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国家行政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城区直属各事业单位,驻城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邕宁区2008年城区所在地防洪抢险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0八年四月十六日
邕宁区2008年城区所在地防洪抢险预案
1 总 则
1. 1编制目的
做好城区所在地洪涝、山洪、台风暴雨等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城区经济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防洪法》、《水法》、《防汛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流域规划及城区防洪规划等专业规划;已批准的防洪调度方案、流域防洪预案及上一级或同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防洪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城区所在地洪水(含江河洪水以及山洪等)、暴雨渍涝、台风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置。
1. 4工作原则
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坚持公众参与、军民联防;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等原则。
2 城区所在地概况
2. 1自然地理
邕宁区城区所在地(蒲庙)位于东经108°30′,北纬22°45′33″,城区建成面积3.3km2,常住人口3.5万人。城区地处丘陵地区,回曲的邕江和八尺江将城区分成老城区、龙岗区,西北面是低山丘陵,东南面是山地。境内地形较为复杂,丘陵山地遍布全城区,石灰岩露头很普遍,喀斯特地貌显著。已建成的街道地面高程大部分在69-76m(珠基,下同)之间,地势较低的城区木器厂为67.30m,地势最高的是蒲庙造纸厂105.00m。
城区地处北回归线以南,属亚热带气候,阳光充足,年日照总数为1692.4小时,平均气温为21.8°C,年平均降雨量为1243.7mm。
城区所在地的八尺江上游有大型水库三座(大王滩、屯六、凤亭河)、中型水库一座(英雄水库)。如果这些水库其中一座出事,就会给城区造成重大的损失,特别是大王滩水库万一垮坝将给城区带来毁灭性的灾难。
2.2社会经济
城区共辖5个乡镇,其中3个镇2个乡,总人口31.6万人。粮食作物主要以水稻为主,其次是玉米;经济作物以甘蔗为主,其次是花生、西瓜、水果、木薯、红薯等。从2007年统计来看,邕宁区地区生产总值为24.46亿元,财政总收入为2.1728亿元。
2.3洪涝风险分析
邕江蒲庙河段洪涝形成的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左右江流域下大雨,汇入邕江,使邕江沿岸低洼处受淹;二是八尺江流域内连降大暴雨,致使邕江河水上涨;三是内涝、外洪同时出现,邕江河水暴涨。
邕江洪水峰矮、肥胖、量大,水势较缓慢,涨落较平稳,历时时间较长,据分析,每场洪水总历时平均为12天,最长为20天,最短为8天,一般涨幅3-6cm/h,最大降幅为2.34m/24h。
蒲庙镇很少出现山地灾害,但每年遭受2-3次台风影响。城区年平均风速2.4m/s,最大风速28m/s。台风多数出现在主汛期的7-9月份,台风引起的大范围降雨过程极易诱发大洪水。
据资料记载分析,城区所在地洪灾发生的频率有增加的趋势,1470年到1642年的173年间共有大洪水5次,平均每35年有一次;1644年至1911年的268年间,有大洪水9次,平均每30年有一次;1912年至1949年的38年间,有大洪水6次,平均每6年有一次;1950年至2006年的56年间,共出现大洪水13次,平均4年有一次。历史上几场有代表性的洪水情况比较详见附件2。
2.4洪涝防御体系
城区境内八尺江、邕江沿岸建成了简易的防洪土堤12处,长1.146km,保护人口0.453万人,保护耕地0.537万亩,这些土堤均属乡镇管理的三类堤段。由于年久失修,有许多名存实亡,根本不起作用。
城区所在地蒲庙镇目前尚无防洪排涝工程,排水系统也非常简陋。城区的生活污水和雨水均采用合流自排的方式,没有设立排涝泵站。
城区内邕江河段长约2.6km,水面宽200-270m,由于地理所限,居民房屋和市政建设一般都在河岸上,蒲庙大桥底高程约80.5m,故无阻水现象。
八尺江河段有多处违章建筑,另外,八尺江桥也是防洪的一大隐患,由于该桥建成年代较早,设计标准低,桥底高程仅为72.3m(只相当于7年一遇的洪水标准)。当发生大于7年一遇的洪水时,桥体阻水将非常严重。
2.5重点防护对象
由于未设防,故城区所在地都属于重点防护对象。
3 组织体系与职责
3. 1指挥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第7条规定和国务院批转国家防汛总指挥部、建设部、水利部《关于加强城市防洪工作的意见》(国发[1989]44号)精神,城区的防洪抢险工作,由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指挥部由区委书记、区长挂帅,各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组成,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㈠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
指 挥 长:温达勤 区委书记
黄 宁 城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指挥长:黄可黎 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梁培正 区委副书记
何东就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磨瑛津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黄奕信 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
江新贵 区委常委、武装部部长
滕美如 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梁 展 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农建进 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韦 茵 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朱桂华 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褚友元 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李碧兰 城区政协副主席
黄善宝 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局长
成 员:潘作安 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农明桂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侨联主席
李俊裕 城区农林水利党委书记
刘次邻 城区农林水利局局长
蒙东山 城区交通局局长
苏 宁 城区财政局局长
张本生 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莫少明 城区经济贸易局局长
施启民 城区发改局副局长、粮食局局长
陆中明 城区建设局局长
何小白 城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李志雄 城区卫生局局长
苏桂庆 城区民政局局长
李肖平 邕宁气象局局长
陆文轩 城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陆元锦 城区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主任
赖克明 城区糖业管理中心主任
李品光 城区供销社主任
彭 飚 市国土资源局邕宁分局局长
李建文 城区农林水利局副局长、农业服务中心
梁家登 城区农林水利局副局长
曹文辉 城区农林水利局副局长
黄少红 城区农林水利局副局长
李品珩 城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站长
黄秀权 邕宁电业公司经理
吴声健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邕宁良庆区分公司经理
施 珩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邕宁支公司经理
(二)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成员分工职责
(1)温达勤 职责:负责全城区防汛抗旱救灾抢险指挥总调度。
办公电话:4712065,手机:13878606688
(2)黄 宁 职责:负责全城区防汛抗旱救灾抢险指挥总调度。
办公电话:4726638,手机:13807810999
(3)梁培正 职责:协助指挥长工作,负责防汛抢险救灾的督查工作。
办公电话:4172072,手机:13507866688
(4)何东就 职责:协助指挥长工作,负责防汛抢险救灾资金保证工作以及通讯保障工作。
办公电话:4712458,手机:13907866871
(5)磨瑛津 职责:协助指挥长工作,负责防汛抢险救灾的宣传工作。
办公电话:4714604,手机:13707860218
(6)黄奕信 职责:协助指挥长工作,负责防汛抢险救灾的协调组织工作。
办公电话:4712066 手机:15907711117
(7)滕美如 职责:协助指挥长工作,负责防汛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工作。
办公电话:4722911,手机:13807875868
(8)梁 展 职责:协助指挥长工作,负责防汛抢险救灾内涝治理工作。
办公电话:4726635,手机:13977199026
(9)农建进 职责:协助指挥长工作,负责防汛抢险技术指导工作。
办公电话:4712013,手机:13907811066
(10)韦 茵 职责:协助指挥长工作,负责防汛抢险救灾医疗、救灾救济、防汛抢险救灾材料综合工作。
办公电话:4724082,,手机:13977181796
(11)朱桂华 职责:协助指挥长工作,负责防汛抢险救灾内涝治理工作。
办公电话:4712478,手机:13978701588
(12)褚友元 职责:协助指挥长工作,负责协调驻城区部队、武警预备役、民兵预备役等做好抢险工作以及防汛抢险救灾车船调度工作和物资调度工作。
办公电话: 4728285,手机:13878676988
(13)江新贵 职责:负责落实全城区民兵应急分队组织和参加抢险工作。
办公电话:4012688,住宅电话:5641155,手机:13878609818
(14)黄善宝 职责:协助指挥长工作,负责落实防汛抢险安全保卫工作。
办公电话:4711663,手机:13978123456
3.2成员单位职责
(1)城区人民政府职责:
协调各职能部门做好防汛抗旱期间各种事务调度处理。
(2)区委宣传部职责:
负责防汛抢险救灾的宣传工作。
(3)城区人武部职责:
负责落实全城区民兵应急分队组织和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4)南宁市公安局邕宁分局:
负责组织安排指挥公安干警投入抢险,做好防汛治安保卫工作,确保抢险人员和车辆优先通行协助组织撤离被洪水围困的群众等工作。
(5)城区财政局职责:
负责落实城区党委、政府安排的应急抢险经费及时下拨到位,并督促检查专款专用等工作。
(6)城区交通局职责:
负责优先安排抢险救灾物资的运输和急需的运输工具,并负责本系统工程设施的防汛安全和运输畅通。及时为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本系统的灾情。
(7)城区民政局职责:
负责安置和救济灾民,发动全社会向灾民献爱心征集募捐款物,及时将救灾款物发放到灾民手中,保证灾民有衣穿有饭吃。及时为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本系统的灾情。
(8)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职责:
负责做好灾后水毁工程修复计划项目上报,资金申请及调度等工作。
(9)城区卫生局职责:
负责抗洪期间的卫生清洁防病及抗洪人员的抢救工作,确保抗洪人员的身体健康,以及灾区无重大流行疾病的发生。同时成立随队医护小组处理救护受伤的抢险人员。监督检查食物及饮用水的清洁和卫生工作。
(10)城区农林水利局职责:
负责搞好防汛办日常工作,搜集汛情为指挥部领导及时提供抢险决策的有关材料和情况,并提供抢险决策建议、措施,指导水利工程技术抢险,做好上传下达的抢险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安排人员做好工程汛前汛中汛后安全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提出技术处理措施。
会商民政、防汛部门做好报灾抗灾工作,灾后农作物救灾恢复工作,负责本系统工程安全渡汛。及时为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本系统的灾情。
负责提供在防汛抢险中所需的木材,并做到特事特办,简化防汛抢险中所需木材的审批手续。
(11)城区经贸局职责:
负责筹备防汛救灾物资用料,做好救灾物资的储备和物资调度,安排物资及时到位,并负责本系统物资转移及时为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本系统的灾情等工作。
(12)城区粮食局职责:
负责组织安排调运救灾粮食,确保灾民不挨饿,使灾民安居乐业,并负责本系统粮食的转移,确保粮食不受损失。
(13)城区建设局职责:
负责做好山洪灾害区域居住点规划建设,向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山洪灾害易发区的分布情况,对受山洪灾害毁坏的建筑工程指导修复,城区内涝抢险技术措施的决策和处理。
(14)市国土资源局邕宁分局职责:
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指导并监督全城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
(15)城区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职责:
负责在抗洪抢险中应急调度抢险车辆的供应和应急抽水设备的供应。
(16)邕宁气象局职责:
负责做好暴雨、台风等天气监测预报,并负责本系统工程设施的防洪安全。及时向防汛指挥部提供长、中、短期气象预报等有关气象信息和全城区各地降雨量情况。
(17)邕宁电业公司职责:
做好优先安排防汛抢险紧急用电,做好灾区供电工作,防止触电事故,及时抢修灾区线路,负责本系统供电工程安全度汛,及时为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本系统的灾情。
(18)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邕宁良庆区分公司职责:
负责为防汛抢险提供优先通话及确保汛情、灾情电报的传输,保证防汛抢险通信畅通,负责本系统电信工程安全度汛,及时为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本系统的灾情。
(19)蒲庙镇政府职责:
负责召集应急抢险分队投入抢险工作,搞好各单位及蒲庙镇居民转移疏散工作,调运抢险物资确保城区防洪堤坝安全度汛。
各成员单位要履行好城区防洪抢险,救灾和安全转移全过程中应履行的部门职责,确保形成抗洪合力。
3.3办事机构
指挥机构各成员为本职能部门的行政主要领导人,负责组织本部门在防洪、抢险、救灾及安全转移中应履行的职责。
4 预防与预警
4.1预防预警信息
4.1.1气象水文信息
气象信息由邕宁气象局进行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城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领导成员及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水灾害时,由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当江河发生洪水时,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为防汛抗旱指挥部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4.l.2工程信息
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由于城区未设防,故工程信息无。
4.1.3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洪涝受灾情况,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城区党委、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4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南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各相应职能部门应按照规定上报洪涝灾情。根据城区洪水、暴雨渍涝、台风等灾害事件的严重程度,合理划分预警级别。针对城区未设防的情况,将城区防洪预案分为四级,即5年、10年、20年、50年一遇。
1、基本措施:进入汛期,各单位及居民做好防洪准备,沿河地段的生产和建设企业要对财产进行清理。由于城区邕江蒲庙河段的洪水峰矮、肥胖、量大,水势较缓慢,涨落较平稳,历时时间较长,故在预测到洪峰水位时,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将及时向全城区人民通报,各单位根据洪峰的大小,对本单位的人员、物资进行转移。
2、洪水发布:由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洪水警报和洪水信息。
3、防汛职责。城区内各有关单位应根据各自所在位置及职责,完成各自的防汛准备任务,并按照防洪预案,确定转移物资、撤离人员、撤离路线、迁入地点等具体措施。洪水来临时,由单位领导根据预报负责实施。防汛抢险时各单位必须与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保持联系,通报各自的防汛抢险情况。
4、公安部门在汛期负责维持交通秩序及社会治安,加强巡逻,日夜值班,定人定岗,果断处理突发事件。
4.2预警级别划分
第一级预案(Ⅰ级):
当邕宁邕江蒲庙河段水位达到警戒水位65米(邕宁邕江蒲庙河段水位,以下同)时,各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准备。上游及城区建成区继续降暴雨,分析可能到5年一遇洪水71.74米时,采取以下措施: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警戒,保持通讯畅通,掌握水情,并通过广播、宣传车通知低洼地带的群众进行转移。
第二级预案(Ⅱ级):
当水位达到5年一遇71.74米时,如果上游继续降暴雨,分析水位可能达到10年一遇洪水73.85米时。采取以下措施(含上一级方案):由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居民的饮用水及食品储备、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启动防洪预案。
第三级预案(Ⅲ级):
当水位已达10年一遇洪水73.85米,并将继续上涨,可能达到20年一遇洪水74.83米时(超过于2001年“7.4”洪水位),采取以下措施:
1、各单位按防汛预案对留守人员进行安全管理,财产防护。
2、110警务室管制道路、交通,配合转移撤退工作。
3、城区防汛领导组根据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现场指挥。
第四级预案(Ⅳ级):
当洪水水位已达20年一遇洪水74.83米,并将继续上涨,可能达到50年一遇洪水76.10米时,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1、各单位继续按防汛预案对留守人员进行安全管理,财产防护。
2、各单位再次清理区内未转移人员。
3、城区防汛领导组根据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掌握灾情,现场指挥。
4.3预防预警行动
4.3.1预防预警准备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落实安全渡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防洪预案、台风暴潮防御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水库垮坝应急方案、蓄滞洪区安全转移预案、山区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和抗旱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蓄滞洪区的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水库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
4.3.2 江河洪水预警
(1)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报告水位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2)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
(3)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4.3.3 渍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将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财产。
4.3.4 山洪灾害预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水文、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2)凡有山洪灾害的地方,由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国土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3)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严密观测、加强巡逻。每个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城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4.3.5 台风暴潮灾害预警
(1)根据中央气象台发布的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信息,邕宁气象局应密切监视,做好未来趋势预报,并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报告城区人民政府和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可能遭遇台风袭击的地方,各有关单位应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
(3)城区农林水利局根据台风影响的范围,及时通知有关水库、电灌站管理单位,做好防范工作。各工程管理单位应组织人员分析水情和台风带来的影响,加强工程检查,必要时实施预泄预排措施。
(4)加强对城镇危房、在建工地、仓库、交通道路、电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公用设施的检查和采取加固措施。
4.4 主要防御方案
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编制和修订防御江河洪水方案,主动应对江河洪水。
5 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5.1.1 按洪涝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5.1.2 进入汛期,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5.1.3 水利工程的调度由所属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必要时,视情况由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直接调度。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直接调度的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5.1.4 洪涝等灾害发生后,由城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5.1.5 洪涝等灾害发生后,由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城区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5.1.6 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5.1.7 因水灾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城区人民政府和南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5.2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