定是否列入脱贫监测户或边缘户建议名单。
(3)上报工作。从2020年3月起,每月的19号前,各村(社区)结合比对后建议名单情况及实际情况,要将上个月新增防贫对象名单(附件3、4)及统计表(附件5)上报乡镇,镇扶贫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进行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上报城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由镇扶贫信息员将确定脱贫监测户及边缘户信息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标注及录入。镇扶贫站每月做好新纳防贫重点对象汇总、统计和分析上报,对各村(社区)上报的数据及时进行整理并提交镇扶贫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城区。
2.认定标准。纳入防贫重点人群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应符合以下情况之一:
(1)教育方面。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有因贫失学辍学的;或因家庭困难,家庭成员难以继续完成公立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的。
(2)医疗方面。因家庭困难,无力承担大额医疗费用,导致家庭成员患大病、重病或慢性病不能及时或有效治疗的;或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家庭成员患大病、重病或慢性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以及相关责任赔付后,合规自付住院或门诊医疗费用较高,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3)住房方面。因自然灾害、房屋处于危险场地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住房变成危房,无能力重建、修缮或加固的,或支付重建、修缮或加固费用较高,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4)饮水方面。因水源受污染、供水设施受损、季节性缺水等因素导致饮水无保障,因家庭生活困难,无力筹资解决的。
(5)产业就业方面。因自然灾害、市场重大变化、突发疫情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产业受损或失收,未能实现持续增收,或因劳动力无法实现稳定就业,影响家庭收入,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6)其他方面。因自然灾害、意外变故等原因导致大额刚性支出,造成生活困难的;或因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导致家庭主要劳动力缺失或者变成弱劳动力,影响家庭收入,导致或可能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二)开展防贫重点对象及脱贫户各项指标数据分析
防贫重点对象:2020年3月-12月,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工作核心,结合市脱贫攻坚战前线指挥部数据组对防贫对象各项措施等数据分析情况,组织各单位(专责小组)、各村(社区)开展对防贫重点对象各项帮扶措施落实的数据分析,评估重点对象获得帮扶后效果。
脱贫户及退出户:2020年3月-12月,结合市(城区)脱贫攻坚战前线指挥部数据组监测情况,定期组织各单位(专责小组)、各村(社区)开展作为巩固脱贫成果对象的脱贫户(含2014、2015年退出户)的各项指标数据监测分析。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数据联动
要建立信息联动机制,联合教育、卫健、医保、住建、水利、民政、残联等相关专责小组及相关单位,结合城区扶贫信息管理中心及扶贫项目股下发的各类信息,做好信息数据联动及共享利用程度,开展高效监测分析。
(二)强化责任落实到位
各单位(专责小组)、各村(社区)要强化自身自责,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核心指标,开展防贫监测分析和脱贫成果分析,及时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第一时间解决,在坚持“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减少贫困存量的基础上,着力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和新增致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附件:1.边缘户信息采集表
2.脱贫监测户信息采集表
3.边缘户花名册(X月)
4.脱贫监测户花名册(X月)
5.2020年X月扶贫对象防贫重点人群动态监测统计表(X月)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邕宁区百济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4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