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公告
因下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一个月,期满后,我局将依法予以收回:
许可证号码
企业名称(字号)
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营地址
450109150825
南宁市宽辽饭堂
蓝必宽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邕江一桥40公里处邕江南岸疏港大道北面(张村路南宁港牛湾作业区)(门店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烟草专卖局
2018年11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